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的当代反思
2011-08-15辛允星
辛允星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 浙江 金华 32100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关于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选择问题,学界对之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雷默博士谓之“北京共识”,由此又引申为“中国模式”的问题。如何解释中国近30年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个体性”动力问题呢?换言之,应当如何理解中国民众的创业和致富行为?本文结合对中国儒家思想伦理的分析,围绕东亚经济崛起与“中国奇迹”问题,考察其背后的社会文化动力要素,寻找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与经济社会现代化之间的联系,希望以此加深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微观动力的理解,同时,展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前途。
一、儒家伦理的演变与社会结果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汉代以来的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将之奉为中心价值观,也有学者称之为儒教,以体现其“神圣性”和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关于儒家思想的总体定位,有学者说,儒教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献给君主的一个温柔的紧箍咒,为了得到与秦始皇下场不同的长治久安与人民内心的尊奉,君主自身必须接受儒教伦理的约束,即以民本主义作为政治的出发点和目的,而君主接受民本主义的好处,就是君主制度的神圣化、伦理化与不可侵犯性。这就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和皇权的一次最为重要的妥协,一个古代中国最为重要的社会契约。这个社会契约的核心同样也是对专制权力的限制,它理论上最大的受益对象,是有别于契约双方的第三者——百姓。[1]这样的说法虽然不无道理,但也应该认识到,正是在儒家伦理的左右下,中国历代帝王都被迫在形式上塑造贤明的君主形象,以取得所谓的统治合法性,同时在更多情况下则采取“外圣内法”的策略,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实行“不能言说”的暴政,这其实就是一种“儒表法里”的社会形态。[2]也有些学者认为,儒家败坏后成为精神枷锁,仁爱之树上结着恶果累累。从中不难看出,儒家伦理成为中国“权术政治”发育的社会土壤,也是愚民政策的最初来源,也就是说,儒家思想在制约君主滥用统治权的同时也起到了麻痹民众的作用,只有当一个帝王腐败到极致之时才会引起知识分子和民众的一致反对,从而导致王朝更迭。事实是:在一个缺少外部制度保障的背景下,贤明君主的良政往往是短暂的,在经过一次次的王朝战争或更替后,中国儒家文化的良好愿景大多也被政治运作的逻辑消解掉了,而成为道貌岸然的说教,知识分子将希望寄托在贤明君主的身上,从而扮演着愚民政策执行者的角色,却不能真正体察其中的悖论。
儒家思想提倡尊卑型伦理,主张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仁、义、礼、智、信”的和谐关系,注重社会的家庭本位,而反对个人主义,期望在一种共识道德体系的规范下实现“社会大同”。从整体上说,儒家伦理是与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相对立的一种文化精神,它假设人是向善的,坚持集体导向的社会规范,这一方面推动着人们注重自我约束,另一方面也往往在残酷的社会斗争中沦为一种空想的社会建构方式。所以,儒家伦理在社会动荡的年代最终往往塑造出一位“卡里斯马”型的人物来结束社会战乱或冲突,而一旦实现了社会和平,它又往往被当政者作为统治的软武器来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从中国的悠久历史中可以发现,儒家精神保护了小农经济的存在,塑造了农民的家族观念和忍耐力,同时也培养了中国农民的勤俭持家传统和差序格局心理意识,以及他们的“集体高于个人”观念,这些都成为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文化相关物。
二、儒家伦理的不同效果——现代前后的对比
东亚经济的繁荣是20世纪后半期的世界性“事件”,一些研究者都认定这种经济奇迹是儒家文化与市场体制相结合的产物,他们特别从文化的角度考察了以“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东亚经济奇迹,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美国学者狄百瑞等人提出的儒学文化是工业东亚兴起的主要文化动力的理论,具有文化悖论的思想矛盾。实际上,儒学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是一种复杂的二律背反关系。[3]那么,儒家文化何以在东亚各国封建社会末期阻碍资本主义发展之后,反而在20世纪后半期成为助推这些国家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呢?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历史性话题,也是一个事关社会各要素如何恰当搭配的问题。
19世纪的东亚除了日本开始走向资本主义之外,多数国家都处在自给自足的状态,儒家思想在推动资本主义萌芽的过程中也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强大的政治武器,从而在根本上扼杀了真正资本主义精神的兴起,这时它实际上发挥着相互矛盾的双向作用。这一方面使儒家伦理支撑下的封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商业流通的繁荣,也由此带来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雇佣劳动关系开始产生;另一方面儒家伦理也为封建保守势力提供了得以维护其特权地位的政治手段和社会环境。首先,“强国家—弱社会”的现实迫使商人阶层必须与官僚阶层相互结合,才能取得政治层面的庇护并获得经济上的成功;其次,作为社会流动平台的科举制度像一部功能强大的吸尘器将广大知识分子吸收到封建国家体制内,社会精英乐于充当“忠臣良将”或成为“少数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各级官僚;再次,社会意识形态的高度控制,使民众树立了牢固的“官本位”思想和小农意识,以此确保封建王朝的正常统治秩序;最后,保守的外交政策(最明显的是“禁海令”),进一步阻碍了商人阶层的正常发展,也限制了社会精英的世界眼光。可以肯定地说,正是儒家伦理文化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延缓王朝生命的最基本工具,而这种强大的政治统治和治理技术导致已经在小农经济汪洋大海中萌发的资本主义嫩芽长期处于初始阶段而得不到发育。