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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的思考

2011-08-15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信托公司理财产品信托

陈 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对当前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的思考

陈 红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2009、2010两年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政策的实施,对我国战胜金融危机起到了重要作用。各商业银行除通过直接贷款外,还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公司认购本行信贷资产等方式,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为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通道。本文通过对2009、2010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情况的分析,以及对银行监管政策走向的研究分析,对未来商业银行如何利用信托工具发展业务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信托行业应把握机遇,在产品研发创设、投资能力及投资品牌培养、市场渠道建立等方面有所作为,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争取在银信合作业务规模和效益方面都能更上新台阶。

银行理财产品;银信合作;监管;对策

2009年中央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对我国战胜金融危机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各商业银行2009年全年9.59万亿天量新增信贷的投放,2010年7.95万亿元的天量新增信贷投放,对经济恢复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其间,各商业银行除通过直接贷款外,还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公司认购本行信贷资产等方式,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为商业银行扩大信贷规模提供了一条重要的通道。而随着2011年国家逐步调整经济政策,监管部门对银行信贷投放规模及节奏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控制,预计对通过银行理财产品方式变相投放信贷也将出台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因此,有必要在分析2009~2010年银信合作的基础上,对未来商业银行如何利用信托工具发展业务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

一、2009、2010年银信合作市场概况

(一)09年债权型运用居主导地位,2010年组合投资类产品居主导地位

近两年银信合作产品基本仍靠传统业务支撑,其中信贷类产品和组合运用类产品位居前列,根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网站统计(www. yanglee.com),信贷类产品在2009年持续占据银信产品60%以上的份额,成为市场主要力量;组合运用类产品包括以信贷资产投资、信托贷款等方式优化而成的组合类产品占比不断攀升,8月更是达到 21.12%的年内最高值。两类产品占信托产品的近80%。其原因在于,由于金融监管的允许,随着银行需求的增大,在艰难的业务中,信托公司必然选择容易上手、操作简便、流程简单、见效迅速的业务门类。但此类业务多数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不高、信托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不高,与其他金融理财机构的主流业务具有强烈的同质性,致使信托公司在主导地位、话语权、利益分配格局方面处于弱势。

2009年银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的发行量节节高升,全年合计1572款,再考虑到信托贷款产品1331款,可见商业银行使用理财产品变相贷款的普遍程度。由此导致了银行信贷资产风险被隐藏。一旦信贷资产违约率超过预期,整个银行体系内部可能产生严重的流动性不足,从而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威胁。

而从2010年12月份的银信合作产品数据来看,组合投资类产品仍然是银信合作产品的主要投资方式。当月发行组合投资类银信产品466个,占全部产品数量的85.35%。投向金融市场的产品有500款,占比92.08%;估算规模占比达到95.02%,因此金融类产品占据主导地位。

(二)银行理财产品回避股市

2009年下半年银监会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理财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股票、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等,但100万元以上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受此限定;不得投资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在2009年上半年股票市场持续攀升之时,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同时投资者的风险也在上升。上述《通知》的下发,使得银行理财产品与股市绝缘,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规模急剧下降。市场上活跃的只是信托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的所谓“阳光私募基金”信托计划。

(三)银信合作产品偶有创新

目前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业务中,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利用政策空隙,仅仅是简单地,粗放地提供制度平台。长期以来,不仅业务合作空间越走越窄,难于形成稳定持续的银信合作模式,而且受市场风险以及政策风险将会进一步加剧。一些信托公司意识到存在的制约因素,开始从创新中重塑银信合作模式,努力在银信合作模式中开创新的投资领域与产品结构。

例如:例如交通银行和平安信托联手推出国内首只银行系养老金——“得利宝—久久添利”理财产品。这款产品首创国内第一款银信保合作产品,同时也是国内首只永续保障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保本、保1.75%年基础收益的前提下,通过一定比例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配置,获取更高的潜在收益,同时该产品无固定期限、投资者可在运作期间进行灵活地申购及赎回,为投资者成家立业、教育投资、个人养老等中长期人生财务规划提供了新的选择。“得利宝—久久添利”在立足长期投资的同时还兼顾了流动性,每月有 2个开放日可进行申购,每季度提供赎回服务。同时,通过季度现金分红的方式,使投资者在长期投资的过程中短期即可实现收益回报。

(四)2009年“111号文”与“113号文”及2010年“72号文“重拳出击

鉴于以上情况和及此带来的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规范银行“表外贷款”,让“消失的信贷”回归资产负债表。二是由于当前银信合作中,大量业务是“通道”类业务,信托公司的管理职能没有体现出来,报酬率低,不利于信托公司提高管理和竞争能力。

中国银监会2009年岁末连发111、113号文,严格控制信托公司单纯的、低附加值的、毫无创新要素的所谓“平台”业务,积极引导加强自主管理能力信托业务的发展,逐步改善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长期处于弱势、被动地位的不利局面。中国信托业也迎来了“绝地逢生”式的重要转型时期。

