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进展*
2011-08-15张燕霞张晓华
张燕霞,张晓华
(1.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2.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进展*
张燕霞1,张晓华2
(1.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2.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采用文献资料法,结合国内学者对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探究国内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定义、特征分类、运行条件、运营机制,并总结提出了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几点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当前我国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多集中于国内,对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较少,且时间较为久远.在对俱乐部发展方面的建议有:增加会员人数,扩大资金来源,保证场地设施,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方向.整体而言,国内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多停留于理论层面的现状分析,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的研究深度不够,有待拓展与深入.
社区体育;俱乐部;评述;研究特征
当前,城市社区体育俱乐部作为社区体育开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在促进全民健身运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相关文献检索表明∶近年来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已成为广大学者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社区体育俱乐部概念的界定、社区体育俱乐性质特征、发展阶段、建立的条件、必要性和意义等理论研究,以及社区体育俱乐部发展的现状、运行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发展规模等实证研究.
1 社区体育俱乐部概念的界定
社区体育俱乐部理论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指导实践服务.弄清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定义是社区体育俱乐部研究的的基础,是指导社区体育俱乐部研究的重要前提与依据.
近年来社区体育的研究虽成为热点,但是关于社区体育俱乐部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主要有五种观点∶第一种以许忠槐(2003)[1]为代表从逻辑学角度出发,认为体育俱乐部是体育社团的下位概念.与体育社团的下属概念(或组织)的体育协会、体育会,以及用体育冠名的其他小群体的基层组织,如体育及其某项活动站点、中心等平行.第二种则是大多数的学者的观点,从本质属性出发,试图将体育俱乐部与其他俱乐部区别开来.迟泰棱(1998)认为体育俱乐部是从事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2].第三种以刁在箴(2002)为代表的“三重管理权限“的观点,即“社区体育俱乐部是在当地政府部门、当地体育部门、街道委员会三重管理下的公益性体育俱乐部”[3].第四种就是以苗大培为代表,认为“社区体育俱乐部是在法定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4]还有一种是由体育管理部门做出的界定,认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是城市社区居民,根据共同的目的与兴趣自愿组成,以辖区内特定的体育场地设施为依托,经常开展体育活动,且隶属于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的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5].
2 社区体育俱乐部分类和特征
社区体育俱乐部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对其有不同看法,准确把握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特征和分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辨别社区体育俱乐部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消极因素,制定科学可行的策略方法,更好推动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积极开展.
关于体育俱乐部的分类主要有五种标准,一是按组织架构分,分为政府主导型和民间主导型;二是按照运动项目的多寡分,分为单一项目俱乐部和综合社区体育俱乐部;三是按场地设施的独立性分,分为独立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合作体育俱乐部;四是按性质划分,可分为公益性体育俱乐部和商业性体育俱乐部;五是按体育俱乐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又可分为职业俱乐部和业余俱乐部等[4,6].
关于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特征,学者们主要从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的经营目的、体育活动参与情况、政府的支持程度进行了探讨.结合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和我国大部分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特征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征∶非营利性、活动参与自愿性、活动大众性、服务性、结合性、政府财政法律政策的支持等特点[6-8].
3 社区体育俱乐部建立的条件与运行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以下几个必要条件∶政府法律政策支持、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活动、体育指导员.以日本为例,该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具体做法是把学校体育设施、企业体育设施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每年举办六次以上面向全国大众的体育赛事,还有区域性赛事,比赛按年龄段划分,以适应不同年龄层;多渠道培养体育指导员[6,9].
其次为了社区体育俱乐部优化效率,还有赖于政府的支持,这种支持包括资金保障、法律保障和政策保障.例如,日本政府在俱乐部运行初期采用财政支持逐步过渡到自主经营的方式.另外,为了推动社区体育俱乐部的普及与发展,日本政府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扶持政策∶“俱乐部等级制度、经费支援制度、开放学校等公共体育设施政策、派遣体育指导员制度、组织体育指导员进修制度等”[10].