这可以作为儒家文化阻碍早期资本主义在东亚国家兴起的概略解释,其中政治力量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的“超级强大”是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而这种政治要素取得压倒性优势的社会基础之一就是儒家伦理文化对民众的思想统治。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自由主义思想虽然屡遭挫折,但仍旧主导着西方的社会发展模式;全球市场的形成加剧了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竞争,但这种竞争是在不平等的起点基础上进行的,欧美发达国家乐于接受自由贸易规则,而一些相对落后的国家却比较谨慎。日本大胆创新,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积极发挥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还将传统文化中的集体(家族)主义精神引入现代企业管理,通过“团结力量”与欧美具有经济优势的大型企业进行竞争,最终取得了经济上的巨大成功。正是国家资本主义积累模式和家族主义经营管理制度创造了日本的经济奇迹,“东亚四小龙”的经验与日本具有着高度相似性。儒家文化之所以能够在二战后成为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经济振兴的文化根基,是与时代背景密切相关的。鸦片战争促进了东亚国家的文化觉醒,同时也激发了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精英的深刻反思,当这些国家的政治家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是其民族和国家得以在世界立足的根本时,他们就会不惜一切代价地依靠各种手段发展自己的资本主义经济,包括利用政权力量进行资本积累,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投入及严格的关税保护;这种“超赶型”的经济发展战略实质上就是“倾全国之经济力量与西方国家企业进行竞争”,这就自然地创造出了西方国家民众眼中的“经济奇迹”。
也就是说,国家对现代经济形态的消极压制作用骤然转变为积极主导作用,是东亚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法宝,也是儒家文化传统在新时期焕发活力的基本条件。在此前提下,政治因素与其他社会因素之间就随即形成了恰当配合的关系,而不再是相互冲突的状况,这是东亚经济奇迹的社会根基。即是说,政治变革是同一种文化类型在不同时期产生不同结果的关键所在,是其功能转变得以顺利实现的核心环节,正是通过这种变革,传统儒家思想与现在经济与生活形态发生了微妙的联结,并且推动着传统政治形态的进一步变革,由此而呈现为某种所谓“儒家伦理现代化”的现象。
三、中国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经济发展与儒家伦理
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所走的是“经典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大体与苏联东欧国家相似,该道路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高度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成为其基本特征。尽管从表象上看这个时期是对传统儒家文化批判最为严厉的时期,但是从社会内核层面看,又是传统儒家伦理的负面效应发挥最为彻底的时期。这种发展战略在促进资本原始积累方面可谓功不可没,但由于对社会成员个性能动性的压制和过度“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取向,也带来了“迷信计划”的严重问题,加之世界范围内的意识形态斗争和冷战,导致中国难以参与世界经济分工,所谓“相对优势”也失去了发挥作用的机会,潜存的儒家伦理和文化资源不仅没有成功地在中国培养出东亚其他国家出现的现代企业精神,反而恶化了计划经济的运行机制,带来了诸如浮夸风、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副产品。
更为吊诡的是,打着“破四旧”名义进行的各种文化革命反而助长了传统文化劣根性的发挥,这种传统文化内部的激烈碰撞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结果:儒家文化的优秀成分被破坏殆尽,而各种不良的政治权术无以复加地运行起来,给社会带来了混乱和文化危机。由此可见,儒家伦理与文化如果不经过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洗礼而直接植入由国家主导的社会发展模式中,将很可能导致传统官僚主义的大规模复兴,而无法起到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功效;相反,如果将儒家文化放置到一个相对自由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同时配合国家对经济活动的适当干预,它就可能成为经济奇迹的文化动力。这已被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实践所验证,也再次说明了政治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目前已有学者指出,儒家文化是东亚经济崛起的精神支柱,也是推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动力,[4]这种推动作用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在社会经济基础层面,政治决策的改变为中国广大农民提供了进行自主经济活动的天然契机,调动了最广大民众的生产积极性,这成为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在这一时期,伴随着现代科技的推广和农业管理模式的革新,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活力得以充分发挥,并推动了中国其他产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国民经济以此为基础迅速发展起来,儒家伦理的社会经济功能直到此才真正发挥出来。在宏观政治环境层面,国家对农民的主要经济汲取方式由行政手段转变为市场手段,经济体制改革并没有伴随政治体制的变革,而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够保持整体稳定就在于儒家传统文化对民众的安抚作用,这变相地推动了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目标的迅速实现,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压倒一切”执政理念的实现。