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的“尽善尽美”与人格修养之关系
2011-08-15孔楠
孔楠
论孔子的“尽善尽美”与人格修养之关系
孔楠
联系《论语》中孔子关于音乐和君子人格的评价,分析了孔子对于《韶》乐“尽美又尽善”评价的双重标准。孔子强调“美”与“善”的结合,这既是他针对音乐的审美标准,也是衡量人格修养的标准。孔子通过具有审美意味的礼乐规范传达一种向美、向善的礼乐文化精神,提倡美善兼备、文质彬彬的君子人格。
孔子;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礼乐精神;人格修养
儒家的审美兴趣主要倾向人格修养之美。孔子认为,艺术和人生的本质都是美善合一、文质并重的,要通过融“诗教”、“礼教”、“乐教”和“身教”为一体的审美教育和人格教育,塑造尽善尽美、文质彬彬的理想君子人格。
一、《论语》中的“美”与“善”
“尽善尽美”语出《论语·八佾》[1]:“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论语》中还有一些涉及“美”和“善”的论述。其中,“美”的涵义大致有这样两种:(1)好,好的,美好的事。如《泰伯》“周公之才之美”;《颜渊》“君子成人之美”; 《子路》“富有,曰苟美矣”。(2)漂亮,美丽。如《雍也》“有宋朝之美”;《泰伯》“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子罕》“有美玉于斯”。“善”的涵义大致也有两种:(1)善良,好人,好处,好事情。 如《公冶长》“愿无伐善,无施劳”;《季氏》“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子张》“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2)好,好的,正确的。如《述而》“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泰伯》“笃信好学,守死善道”;《颜渊》“子欲善,而民善矣”。可见,“美”是外在的、显性的、形式上的美丽、华美,是浅层次的好和善;而“善”是内在的、隐性的、内容上的美好、善良、高尚等道德品质,具有更深层的内涵。
“美”、“善”本是两个形异义同的古字。《说文解字》不单独释“善”,只在“美”字下注:“美,甘也。 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缮也。美与善同意。”“美”、“甘”亦互训:“甘,美也。 从口含一。 ”这说明“美”、“甘”、“善”三字都是与上古先民饮食味觉直接相关的会意字。段玉裁注[2]:“甘部曰:美也,甘者,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引伸之,凡好皆谓之美。羊大则肥美。”“缮之言善也,羊者祥也,故美从羊,此说从羊之意。美善皆同意。”可见,“美”“善”二字在中国古代通用,两字俱从羊得出。从当时的经济社会情况来看,“羊大为美”反映了“美”是以社会功利满足为基础的,而羊是当时人们特别是贵族的重要食物来源,同时又是富足吉祥的象征,因而被认为是“美”的,既“美”且“善”。
“美”是一个象形字,主要指乐舞声色感官之美。在春秋及春秋以前的时代,“美”还没有成为单纯的外在形式美的概念,除了“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外在形貌之美,还有“先王之道,斯为美”“里仁为美”等内在道德品质之美,常与“好”、“善”等同义。“美善同意”是在社会生产力较落后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审美观念,受到生理满足、社会功利等众多现实因素的束缚,但其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审美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3]。
二、“尽善尽美”的内涵
《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朱熹注[4]:“韶,舜乐。武,武王乐。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舜绍尧致治,武王伐纣救民,其功一也,故其乐皆尽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逊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者。”杨伯峻注:“‘美’,可能指声音言,‘善’,可能指内容言。舜的天子之位是由尧‘禅让’而来,故孔子认为‘尽善’。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由讨伐商纣而来,尽管是正义战,依孔子意,却认为‘未尽善’。 ”钱穆《论语新解》[5]:“尽美,指其声容之表于外在。如乐之音调,舞之阵容之美。尽善,指其声容之蕴于内者,乃指乐舞中所涵蕴之意义言。”
《韶》《武》皆为纪功乐舞,是宗庙祭祀活动的重要内容,场面宏大,节奏舒缓,声音平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震撼力,皆“尽美矣”;而《韶》乐又以其内容上的道德性因素取胜,具有“美之实”,符合“善”的标准。二者由于思想内容的不同,境界便有了高下之分。《韶》乐早于《武》乐,内容表现尧舜禅让之事,不仅艺术上是“尽美”的,而且思想上符合孔子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仁义礼治理想,因而也是“尽善”的,是“美”和“善”高度统一的典范。《武》乐因歌颂武王以武力征伐取天下的战争内容,虽然艺术形式“尽美矣”,但思想内容未表现“至德”,所以“未尽善”。 《论语》中称“至德”者二,一赞泰伯,二赞文王,皆因其出于礼让。杨树达《论语疏证》[6]:“吴季札观汤乐而曰有惭德,亦以其用武力也……声音之道与政通,乐者,政之发于声音者也,古人闻其乐而知其政……孔云《武》未尽善,犹季札之言《濩》有惭德也。”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并赞“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颜渊“问为邦”,孔子言其一为“乐则韶舞”。《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季札观乐推崇《韶》乐“德至矣”,“甚盛德”。《孔子集语》中孔子言:“《箫韶》者,舜之遗音也。温润以和,似南风之至。其为音如寒署风雨之动物,如物之动人,雷动禽兽,风雨动鱼龙,仁义动君子,财色动小人。是以圣人务其本。”推崇艺术形式、道德内涵与礼乐精神兼备的《韶》乐,是孔子一以贯之的观点。
可见,“美”是外在的音乐的音调旋律之动听和舞蹈的形式阵容之动人,是对音乐艺术形式所作的审美判断;而“善”是蕴含于音乐舞蹈之中的内在精神——健康完善的文德和仁爱礼让的美德,是对音乐内容所作的伦理道德判断。