除却政府的各项支撑,社区体育俱乐部自身经营推广同样不可缺少.日本采用方式有∶增加活动项目(推广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配备指导员、陪练员、开设培训班;延长营业时间,降低会费[11].社区体育俱乐部采取的经营策略有∶实行企业化管理,采用会员制,社区体育旅游,企业赞助,银行加强引导人们持卡进行体育优惠消费的观念等[12,13].
4 社区体育俱乐部运行管理机制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健康运行,有赖于管理人才、丰富的活动和健康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社区体育俱乐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加强社区体育组织管理,推进社区体育发展的关键所在.
对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运行机制的研究较少,张林认为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国外职业俱乐部的完善和成功,与其运行机制的形成及处于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14].杨守民(2007)通过理论建模提出了“四系统六机制”的运作模式.四系统指决策系统、监督系统、反馈系统、执行系统;六机制指的是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经费筹集机制、社区体育俱乐部场馆器材建设机制、社区体育俱乐部指导员队伍建设机制、社区体育俱乐部管理机制、社区体育俱乐部具体运作机制、社区体育俱乐部社会化机制[14,15].
对于国内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从经营的主体出发,认为“目前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政府主导型、商业型以及混合型[13,16].另一种观点从经营的方式出发认为社区体育俱乐部的主要分为∶特色业务模式、共享模式、外包模式.其中共享模式又可分为学校体育资源共享模式和社区体育资源共享模式[17].
多数的学者支持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运行应该以政府管理部门为主导.如陈东岗(2004)指出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应“建立政府管理部门干预、介入城市社区体育的机制”[18];樊炳有(2002)认为我国社区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立应该遵循“党政主导、各方参与”的管理和运行机制[19].除了政府方面的指导外,学者们也从非政府角度提出了相关观点∶“大力培育、扶持城市社区自治性体育组织机制;适度发展经营性社区体育组织;重心下移、立足基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16,18,19].
5 社区体育俱乐部存在的问题
从查询到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以唐建军为代表,他对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做了较多相关的研究,主要有《日本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基本特征、发展模式和面临的问题》、《英、德、日社区体育俱乐部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中日社区体育俱乐部运行机制比较》,指出“英、德、日三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俱乐部的运营问题.它涉及经费来源、对俱乐部性质的认识和俱乐部如何发展”[6].以日本为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日本社区体育俱乐部基本上是单一项目型,存在规模小,会员人数少,运作困难,俱乐部发展不稳定等问题[20].尽管从1995年起,日本向英德等国学习推行综合性体育俱乐部,但只是在部分点试行.二俱乐部自身的经营能力不够.在试行的俱乐部中,“由于初期是由政府财政支持,不收会费或会费较低,会员较多,到俱乐部自主经营时,收取较高会费导致会员数量锐减,以致政府支持结束后俱乐部的运营出现了困难”[10].日本19个综合型俱乐部没有自己的体育活动设施,都使用所在地学校体育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因此受到场地与时间的限制,往往使体育活动、体育教学、体育比赛等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20],英国则在“运营上面临资金缺乏的困扰”;德国俱乐部的问题是,如何使在俱乐部中发展起来的职业化球队,从俱乐部中分离出去,以确保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经营不违反“俱乐部法”的条款[6].
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英德日国家相似,主要表现是“管理体制未理顺,自我表现生存的机制尚未建立,经费不足,配套政策跟不上,经营管理人才缺乏”.
6 社区体育俱乐部对策建议
通过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可以为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提供一个可以借鉴的范式,减少或者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以推动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参考学者对比国内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提出的建议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
6.1 增加俱乐部会员人数
一个俱乐部的存在与否主要取决于俱乐部的会员人数,对此日本国家采取的对策有∶首先,增加活动项目.目前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会员人数不足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社区体育俱乐部项目单一,许多居民无法找到适合自己的运动项目.对此,日本对做法是效仿英美德法试点实行综合型社区体育俱乐部.日本对综合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界定标准之一就是“由多个项目构成(不仅包括竞技体育项目,还包括体育健康、体育娱乐项目);不同年龄、水平、性别都可以参加[10].
其次,增加社会体育俱乐部会员人数可以借鉴的方法还有降低会费,延长营业时间,配备指导员陪练员,社区体育旅游,银行加强人们持卡进行消费[11,12].
