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时期中国服饰的变化
2011-08-15吴爱琴
吴爱琴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辛亥时期中国服饰的变化
吴爱琴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完成了中国近代史上一次伟大的政治变革。1911年12月27日,孙中山会见各省会议代表时指出:“从前改换朝代,必改正朔,易服色,现在推倒专制政体,改建共和,与从前换朝代不同,必须学习西洋,与世界文明各国从同。”资产阶级掌握政权后,同旧有的中国传统服饰体系断裂而开始与世界接轨,着装开始有了真正的现代理念。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不固守中国传统服饰,在选择衣装时强调平等、民主的思想,坚决实行断发、放足、易服,实行新的服饰制度。辛亥革命后中国人的服饰文化从理念、内容到形式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中国传统服饰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
一、中国传统服饰思想理念的形成
自阶级社会始,服饰就兼具有了界定社会秩序的功能,成为“分贵贱、辨等级”的工具,成为封建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核心内容“是以朝廷冕服为主体的等级标志和文化象征”[1]。所以说中国传统的服饰文化在几千年阶级社会中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超过了它本身的实用价值,成为政权的标志。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每一新王朝的建立都以“改正朔,易服色”开始,表明自己顺应天命,统治具有至高无上的合理性,同时规定国内各个等级相应的服饰,以确定新的社会秩序。高等级人士可以穿用低等级的服饰,但低等级人士绝不能“僭越”穿用高等级人士的服饰,否则会有惩罚及杀头之险。
服饰也是一个民族的象征,自古以来中原华夏族形成的束发盘髻、宽衣右衽的着装风格,成为本民族的标志。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有以“披发左衽”为耻的理念,大力赞扬管仲、齐桓公打败周边游牧民族,保护周天子统治,维护华夏民族传统服饰的行为。后代汉人建立的政权,虽然服饰也受到其它民族的影响,但基本特征和风格是沿袭周汉风格,没有大的改变。其间虽有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地区,但多以效仿汉服,以示学习了先进的服饰文化。其间也有保持本民族的服饰风格,但汉人建立政权后,又马上恢复了汉人服饰旧俗。如在明代,朱元璋建明后,以宋代服饰为版本,参照周汉礼仪,重新制定了服饰制度,作为推翻元蒙统治的象征。
中原华夏族具有强烈的民族优势感,所以历史上周边民族入主中原后,就以能改变汉人的着装形式作为成功征服的标识。最具代表性的为满人入关建立清政权后,强迫汉人改装易服,剃头辫发,遭到了汉人的强烈反对,许多人为了衣冠服饰丢了性命,“扬州十日”、“嘉定屠城”是众多惨剧的代表。
中国汉人传统的发式以蓄发为主。清建立后,强迫汉族男子改行满族男子发型:四周髡发,脑后留发辫。在全国推行“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政策,遭到了汉族人民的极力反对,当时有许多人为了保住头发而丢了性命,如鲁迅先生所言“男男女女,要吃这前世冤家的头发的苦,是只要看明末以来的陈迹便知道的”[2](P134)。
