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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男女社会地位及婚姻家庭伦理变迁的经济根源*

2011-08-15赵绥生

关键词:对偶男子妇女

刘 芳,赵绥生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咸阳712000)

论男女社会地位及婚姻家庭伦理变迁的经济根源*

刘 芳,赵绥生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咸阳712000)

蒙昧时代母权制的形成是自然的,群婚与对偶婚条件下的婚姻家庭伦理还没有被打上私有经济利益的烙印。野蛮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引起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家庭革命,推动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专偶婚制转变。文明时代的小农生产方式决定了男权社会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工业时代生产方式的革命带来了妇女解放的曙光,但男女完全平等与真正性爱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对财产私有制的扬弃,这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够实现。

男女社会地位;婚姻家庭制度;伦理观念;经济根源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社会观察历史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把所有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在法律上则称为财产关系——马克思语),认为经济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根源,经济利益是一切社会现象的本质和要害。所有的社会现象都必须从经济关系中得到最终解释和说明,所有的社会关系的变化也只有在经济关系的变化中才能找到最终的物质原因。“一切历史现象都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说明,同样每一历史时期的观念和思想也可以极其简单地由这一时期的经济的生活条件以及由这些条件决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来说明。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1]因此,我们“必须到生产关系中间去探求社会现象的根源”[2]。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与利益分析方法,透视历史上男女社会地位以及婚姻家庭伦理观念的嬗变过程,我们就可以清晰地理出其演进脉络,揭示出隐藏在这些社会变革背后的经济根源。

一、蒙昧时代——群婚与对偶婚条件下母权制的形成及两性伦理观念

在史前社会研究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沿用了摩尔根社会阶段划分:蒙昧时代是人类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包括了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野蛮时代是人类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标志着农业文明的到来。而文字的发明使人类过渡到文明时代,伴随着的是私有制家庭产生,阶级与国家形成,原始社会解体。

血缘家庭是最原始形式的家庭,一个大家族的多代人同住在一起,过着共产制生活,平等是这一最初社会组织的基本道德原则。血缘家庭实行的是群婚制,“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份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的夫妻圈子。……在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斥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3]33-34。这种完全自由结合的婚姻双方没有什么责任或义务,也没有繁杂的婚姻礼仪与道德约束。此时男女双方的结合只是在满足生理需要与履行种群繁衍任务,这是人类生存本能的表现。“我们发现历史上可以确切证明并且现在在某些地方还可以加以研究的最古老、最原始的家庭形式是什么呢?那就是群婚,即整群的男子与整群的女子互为所有,很少有嫉妒余地的婚姻形式。”[3]31

当原始人类认识到近亲婚配的弊端,发现了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生育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后代,便通过把同胞兄弟姊妹排除出婚姻之外,演变出了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普那鲁亚家庭。“不过认为同母所生的子女之间的性关系不妥的观念一旦发生,这种观念就一定要影响到旧家庭公社的分裂和新家庭公社的建立(这种新的家庭公社这时并不必然同家庭群体相一致)。一列或者数列姊妹成为一个公社的核心,而她们的同胞兄弟则成为另一个公社的核心。摩尔根称之为普那鲁亚家庭的形式,便经过这样或类似的途径而由血缘家庭产生出来了。”[3]35-36

在群婚阶段,原始人类毫无例外地处于母权制社会。形成母权制的根本原因是群婚状态下子女与生身父亲的关系无法确认。“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也只承认女系。”[3]38那种认为原始社会妇女地位高于男子,是由于当时劳动分工使得妇女从事更复杂劳动的缘故,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恩格斯指出:“决定两性间的分工的原因,是同决定妇女社会地位的原因是完全不同的。”[3]46决定两性社会分工主要取决于每一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其生产方式和劳动内容。而男女地位问题,则有着更为深刻的经济原因。“这种共产制家户经济是原始时代普遍流行的妇女占统治地位的客观基础……”[3]46

在群婚制中酝酿着新的婚姻形式——对偶婚制。当男女的性结合主要作为人类种群繁衍的一种生存手段时,双方是很少有情感因素在里面的。随着人类生活的改进,情感的丰富,建立在双方情感基础上的婚姻出现是必然的,这就为建立比较固定的性伙伴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在群婚家族制度之下由于当时社会情状的必要,多少已有一些一男一女结成配偶的事实,每一个男子在其群妻之中有一个主妻,每一个女子在其群夫之中有一个主夫,所以在群婚家族一开始就有走向对偶家族的倾向。”[4]797此外,“由于婚姻禁规日益错综复杂,群婚就越来越不可能,群婚就被对偶制家庭排挤了”[3]43。在对偶婚阶段,婚姻可以根据夫妇任何一方的意愿而解除,离婚后子女仍按照群婚制的习惯归妻子。