6.2 扩大资金来源
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经费按来源可分为自主财源和外来财源.其中外来财源按主体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政府财源和非政府财源.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的活动资金和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类似,体育活动经费资金来源方式较为多样.
但是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与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区别在于,体育经费主要集中依赖外来财源的政府财源,而自主财源和外来财源的非政府财源的比例太小.相比日本的体育经费来源则较为广泛,国家财政补贴的比例不超过30%,其余来自体育振兴基金会、加盟团体上缴的会费、企业赞助集资广告、本身的会费门票、场地设施使用费等[10,21].
另外美、英、德等国家则允许俱乐部出售酒精类饮料等商业活动.日本的社区体育中心开酒吧、桑拿、网吧、博彩、娱乐等经营活动以丰富社区居民的娱乐内容,也能够增加收入.还可以通过志愿者劳动、捐赠、场馆出租、冠名权、商业赞助和广告开发等渠道获得可观的收入[6].
6.3 保证场地设施
社区体育俱乐部活动的开展最基础的条件就是场地设施.我国由于人口众多,且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体育场地设施大多集中于经济发达区域和学校.有些纵然有良好的体育场地设施,但收费昂贵,周边居民只能望洋兴叹.为此,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许多做法十分值得借鉴.日本的社区体育俱乐部同样存在场地缺乏的问题,其做法是日本法律政策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租金向全社会开放.这一做法已经在我国得到认可和实施,但是随着随之而来的是场地设施维护和安全问题的困扰.日本对此的对策是“针对校方无暇顾及体育设施开放管理的问题,学校学校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经营,一般由社区体育俱乐部负责;敦促健身者购买体育安全保险”[21].
6.4 拓宽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方向
目前我国许多发达地区的体育俱乐部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有场地有设施,但鲜有人锻炼.个中原因是体育指导员的大量缺乏.日本社区体育俱乐部针对这一现象采取的措施是除了教学的指导员外,同时也配备有陪练员.有关资料显示,国外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大多以兼职为主,报酬很少,带有义工和志愿者的色彩[21].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各高校有大量的体育人才,但是毕业后却很少从事本专业工作,很大原因是这些学生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建立体育指导员志愿者奖惩机制,鼓励体育专业学生参加该类活动.这样既一方面解决社会体育指导员缺乏的现象,另一方面增加体育专业大学生锻炼实践的机会,实现双赢.同时李海(2002)指出我国可以依托高校丰富的人力、物力和场地设施资源,培养大量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由高等体育院校或高等师范院校体育系来培养较高层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二级);(2)由普通高校的体育部承担起培养较低层次社会体育指导员(三级)的任务[22].
7 结论与研究进展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起步较晚,在发展、运营和管理模式上尚处于摸索阶段,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许多的不规范之处,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较为有限.我国学者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7.1 对国外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成果较少且时间较久
在中国知网中以“社区体育”和“俱乐部”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显示的结果中与国外社区体育有关的文章只有17篇.且相关研究主要以日本为主,对西方发达国家英美德法等国的研究较少,无法真正为我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发展提供一个可以借鉴的可靠经验.而且这些文献资料的完成时间大多在2001年、2003年、2005年左右,时间距离较远,其中提出的许多问题或许已经被良好的建议和措施所化解,或者当初为许多学者所认同的建议措施在实际运作当中并不合适,这些都较少在国内文献当中显示.
7.2 研究对象不均衡
社区体育俱乐部在国外兴起较早,发展也较国内比较完善,尤其是英法德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教训,然而从查询到的资料来看,或许是受到语言与资料获取的困难,国内学者对外国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仅限于对发展现状进行宏观、粗略的的总结,缺乏细致深入、系统的研究.另一方面我国学者的研究以日本为多.虽然日本与我国有着相似相通之处,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教训,但是日本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兴起仅仅只有40余年左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略有一些欠缺.
同时我国学者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研究,以理论研究较多,实践性研究较少;从整体、宏观角度出发的研究较多,对俱乐部个体的研究较少;对社区体育研究的二手资料多,一手资料少;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现状分析较多,对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运行机制的深入研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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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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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8-4681(2011)05-0145-03
2011-07-05
张燕霞(1987-),女,浙江衢州人,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