清朝后期,西方列强侵入中国后,中国人的民族服饰优越感仍然存在,他们虽感到西方不仅武器先进,服饰上也有进步性,但还是不能接受的。如林则徐在当时算是思想进步人物代表,对西洋的服装则是“夷服太觉不类”。随着民族危机的进一步加重,人们对西方服饰态度才有所改变。戊戌变法时,维新派试图进行服饰方面的改革,“三始之前,尚有一始,则曰欲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但由于变法的失败,服饰改革也随之夭折。西洋服饰在中国开始流行始于清末20世纪初期,当时有一批留洋学生接受了西方教育,开始穿起西洋服装,进步人士纷纷走出国门,易服剪辫成为与旧势力决裂、树新典型的代表。所有主张剪发易服的人,都强调“皆取以欧美衣服而著之中人之体”[3]。同时也影响了女装,当时女子学堂的兴建,提倡妇女不缠足,穿用经过改良的学生装。西洋服饰的影响越来越广泛。
二、辛亥时期发式、足饰与佩饰的变化
中国男人留辫子是满清入关以后的陋习,而女子缠足是南北朝遗留下的病态,这两者是辛亥时期要坚决根除的恶俗。男人剪辫子,女子放足,是辛亥时期人们在穿戴方面最有代表性、革命性的变化。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的统治,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发出《剪辫通令》劝说全国人民剪去长发辫,作为中华民国的象征。3月5日,孙中山在《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中称:“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纪。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属殊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以壮观瞻。”但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效果不大。1916年至1928年间,国民政府又下了两个通令,措辞严厉,要求剪辫。经过这些措施,实行了近300年之久的辫发陋习终于铲除。
妇女也投入剪辫易服运动之中,认为“剪发之事,既为世界文明国之通例,男子既割视殆尽,吾女子宜速去而无疑也”[4]。妇女的发型多剪成齐耳短发,没有剪发的妇女也以辫子为耻,纷纷改辫为髻,年轻妇女多在额前留有刘海。20世纪20年代以后,剪发流行,不再梳髻。贵族妇女剪发后,多用缎带束发,或用嵌有珠宝翠石的发箍套发。30年代时,中国大城市中的青年妇女中流行烫发,有的还把头发染成红、黄、棕、褐等色,以此作为时髦。
辛亥革命后在全国推行的剪辫风潮,不但是对辫发的满清异族统治的肃清,也是对几千年来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割裂,从此以后,中国男子的发式一律实行短发,再也没有回复到传统汉人蓄发盘髻的形式,妇女中开始流行剪发、烫发,也是前所未有的。所以民国初年的剪辫断发可以看作是中国摆脱封建专制束缚,与世界潮流接轨的一个标志。
中国传统汉人的鞋子多以布鞋为主,南方则以草鞋、蒲鞋较多,以皮革制作的鞋子多在北方寒冷地区使用。清时,男子穿便服时主要穿布鞋,官服则要配方头靴。靴子有皮、布两种质地,平民只许穿尖头靴。辛亥革命后,西式皮鞋在城市男子较为流行,穿西服时,要配套穿皮鞋,但穿中式服装还是已穿布鞋为主。但到20年代后,穿用中式服装时,也穿皮鞋,皮鞋的流行日益广泛。20年代开始,学生穿橡胶底球鞋的人多了起来。
辛亥革命之前,汉族妇女多为缠足,鞋子为变形小脚特制的弓形鞋。满族妇女不缠足,大多数穿木底的绣花鞋,当时称作“高底鞋”。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1912年3月3日,孙中山发布了《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令内务部从速通告各省,一律劝禁缠足,如有故意违禁令者,给其家属以相当惩罚。”禁缠足在各大城市基本实现,城市妇女开始放足,成年妇女已穿尖口布鞋,青年妇女则开始穿用西方流行的高跟鞋。后来配以经过改良的旗袍,或西式连衣裙,成为女子的时髦装扮。