孔子认识到并肯定了“美”这种给人以精神享受的感性形态的独立层次,使得音乐艺术的“形式美”具有独立的价值。在人们普遍认为“美善同意”的春秋时代,孔子以其深厚的音乐修养和丰富的音乐实践为基础,在音乐领域创造性地引入“美”与“善”的评价标准,真正做到了“美”“善”并举,“美”“善”分离。孔子鲜明地提出“尽善尽美”这一美学批评必须和社会伦理道德批评结合起来的原则,使音乐美学上升到一个新高度,成为中国古代评价文艺作品的重要原则,在中国文学批评和美学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
三、“尽善尽美”与人格修养
(一)文质彬彬
孔子的“尽善尽美”观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的,强调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即“文质彬彬”。
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朱熹注:“彬彬,犹班班,物相杂而适均之貌。言学者当损有余,补不足,至于成德,则不期然而然矣。”杨树达《论语疏证》引《春秋繁露·玉杯》篇曰:“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文质偏行,不得有我尔之名。”
《论语》中,“质”是本质、根本、内容、质朴之意,指人内在的道德品质,是内心的“善”;“文”可指人言谈举止等外在表现,也可指各种礼节仪文,而这些意义都可以归结为一种形式上的“美”。针对棘子成“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的观点,子贡曰:“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颜渊》)“文”与“质”同样重要,饰以文采能更好地区分本质。孔子更重视仁德等品行在做人修身方面的重要性。“辞达而已矣”,要避免“文胜质则史”。可见,文质并重、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外在的礼节仪文之“美”与内在的礼乐精神之“善”相结合的“君子”是儒家推重的理想人格。
(二)礼乐精神
《论语》中涉及许多礼乐精神与人格修养的问题,孔子认为只有外在形式 “美”而无内在精神 “善”的“礼”和“乐”是不值得称道的。
“人而不仁,如礼何? 人而不仁,如乐何? ”(《八佾》)钱穆《论语新解》:“若无内心之仁,礼乐都将失其意义……故仁与礼,一内一外,若相反而相成……孔子言礼,重在礼之本,礼之本即仁。”
“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八佾》)朱熹注:“礼贵得中,奢易则过于文,俭戚则不及而质,二者皆未合礼。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钱穆《论语新解》:“礼有内心,有外物,有文有质。内心为质为本,外物为文为末……礼贵得中,本末兼尽……若惟知有本,不文不节,亦将无礼可言。”
“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程子曰:“天下无一物无礼乐。”李泽厚:“‘礼乐’不在外表,非外在仪文、容色、声音,而在整套制度,特别是在内心情感。即‘礼’归于‘仁’。”[7]孔子所崇尚的“礼”当然不是供玉奉帛、敲钟击鼓这些外在表现形式,这只是“礼”之“末”;“礼”之“本”在于整套礼乐制度所传达的礼乐精神。
(三)文质、礼乐与美善
孔子注重音乐本身的形式之美和旋律之美,更重视音乐所传达出来的礼乐文化精神——内容的“善”,这才是“质”,是音乐的内核和根本,高于外在的声容之美。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建立在“善”的基础上的,认为道德上的“善”先于艺术上的“美”,要做到“美”“善”兼备,文质统一。如果文质不得兼备,则宁有质而无文。钱穆《论语新解》曰:“遗其本,专事其末,无其内,徒求其外,则玉帛钟鼓不得为礼乐。”
诗礼乐是孔子培养艺术气质、加强道德修养、造就仁人君子的重要途径。他教育儿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季氏》)又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从学“诗”始,经过“礼”,最后完成于“乐”。“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宪问》)朱熹注:“节之以礼,和之以乐,使德成于内,而文见乎外,则材全德备。”诗教、礼教、乐教、身教融艺术境界、道德境界和人生境界为一体,是文质兼备、至善至美的境界。
四、结语
孔子认识到了“善”和“美”各自的独特性质和存在价值,并提出通过具有审美意味的礼乐规范 (美,文)传达一种向美、向善的礼乐文化精神(善,质)。“美”是“善”的外在表现形态,是对艺术的审美评价和要求;“善”是内在之“美”,是“美”存在的合理基础,是“美”的本质内容和最终目的,是对艺术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孔子从形式和内容上区分了“美”和“善”,在充分肯定文质统一的基础上,更提倡“质”和“善”,奠定了“美”“善”关系的基调。“尽善尽美”是对先秦儒家古典美学思想的集中概括,对后世美学思想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由此形成了中国文学史、艺术史、美学史上“美善统一”和“善主美从”的思想。“尽善尽美”揭示了文学艺术和人生的普遍规律,艺术作品只有达到文质并重、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境界,才会具有永恒的魅力;美善兼备、文质彬彬的君子人格,则是做人修身的至高境界。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3]宋雄华.论“尽善尽美”的美学内涵[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4).
[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钱穆.论语新解[M].北京:三联书店,2002.
[6]杨树达.论语疏证[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7]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三联书店,2008.
B222.2
A
1673-1999(2011)23-0022-03
孔楠(1985-),女,黑龙江绥化人,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
201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