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小型河流治理及对策
2011-08-15钮海涛商丘市水利局
□钮海涛(商丘市水利局)
一、商丘市中小型河流的现状与特点
商丘市属黄河冲积平原,除永城市境内有小面积的孤山残丘外,绝大部分为地势平坦的平原,由西北向东南微有倾斜,大部分海拔高度30~70m,坡降1/5000~1/7000。由于历史上黄河多次泛滥、决口和改道,加之长期的雨水、风力作用及人们生产活动的影响,使商丘区域内形成了许多沙丘、滩地、湖洼地、槽形地和蝶形洼地,相互交替分布,构成了以黄河高滩地、背河洼地、缓坡平原和孤山残丘四种地貌类型组成的平原地貌。
境内河流受地势影响,多呈西北东南流行,大致平等相间分布全区。均为季节性、雨源型河道。汛期遇大、暴雨河水猛涨,洪峰显著,水位、流量变化很大。由于河道比降平缓,排水不畅,水位被抬升,且高水位维持时间较长,致使平原区支流和排涝干沟排水困难,大量涝水积于面上,农作物长时间受淹导致涝灾。而商丘市地势低的洼地较多,更易积水,排水较其他地区更为困难,因此也更容易发生涝灾。商丘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 14℃,无霜期 215d,年平均降雨量为680~795mm,年水面平均蒸发量1100~1200mm左右,为降雨量的1.5倍,其中春季蒸发量为同期降雨量的2.3倍。降雨年内分布不均,7、8、9三个月降雨量占全年70%以上,并多以暴雨出现。年际之间降雨量相差2.5~3.9倍。
据史料记载,自金大定20年(1180年)以后,黄河决溢南泛,多道分流入淮,弥漫于襄邑(睢县)、宁陵、归德(商丘县)、虞城诸县,是黄河流经商丘的起源。自万历6年(1578年),潘季驯治河后,商丘境内的黄河故道成为黄河主流,直至清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自兰考铜瓦厢决口北徙后,才行经今河道,北流入渤海。一向以“善淤、善决、善徙”而著称的黄河在商丘其间多次决溢泛滥,多道分流入淮,给商丘人民带来巨大灾难的同时也给商丘中小河流治理造成深远的影响。由于黄河在商丘多次泛滥改道,使商丘境内形成众多沙丘、河滩地和洼地,淤积破坏了当地的水系和灌溉系统,导致水系紊乱、河湖淤浅,严重削弱了河湖的容泄能力和灌溉能力,形成“非涝即旱”的恶性循环。
二、商丘市中小河流的情况
建国以后,曾有计划、大规模地对全区主要骨干河道、面上沟河、背河洼地进行综合治理。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治理骨干河道的同时就着手面上除涝沟洫的开挖和疏浚,1951年初步治理了杨大河、大沙河、虬龙沟等大小28条沟河,做土方381万m3。1962-1966年开展除涝治碱工作,拆除阻水工程,疏浚河流,进行沟洫配套,大兴“三田”使涝碱灾害迅速缓解。1966-1979年在“以排为主、排灌滞兼顾”的治水方针指导下,继续治理骨干河道和面上沟河,进一步提高了河道的排泄能力。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按小流域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了除涝配套片,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对黄河故道背河洼地进行旱涝碱综合治理。1986-1997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进行“五化堤防”建设和河道、水库、大中型水闸达标晋级活动,对河道、水库、水闸、滩地划边定界,并在划边定界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至1997年底全区水利工程划边定界92宗,总面积1.4万hm2,占确权发证面积的67.8%。建立了198个乡(镇)水利站,村级水利站达到4265个,占总村数的92%,“五护员”队伍扩大到2.4万人。1999年至今开展的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目前共安排15期项目,总投资1.29亿元,已完成投资1.18亿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扩大了农田灌溉面积,减少了维修费用,促进了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实现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善了生态环境。2009年开始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将完成林七、吴屯、石庄三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大大提高水库的调蓄能力,增大商丘市的防洪抗旱能力。
经过多次治理,商丘市已初步构成了集防洪、排涝、蓄水、灌溉、治碱、供水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工程体系。缓解了“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的局面。但中小河流仍是制约商丘市农业生产的主要矛盾。
三、商丘市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水资源总量不足,影响商丘社会经济发展
商丘市水资源严重缺乏,人均水资源量280m3,亩均240m3,分别不足全省和全国的2/3和1/8,远远低于国际上公认的人均1000m3的下限,属重度缺水地区。商丘市地表水资源缺乏并且污染严重,城乡生活及工农业生产几乎全部依赖地下水。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需水量大幅度增加,导致地下水资源开发过度,地下水位连年下降,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的地下漏斗区。由于地表水污染严重、地下水超量开采,污水下渗致使城镇浅层地下水大多不符合生活饮水标准,尤其商丘市区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而且含氟量高,属高氟病发区。水资源总量不足,已经成为商丘市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严峻问题。