民国时期的时髦妇女,除讲究华丽的衣装、漂亮的发式外,还喜欢佩戴各种饰物。由于服装的改进,脖颈、手臂的裸露都为佩带饰物带来了方便。佩饰除继承传统的式样外,外来元素的饰品最为时尚。当时流行的饰物有:项链、耳环、手镯、手表、戒指等,另外胸前还佩有胸针。妇女们在佩戴这些首饰时,都有一定的讲究,特别是上层社会的妇女,她们的手镯、戒指、耳环等都必须是配套使用,即质料、款式、色彩要一致。根据年龄的不同,佩戴方法略有差异,年轻妇女多戴时尚的长耳环,年长的妇女则多戴短形的耳环,如米粒型、圆珠型、圆环型等。年轻妇女的项链讲究颜色鲜艳,老年妇女则多讲究材质,多戴长串的金银项链。
三、辛亥时期服装形式的变化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两次制定了服饰条例,打破了中国封建社会服饰等级制度,在中国服饰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新的服制制度不再以身份贵贱、地位尊卑为着装依据,而以简便实用为尚,是中国服饰从传统向现代演进的开始,反映出自由平等观念从政治思想领域深入到了日常生活领域,促使生活方式近代化的一大变革。
民国初年,由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多由海外归来,穿戴多是西装革履,思想倾慕西方先进文化,所以对易服,他们的想法是“合古今中外而变通之,其唯改易西装,以薪进于大同矣。既有西装之形式,斯不能不有所感触,进而讲求西装之精神”。在革命党人的倡导下,其它人纷纷效仿,西装盛行起来。
民国初年,国民政府对于民众的服饰改革,在以西式服装为主的前提下,也考虑了民族因素。1912年5月,袁世凯命令法制局:“博考中外服制,审择本国材料,参酌人民习惯以及社会情形,从速拟定民国公服、便服制度……议定中西两式。西式礼服以呢羽等材料为之,自大总统以至平民其式样一律。中式礼服以丝缎等材料为之,蓝色袍对襟褂,于彼此听人自择。”
1912年6月22日,《申报》登出民国新服制草案:“国务院现已将民国服制议定,大别为三:(一)西式礼服,(二)公服,(三)常服。礼服纯仿美制;公服专以中国货料仿西式制用;礼帽也是西式的。”
1912年10月,新的《服装案》终经参议院通过并颁行,当时“北洋政府”以政府公报的形式颁布男女礼服,规定如下:男子礼服分为两种:大礼服和常礼服。大礼服即西方的礼服;常礼服两件:一种为西式,其形制与大礼服类似;另一种为传统的长袍马褂。随着时代的发展,服装的组合形式有了新的变化。长袍马褂为满人传统服饰,因其简洁穿着方便得以保留下来。长袍不但成为男子的礼服和常服,且在20年代后,和礼帽、西裤、皮鞋结合,成为城市男子最为普遍的服装。
民国十八年(1929年),国民政府又重新颁布《民国服制条例》,对国民的礼服和公务员服装进行了规定:男式为蓝袍和黑褂,下身为西式裤装,另配西式风衣。女式为蓝袍和蓝衣、黑裙两种款式。又规定男、女公务员的“制服”。男公务员制服为中山装,女性公务员制服为蓝袍。此外,还规定男女因国际关系服用礼服时,则采用国际通用礼服。
国民政府采取了中西并用的服饰制度,在以西方服装为主的前提下,对中国传统服装形式进行了保留,于是催生出中西合璧的服装形式。中山装就是在这种形势下产生的。1905年孙中山指示宁波裁缝张方诚,在吸收日本学装的特点,尊重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短衣长裤的传统服饰基础上,二者结合创新制出新的服装形式。孙中山生认为西式服装“适于卫生,便于动作,宜于经济,壮于观瞻”。但是,“西服虽好,不适应我国人民的生活,正式场合会见外宾有损国体。传统服式,形式陈旧,又与封建体制不易区别”[5]。于是决定借鉴西服裁法,融合中国文化设计出来的一套符合中国人传统服装习惯的新服装形制。经过不断改进,民国十九年,中山装才最后正式定型。中山装的基本式样为立翻领、对襟、五钮、左右前襟有上小下大四个明袋,上加软盖。其中立翻领是关闭式的,与欧美及亚洲各国的西服有明显的区别,从而具有独创的中国特色。它的钮扣及口袋也有一定的寓意,是根据《易经》周代礼仪及国民政权的特点等内涵加以设计的。如依据国之四维(礼、义、廉、耻)而确定前襟为四个口袋;依据国民党区别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五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而确定前襟为五个扣子;依据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而确定袖口为三个扣子。中山装的形式既吸取了西装式样,也糅合了中国传统意识。