对偶婚制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小家庭,也并没有引起氏族财产公有制的变化。若干对偶家庭住在一个住宅之中,组成集体公社,这是客观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与生产方式决定原始人类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依然主要靠公社成员集体进行。“这种对偶制家庭,本身还很脆弱,还很不稳定,不能使人需要有或者只是希望有自己的家户经济,因此它根本没有使早期传下来的共产制家户经济解体。”[3]45在对偶婚阶段虽然已经可以确认子女与生身父亲的关系,但是,妇女在氏族里的统治地位并没有改变。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一阶段的生产方式的特点,决定了男人在家族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优势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男人还没有经济方面的十足底气向妇女的统治地位发起挑战。

由此可以看出,从血缘家庭向普那鲁亚家庭、再向对偶制家庭演变的动力,决不是因为原始人类羞耻心的觉醒,也不是因为宗教情感因素,更不是出于推进社会公序良俗、提升婚姻家庭道德文明的目的,而是来自原始氏族成员维护族群自身利益的动机。在群婚条件下,家庭伦理方面没有贞操观念,甚至没有爱情,也不存在离婚。对偶婚条件下出现了爱情与贞操观念的萌芽,但是并没有改变母权制与氏族财产公有制,其原因就在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私有财产与私有观念尚未出现,婚姻家庭还没有被打上私有经济利益的烙印。

二、野蛮时代——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家庭革命的经济根源

进入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以后,女性的统治地位开始动摇。这一时期由于金属冶炼技术的发明与金属工具的出现,生产力得到极大提高。这时,人类学会了驯养家畜并发明了农业,它使对偶制家庭摆脱了对氏族集体的依赖,进行小家庭生产劳动成为可能。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使小家庭经济迅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引起财产所有制经济关系的变化。土地占有制的变化为财产私有制替代公有制打开了第一个缺口。“土地的最古所有制,是为部落所共有;当土地的耕作开始以后,部落土地的一部分,便分配于各氏族之间,每一氏族都各共有其一份土地;随着时代的进展,由于土地的分配给个人,最后遂成为个人的个别所有了。”[4]952

农业和畜牧业的发明,使男子在生产劳动中的作用大大提高。“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开发出前所未有的财富的来源,并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关系。”[3]50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以及商品贸易的出现,男子在家庭财富创造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父权意识觉醒的条件最终成熟了。所以,男子父权意识的觉醒是与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方式的变革完全同步的。从氏族公社中独立出来的小家庭私有财产的出现,以及男子在家庭财富创造中的突出作用,是父权制战胜母权制的强大物质后盾。“这些财富,一旦转归家庭私有并且迅速增加起来,就给了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强有力的打击。”[3]52“父权的萌芽是与对偶制家族一同产生的,父权随着新家族越来越有一夫一妻制特性而发展起来。当财富开始积累而且希望把财富传给子女的想法导致把世系由女系过渡到男系时,这时便第一次奠定了父权的坚固基础。”[5]

父权意识的觉醒必然引起婚姻家庭形式的变革,推动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专偶婚制转变。“要使对偶制家庭进一步发展为牢固的专偶制,需要有别的原因……如果没有新的、社会的动力发生作用,那么,从成对配偶制中就没有任何根据产生新的家庭形式了。”[3]50恩格斯所说的这种“新的动力”就是家庭财富的增加。男子为了保证自己创造的财富遗传给亲生子女,就要求改变按照母权制确定世系和继承财产的传统,而按照父权制确定世系和财产继承关系。“随着财富的增加,它便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动力。但是,当世系还是按母权制来确定的时候,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废除母权制……”[3]53所以,是“各个家庭首长之间的财产差别,炸毁了各地迄今一直保存着的旧的共产制家庭公社”[3]164,同时也掀翻了女性的统治地位。

这种家庭财产继承权的重大变革是父亲和子女两代当事人共同斗争的结果。因为子女也与父亲一起参与了创造家庭财富的劳动,所以子女也产生了自己来继承父亲财富的强烈愿望。“父亲及其子女共同为新的继承法的斗争,将供给一足够强有力的动机,来推动这一改变的完成。在财产大量地蓄积并成为固定的形式时,在为个人所有的财产的分量益加增大时,女系本位的世系必然地将陷于崩溃的命运,代之以男系的世系同样是保证了的。”[6]

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夫一妻的专偶婚制决不是男女双方爱情的直接产物,私有制和私人利益的出现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诞生的直接物质动因。专偶婚制“它决不是个人性爱的结果,它同个人性爱绝对没有关系,因为婚姻和以前一样仍然是权衡利害的婚姻。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可能是他自己的并且应当能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这就是希腊坦率宣布的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3]63。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的产生,“它的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而确定这种生父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专偶制家庭和对偶制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牢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这时通例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赶走他的妻子”[3]59。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及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是人类开始进入政治社会的划时代事件。