(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入不足,面上配套不完善
虽然近几年国家对商丘市加大了投资力度,但是对于完善全市的中小河流治理建设来说还远远不足。由于当地群众收入水平低,筹集资金相当困难,难以形成规模性的投入,大多数工程只是修修补补,干、支渠和面上配套不能同步进行,末级渠系工程配套不足、老化失修,渠道损毁严重。大部分地区存在着抗旱除涝能力低,面上配套不完善,工程老化失修、毁损,排水不通畅的现象。一些地区虽然建了骨干河道配套工程,但中小型沟河面上配套很少。小沟与中沟不通,中沟与大沟不通,大沟与河道不通,“一尺不通,万丈无功”。部分中小河道缺少挡水闸,汛期骨干河道水位猛涨,洪水顺排涝干沟倒灌进入低洼地区,加重低洼地内涝灾。局部堤身瘦小单薄,堤顶高度不足,达不到设计防涝标准。小型排水建筑物很多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多数规模小、结构简单,阻水严重,抽排能力不足。
(三)非工程措施建设滞后,影响了工程效益发挥
商丘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存在着严重不足,非工程措施建设也严重滞后,工程管理手段和管理设施落后。现在工程管理还沿用着“眼看、手算、电话传”的陈旧管理方式。灾情统计手段落后,实时灾情信息准确性不高。旱情及洪涝灾害评估工作严重滞后,评估结果科学性差,成果精度低。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设施落后,经费不足,管理维护不到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商丘市中小河流治理及对策
(一)确定合理的治理标准,做好合理规划及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
根据不同地理位置划片治理,然后针对各分片地形特点、中小河流成因、现状及现有水利条件和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确定合理的治理标准和措施。同时也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治理措施要在合理分析分区现状的基础上,按照“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分片排水、相机自排”的原则,合理运用相应的工程措施。根据商丘市实际情况,可采用:
1.高截岗
将区域内上游地势较高的集水面上来水通过开挖引河的方式截入骨干河道,避免区域内面上全部降雨径流都汇入下游低洼地区,加重下游低洼地区的除涝压力。
2.疏沟排水
对排水不畅、排水能力不足的排涝干沟及河道进行疏浚拓挖,使其排水通畅,达到相应的排涝标准对应的过水能力。
3.加固堤防
堤身单薄不连续,堤顶高程不足,防洪能力达不到相应标准,是汛期洪水溢入低洼地区加重涝灾的主要原因,加固堤防,避免因洪致涝。配套面上工程措施,通过增设流动抽排泵站、配套小型排水闸门等工程措施,提高除涝工程效益。
(二)加强节水改造建设
商丘市水资源总量不足,要解决城镇生活及农业供水短缺问题,只有重点加强节水改造。通过制定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节水改造规划,建立起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水分生产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和改善商丘市的生态环境为目标的节水改造建设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和灌溉新技术,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为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实现农业和农村水利现代化创造条件。商丘市现阶段采用的主要节水改造措施包括:对输水渠道进行防渗改造,推广田间节水技术,推广采用管灌、喷灌和微灌等先进节水灌溉方法,建立节水灌溉的良性发展机制、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加强灌溉用水定额的管理和监督等。
(三)合理安排面上配套设施建设
商丘市面上配套工程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均衡,工程布局不合理,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管理维护资金跟不上,工程老化失修、毁损破坏严重等问题。应对各县区不同的地理条件、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治理对策,由市局统一规划、合理安排,针对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并督促各县区加强整治后的后期管理,成立群管组织,并积极吸收农民参与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主要措施有:针对商丘市水利工程“深沟河网、灌排合一、提灌为主”的特点,加强田间灌溉面上配套,合理设置井点布局,改造旧井维修病井,整修加固田间斗农渠,修复输分水建筑物。
(四)退垦还湖,合理兴建小水库工程