中山装兼具中西装之长,穿着方便,制作简单,庄重美观,又实用安全的,体现一定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因此深受中国人民的喜爱,很快流行起来。在民国十八年制定的国民党宪法中,规定中山装为文官宣誓就职的法定服装,后又规定为男性公务员的制服。
在军服方面,民国政府也注意改革。1912年元月5日,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彻底的西方化现代化的陆军服,规定:“军衣军帽,无分阶级,一律黄色;肩章领章及袖口,则按照阶级,分为五色……”服式上完全学习西方的军服。
20世纪20年代以后,西方思想观念影响日甚,妇女服装开始趋于华丽,出现了所谓的“奇装异服”。“至于衣服,则来自舶来,一箱甫启,经人知道,遂争相购制,未及三日,俨然衣之出矣。”形式变化多样。同时流行的还有西式连衣裙,初为部分留学生及文艺界、知识界人士穿着,至30年代,穿者渐多,社会上层女士及电影明星穿着的连衣裙最为入时,引导着服饰潮流。
女子礼服一种为齐领对襟长上衣,下服为打裥长裙,俗称百裥裙;另一种形式为衣长齐膝的对襟长衫,有领,左右及后下端开衩,周身得加以锦绣。裙式为中置阔幅,然后连幅分向左右两侧打裥,上置裙带系腰。衣和裙的质料、用色,皆无规定。
妇女传统的上袄下裙式服装,到民国时期受西方及日本女装的影响形式有所改变。长袄长至臀围线下,高领、窄袖,便于社交场所穿着;短袄则长至腰围线下,低领,袖短至肘部而宽大,呈喇叭状,为休闲装。袄的样式多样,有直襟、大襟、斜襟,式样繁多,没有礼仪限制。下摆有直角、圆角;有时在边缘部位施以绣花饰。下装可以穿裙,亦可以穿裤,但以短裙最为时尚。民国初期,下摆较长;民国后期,下摆缩短至膝下,取消折裥而任其自然下垂。
在中国封建专制时期,女装的剪裁方法一直是采用直线剪裁法,即胸肩腰臀完全呈平直状态,没有明显的曲折变化,再配上峨冠博带,呈现上下一统的面貌。西式制衣法为立式裁剪法,即依人体结构来裁制衣服,所以能展示出自然的人体美。民国以后,人们的着装思想在追求个性解放与个性自由的思潮下有了大胆的观念变革,城市妇女不但喜欢穿用西式女装,也把西式裁剪法动用到中式服装上,对传统服装进行改良,最为典型的是旗袍。
旗袍本意为旗女之袍,源于古代蒙古系游牧民族女子的袍服。清代这种袍服的特点是体宽大,腰平直,衣长至足,上加诸多镶滚。民国初期,妇女穿的这种袍服并没有大的改变,只是袖口逐渐缩小,滚边也不如以前那样宽阔。民国20年代以后,旗袍进入了大改变时期,运用西式剪法的方法,把旗袍作成呈现出紧、透、露的开放特征,把开叉做高、腰身收细,充分展示中国妇女的天生丽质。是时社会上流行超紧身旗袍,把胸围、腰围、臀围绷得很紧,两边的开衩向上超过膝盖,有的甚至到了腰身,使人体的曲线和凹凸之处暴露无遗,走起路来,大腿也暴露在外。旗袍经过西方审美原则改造后,成为新时代的象征。
辛亥时期,几千年的服饰等级制被废除。中国人在自身服饰基础上,又接受了西洋服饰,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发式、足饰、服饰和佩饰,演变成许多新的品种和款式,表现了辛亥时期中国从封闭到开放,走向世界的历程。
[1]张法.中国服饰:从传统向现代化的第一次浪潮[J].天津社会科学,1996,(1).
[2]鲁迅.而已集[M].上海:北新书局,1928.
[3]效灵.剪发易服议[N].大公报,1906-10-11.
[4]金炳亮.民初女子服饰改革述论[J].史学月刊,1994,(6).
[5]胡波,兰晓君.中山装——一个时代的生命符号[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