在中观制度层面,社会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之间的默契配合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儒家文化传统下形成的“集体主义”思想导致中国经济活动主体往往需要寻求家族、地方政府的保护,这一方面促进了经济资本的集中,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相关群体对社会财富的“均沾”,从而防止了因财富过分集中导致的社会经济危机的大面积爆发。在微观社会心理方面,国家提倡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国民众追求家庭财富增长的基本心理达成了完美结合,于是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政治动员与宣传下,广大民众形成了创造财富的充足干劲,儒家伦理当中的诸多“入世关怀”迅速转化为创造财富的心理动机,从而发挥了新教伦理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儒家文化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早期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姑且可以称为“国家资本主义模式”(以区别于西方国家发展传统中的自由资本主义)。该模式的本质就是现代资本主义市场体制与以“国家优势”为特色的儒家文化的有机结合。也可以说,儒家传统文化中的各种思想(如“勤俭持家”、“光耀门楣”、“苦心经营”等)本身就具有创造经济奇迹的潜力,只是由于外部政治力量的长期压制或者不当干预才导致了这种潜力的暂时泯灭,而一旦有利的外部政治条件得以形成,甚至社会中的政治力量来主动释放这种经济潜力,那么儒家伦理与文化传统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当中就可以大显身手,从而创造西方国家眼中的各种奇迹。所以说,中国发展模式或经验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它是历史积累的必然结果,是被压抑民间生产能量的总爆发,只是由于中国长期的“积贫积弱”才使得这种变化令世人惊讶。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伴随着某些值得总结的教训,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市场竞争机制的“起点非公平性”问题、“官本位”思想对社会生活的不当渗透问题,以及“稳定压倒正义和民主”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儒家伦理和文化传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那么,一个水到渠成的问题是:如何吸取这些教训、克服不足,其相应的出路必然也就涉及到对儒家伦理与文化传统的改造。
四、文化建设与社会改造——中国模式的未来前途
有学者对儒家文化传统抱着高度乐观的态度:“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儒学非但不妨碍中国人选择现代化道路,首先站出来表示欢迎现代化的恰恰是开明的儒家知识分子”。[5]他们在看到儒家伦理与文化传统对中国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的同时,却忽视了其早已显现出来的阻碍作用,特别是它对现代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建设目标的不良影响。它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制造了很多隐患,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社会政治、经济、大众文化等要素之间的张力不断拉大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却不能带来政治体制和民众意识的同步革新,出现了“畸形现代化”的趋势,并酝酿出很多潜在的重大问题,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权力资本化”和“关系经济”的问题,它正是儒家伦理与文化传统在现代市场经济体中的“社会变种”,是一种对现代市场经济形态起重大破坏作用的社会现象。
儒家伦理曾经长期成功地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话语,但这种成功又使之失去了其他思想体系的真正挑战,没有机会面对外部世界提出的各种新问题,因此在理论建构上难以推进。儒家在理论结构和问题系统上一直存在大量未完成工程,而长期的主流话语地位使其不可能反思自身理论上的不完善,这个隐患在儒家面对现代挑战时就显示出来了。[6]当前,中国社会现代化正处于深入推进阶段,促使人们开始认真反思儒家伦理与文化传统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这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思想“启蒙运动”的一个核心问题。中国的新保守主义学派已开始全面论证借助传统儒家思想重构中国社会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但很明显的事实是,他们对该历史文化遗产缺少辨证和历史视角的全面认识,对所谓的“文化整体性”问题考虑不周,也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因为政治改造的任务被溶解到了社会伦理的重建上面,而上文的分析恰恰证明,这样的选择只能是再次沦为某种空想。
儒学现代走向的一个向度自然是“现代性”,它可以同市场经济兼容,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另一个向度是民族精神,它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设计了求真、求善、求美、成圣、合群这样一些总体的目标,并且为实现这些目标提出了多种具体的价值理念。在今天,这些理念对于培育中华民族精神仍可发挥积极的现实作用。[5]但是要使这些宝贵的精神理想转化为现实还有很多艰苦的工作要做,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情,而儒家文化的话语权长期以来为封建统治者所掌握,将之转变为民众的话语并最终达到名符其实的目标,需要全国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为之做出不懈的努力。相信只有待儒家伦理的解释权真正为社会大众所掌握,中国特色的社会现代化发展道路才可能最终形成,所谓的“中国模式”也才可以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事实性概念。
[1]冯川.儒家思想的社会契约性质[J].江苏社会科学,2007,(5).
[2]秦晖.文化现代化与中国知识人(上)[J].战略与管理,2002,(4).
[3]童鹰.论儒学与中国现代化的二律背反[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1).
[4]张德.儒家文化传统与东亚经济崛起[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1).
[5]宋志明.论儒学的现代走向[J].河北学刊,2007,(3).
[6]赵汀阳.身与身外:儒家的一个未决问题[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