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性与推进措施
2011-08-15开封教育学院尹金欣
开封教育学院 尹金欣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性与推进措施
开封教育学院 尹金欣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解决好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这一思想表明了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已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必须解决的时代课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提到了政府的工作日程上来。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历史界定
农民工是指户口在农村,务工在城镇的人,身份是农民,职业是外出打工者,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城市人。农民工是当代中国最大的边缘群体,现今中国在城镇中的农民工有2亿多人。农民工群体划分为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改革开放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脱离或半脱离农业和农村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是第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是指父母本身就在城市打工的新一代农民工,具体指的是出生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末或21世纪初开始进入城市务工或经商的农村人口,又称第二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年龄增大,已逐步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陆续成为城市中农民工的主体。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离农务工或经商的农民工逐渐转变为市民的过程。按照国家对农民工流动政策的演变,农民工的市民化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4—1993年,为允许流动阶段,国家政策对人口流动的控制有所放宽。这一阶段的流动是农民工的市民化初始准备阶段,农民工并没有在城市长期居住的打算。第二阶段是1994—1999年,为限制性流动阶段。这一阶段的流动是农民工市民化开始较大规模进行阶段,部分农民工有了在城市长期打工的生活经历,成为城市常住人口。第三阶段是2000年至今,为流动的放开阶段。大中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沿海地区的劳动密集型的对外加工业的发展,给外地农民工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同时国家对农民工的流动政策由限制转变为基本上放开。这一阶段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实施阶段,农民工市民化的总体思路已经提出。
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迫切性
1.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城镇化战略,是我国稳步推进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也是解决目前以及今后社会发展多方面问题的关键。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迈出了快速发展的步伐。
城镇化战略实施中的一个中心问题是怎样将农民转变为市民,目前突出地表现为怎样将新生代农民工转变为市民。新生代农民工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市民化作为城市化的一个表现形式已进行了充分的历史演进。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农业活动,而且长期居住在城市,所以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最有条件和可能首先实现市民化,市民化在所难免。
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农民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就业和居住于城市,却仍处于没有城市户口的外来打工者的社会地位,生活在城市边缘。因此,需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解决与城镇化的实现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市民化转移部分农村人口,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通过城镇化让新生代农民工逐步地转变为市民,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两方面的问题应统筹研究,互动解决。
城镇化的实现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体现,影响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现在必须解决的问题,若此问题解决不当,则会损害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这两个重大历史课题赶在了同一个时间,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成为现阶段中国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2.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时代性的社会问题。农民流动的开始之日即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开始之时,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近三十年。第一代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在市民化意愿方面有着显著不同。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在城市里长大,基本上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农村对其来说非常陌生,他们不愿回到农村,愿意在城里生活,强烈的市民化意愿使其成为了急需市民化的群体。由于种种障碍的存在,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农民工成为游离城市生活的边缘群体,其边缘化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水平较低,表现为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的关系还仍是仅仅限于经济上的交换关系,即新生代农民工付出劳动然后获得相应的一份报酬,这仅是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吸纳,而从城市社会的其他方面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上是被拒于门外的。这就是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吸纳,社会拒入”的现状。农民工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希望能留在城市,也逐渐具备了留在城市的条件。让那些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真正融入所在城市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历史课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是现阶段我国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
三、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推进措施
1. 进行户籍、住房、养老金等根本制度的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受阻的最根本的制度性因素,它将全社会的劳动者分成了两大具有完全不同权益的社会集团,形成巨大的城乡差别,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难以逾越的最大障碍。只有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消除现行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才能消除城乡差别,才能改革根源于户籍制度的一系列有明显弊端的制度,才能消除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进入城市所遭遇的社会风险、种种歧视。
保障性住房制度和养老金制度也是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性前提。国家应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地方政府应在廉租房的分配上照顾到新生代农民工,帮助其安居。城市居民年龄大退休了, 国家发给养老金可以安度晚年; 养老金制度也须妥善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养老问题,给他们免除后顾之忧。
2.进行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性与保障性改革。农民工在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上大多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只能凭借劳动技能在城市中谋生,除了劳动报酬外几乎不享受任何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作‘十二五’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应享有社会基本教育及劳动技能培训的文化教育权利,有较好的劳动环境, 工作较为轻松, 同时享受技能培训、失业救济、工伤保险。其子女能进入国家兴办的幼儿园、小学、初高中等公立学校读书,享有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以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无论在什么地区就业,都能享受到与有该地区户籍居民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都能享受到社会福利的保障。
3. 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自身素质。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的提高对其市民化进程的快慢具有决定性意义。农民工市民化之初,我国农民工的整体文化水平和能力、素质不高,思想价值观念落后,转移能力弱,就业竞争力低,不利于其融入到城市社会生活中去,使其市民化面临着种种障碍。但历经近三十年的历史积淀,经过现代城市文明的洗礼和熏陶,经过自身的努力,其文化素质和市民意识等主体因素得到较大提升,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心理结构、生活方式、文化水平、劳动技能、市场意识、法制观念、市民规范、人际交往、交通意识及卫生习惯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整体素质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容易取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容易培育市民观念,融入市民社会。因此应进一步积极创造条件,让新生代农民工学习城市生活所必需的生活技能、社会规范与行为方式,积极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克服传统观念和习俗的束缚,转变生活方式,塑造现代人格,通过努力实现市民化,从而推动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大规模的农民工流动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裕的人力资源,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以新市民的角色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者,缓解了城市蓝领不足的就业矛盾,促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论是推进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还是减少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都是一个关键环节,具有全局性意义。
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已成客观趋势,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一大趋势,积极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只要积极筹划,政府完全有能力进一步加快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让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虽然曲折漫长, 但必将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