针对商丘市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旱涝规律,以防洪除涝为本,兼顾蓄水兴利,顺应自然规律,对部分地势低洼、低产、经常遭受洪涝灾害侵害的地区,实施退垦还湖,合理兴建小水库工程,既可解决涝水出路问题,缓解人水争地矛盾,也可为区域蓄存大量水资源提供条件,变洪涝水为资源,改善水资源短缺问题,使湿地面积增大,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通过退垦还湖、兴建小水库工程还可以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扩大水产养殖面积,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商丘市目前正在筹划兴建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目前项目还正处于调研阶段。若项目可以得到批复,商丘市将新增7座小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大大解决水库调蓄能力不足,水资源总量缺乏等问题。
(五)推进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体制改革,强化工程管理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作为稳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必须常抓不懈。但由于商丘市农田水利点多量大面广,应在政府政策及资金的引导下,积极吸引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一是调整水利投资结构,考虑到农田水利基础性、公益性特点,应确立各级政府为主导,合理划定中央、地方、群众投入责任,由中央建立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根据财政情况承担一定的投入责任,农民承担自己责任田内工程建设的投入责任,超出农民承受能力的,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补助;二是建立与财力挂钩的农田水利投入增长长效机制,逐步弥补取消“两工”造成的投入缺口;三是调整农田水利资金投向。建议将国家原先用于大江大河治理专项资金,调整用于农田水利;四是建立农田水利综合补偿补贴制度。重点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公益性任务补偿机制、抽水电费直补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筑材料与设备补贴机制;五是建议政府出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政策,制定配套措施。明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定位与工作重点,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其运转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其良性发展;六是要加快农田水利立法,尽快改变农田水利无法可依的局面。出台农田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确立新时期农田水利的工作方针,健全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明晰投入责任,建立农田水利长效管护机制,将农田水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加强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中小河流治理责任意识
近年来,洪涝灾害之所以频繁发生,固然有全球气候异常变化、河流防洪除涝标准低、工程老化失修的因素,但也和有些群众不知法、不守法,随意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有关。要从根本上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私挖乱建违章建筑侵占河道,给抗洪除涝设置人为障碍,使排水河道在关键时候排不出水,洪水无法下泄的情况,就要把宣传工作做到位,面向社会,学校、社区、农村进行水利普法宣传、水利知识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媒体、广播、报刊、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激发起群众对洪旱灾害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心。使社会各界都清楚水利事业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工程,明白水利事业并不仅仅是水利部门的责任,水利工程不仅仅只需要水利部门的修缮和维护,还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去爱护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工程。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使水利工程发挥出良好的效益,给社会带来福利,给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六、结语
中小型河流治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水利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己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中小型河流治理工作。针对中小河流突出的洪涝问题和防洪最薄弱环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城乡防洪减灾能力为目的,以河道疏浚防护等工程措施和防洪工程措施为手段,统筹规划、合理协调,通过加强重点地区中小河流的治理,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商丘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