同时,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8月发布“72“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将银信合作表外业务在二年内转入表内,并足额计提风险拔备,对信托公司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进行比例管理,进一步限制了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的开展。

二、银信合作业务的新趋势

(一)需求依然存在

“新规”效果出显端倪,各银行、各信托公司下达的资产转让信托业务已嘎然而止,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开年大幅萎缩。但在2011年在经济复苏背景下,宏观经济总体趋势及银行业发展前景看好,但银信还有广泛的合作空间。银行与信托公司各自的市场分工明确、功能定位清晰,双方在业务创新、功能互补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条件,双方尤其是银行的业务需求依然存在,只是要求双方进一步发挥在市场定位的交叉性、业务内容的关联性、业务发展模式的互补性、发展战略的契合性等方面的优势。

(二)银信合作业务商业银行价值链

1.丰富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银行稳定和开发客户,提高客户忠诚度,满足其客户维护的需求,包括零售客户和融资客户。

2.通过信托制度调节报表,有利于合作银行调整自身的贷款规模及存贷比,实现信贷资产结构调整,满足资本充足率和贷款集中度管理的相关要求。

3.信托资金的运用形式比较灵活,能以股权投资的形式进入企业,银行利用信托平台极大延伸了银行的融资触角,促使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为银行资源和信托资源搭建了一个重新配置的平台。

4.合作银行作为保管人保管信托资金,有利于提高银行的托管资金规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5.银行参与信托资产管理业务,有利于增加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提高银行渠道利用率。

6.理财在商业银行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理财业务可以成为与“存、贷、汇”并驾齐驱的核心业务,是应对利差收窄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手段,开辟了商业银行资本节约型的新增长模式,在各类业务中能够率先实现全球化经营。

(三)监管部门指向明确

监管部门对银信合作的态度是支持和鼓励,只是希望银信合作业务能够更加规范,希望信托公司能够尽快提升资产管理能力,重点提升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的证券投资业务、受让资产业务、发放信托贷款业务的自主管理能力,同时引导信托公司提升自己的主动性管理能力,提高竞争能力,促进健康发展。

(四)银信合作的趋势特征

1.银信合作将从个案逐渐向战略合作过渡。银信合作要实现向战略合作过渡,需要公司总体层面上与各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各行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便在111号、113号文件的规范下进行业务的拓展。

2.从产品合作向客户共享过渡。借助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将在银行平台无法满足需求的项目嫁接到信托公司平台,开展信托贷款业务,实现资源共享。银信合作要从单个产品合作转向客户共享,要从为产品寻找客户转到为客户定制产品,针对客户的需求通过与银行联手提供一揽子的服务。

3.合作方式从单一化向多元化过渡。要从银信通道类业务合作转向拓展企业金融部、公司部等项目部门,在融资类业务方面开展合作,信托公司主要定位于做非标准化产品,提供“差异化服务”,与银行形成错位竞争。努力拓展信托与银行在银团贷款业务上的合作,发挥综合效益,也有助于银行防范风险、减少贷款集中度。除了在项目资源上共享,银信在资金方面也进行广泛的合作。对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如基础设施、房地产类项目,通过银行理财产品对接的方式实现。

4.信托业在合作中的地位将逐步提高。信托公司要积极寻求主动管理类项目在银行平台上的合作,以实现双方共赢。以风控能力为表现的项目择选能力、以财富管理为表现的主动管理能力将成为信托的核心价值和主战场。

三、未来银行与信托合作业务的发展措施

随着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产品投向日趋严格,未来信托公司应加强产品的创设能力,除合法合规做好银行理财产品对接信托业务外,还应将与银行的合作向更为深层次的集合类信托产品合作及其他投行业务的发展。

(一)信托公司应加强与银行各地分行的沟通和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和业务合作。争取在信息反馈、产品创新、报批手续等方面做到流程有序,协调快速。

(二)信托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加强投行业务功能,积极与各地分行和其他银行的支行、业务部门、经理加强联系和合作,共同开发业务项目。

(三)尽快培养信托公司在优势领域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品牌。要提高信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培养公司在某些领域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品牌,保持市场地位和吸引力,才能不断提高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才能让商业银行认可信托公司的核心能力,愿意与我们合作,跟随我们的业务。具体来看,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经济中的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等都应该是信托首先要介入和培养的领域,这些领域是经济社会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介入的方式可以是培养或引进人才,也可以与专业的投资机构合作。

(四)除了在信托公司建立激励机制外,建立银行经理项目推荐奖励制度,争取银行各分支机构和业务经理的推荐的信托业务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其积极性。

进入2011年后,随着一些新的监管政策的出台,银信合作的层次和重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信托公司也到了发展的重要转折。信托公司应抓住以利时机,尽快发展,努力开拓银信合作业务,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争取在银信合作业务规模和效益方面都能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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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

A

1008-7427(2011)06-0075-02

2011-03-31

作者系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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