三、文明时代——男权社会及其婚姻家庭伦理

文明时代的到来,也是人类社会第一次大裂变时代的到来。伴随它而来的是母权制的废除,私有制家庭的产生,阶级的分化,原始社会的逐渐解体以及国家的形成。“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的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3]63自从人类跨入文明时代一直到整个中世纪,由于自然经济条件下手工工具的小农生产方式,决定了男子始终是生产劳动的主力。这也就决定了男子始终占据着家庭经济的支配地位,男权社会成为这一漫长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生孩子的工具了。”[3]54男子对妇女的压迫成为妇女不得不接受的法律和习俗。女性被禁止参与几乎所有的社会活动。女性的教育权被剥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甚至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道德教条。女性在教育与文化地位上的劣势,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在绝大多数民族里,女性基本被排除在社会政治活动之外,所以,政治权力就是男子的权力,女性很难有表达意志的渠道与机会。在中国,女性要遵守“三从四德”等男子制定的纲常伦理,“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至于类似女子缠足这样非人道摧残女性身体的丑恶现象,也并非中国独有。

文明时代男女的不平等表现在婚姻制度与性伦理中。男子有休妻的权利,而女性却只能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决没有离婚的自由。一夫一妻专偶婚制实际成了只是对女性而不是对男子的专偶制,女性没有要求爱情、要求丈夫忠于爱情的权利,而丈夫却有要求妻子严守贞操的权利。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虽然英雄时代的希腊妇女比文明时代的妇女较受尊敬,但是归根结蒂,她对于男子来说仍不过是他的婚生的嗣子的母亲、他的最高的管家婆和女奴隶的总管而已,他可以随意纳这些女奴隶为妾,而且事实上也是这样做的。正是奴隶制与专偶制的并存,正是完全受男子支配的年轻美貌的女奴隶的存在,使专偶制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专偶制。这种性质到现在还存在着。”[3]60在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男子可以一夫多妻。这是因为在一夫多妻制度下,这无非会使参与财产继承的子女多一些,但并不会导致男子所创造的财富外流。但是男子绝对不能容忍妻子另觅新欢。因为妻子丧失贞操,就意味着非亲生子女可能通过继承财产而堂而皇之地窃走男子家长的财富。“为了保证妻子的贞操,从而保证子女出生自一定的父亲,妻子便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利之下了;即使打死她,那也不过是行使他的权利罢了。”[3]55这就是为什么在几千年的中世纪里,男子可以三妻六妾而妇女却必须恪守妇道这一不对等性伦理习俗的谜底所在。“专偶制的产生是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一人之手,也就是男子之手,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人的子女。为此,就需要妻子方面的专偶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专偶制,所以这种妻子方面的专偶制根本不妨碍丈夫的公开的或秘密的多偶制。”[3]73所以在中世纪中国等许多民族里,文人士大夫狎妓只是被视为风流韵事,于人品道德并无大碍,而女性在两性关系上的任何出格都被视为大逆不道与终生的耻辱。在欧洲个别民族,风流的女性甚至要被强制在脸上刺上“红字”。“妇女越来越被剥夺了群婚的自由,而男性却没有被剥夺。的确,群婚对于男子到今天事实上仍然存在着。凡在妇女方面被认为是犯罪并且要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后果的一切,对于男子却被认为是一种光荣,至多也不过是被当作可以欣然接受的道德上的小污点。”[3]73这种性伦理的双重标准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它是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男人制定出来的。

四、工业时代——妇女解放的曙光与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变革

男女社会地位的变化归根结底是经济地位变化的结果。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男女在法律上的不平等,不是妇女在社会中和家庭内受压迫的根源,而是妇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经济地位的结果。“我们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的法律上的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它的结果。”[3]71所以,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首要社会条件,是妇女摆脱在家庭经济中依附于男子的境遇,获得独立于男子的经济地位。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这里已经表明,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3]162正因为如此,妇女解放的口号只有到近代资本主义工业兴起以后才得以提了出来。其原因就在于近代机器大工业改变了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创造了妇女大量进入社会生产劳动领域的需要与可能,由此为妇女在家庭经济中获得独立创造了物质条件。特别是近代工业革命首先在纺织行业开始,而妇女操作纺织机器的灵巧程度和工作效率让男子相形见拙。当妇女不再依靠丈夫来养活,甚至比她们自己的丈夫工作效率和工资收入更高的时候,这时丈夫终于低下了几千年来高傲的头颅。

工业革命把妇女从家庭中初步解放出来,必然催生女权意识的觉醒,引起男女社会地位与家庭伦理观念的一系列变革。于是在工业革命最早发生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女性逐渐在社会领域争回了自己的社会权利,包括政治参与、民主选举与被选举权利、广泛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等。由于养家糊口创造家庭财富不再是男子的专利,女性必然获得平等的财产继承等法律权利。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工业时代的女性有了自由恋爱的权利,结婚与离婚自由的权利,要求丈夫忠于夫妻感情的权利。

工业革命带来了妇女解放的曙光,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并不具备实现妇女彻底解放和男女真正平等的社会条件。因为在一切阶级社会里,“婚姻都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3]69。所以在标榜个性解放、婚姻自由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虽然封建社会的买卖婚姻消失了,但是婚姻却更加商品化了。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买卖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愈来愈大的范围内实现,以致不仅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而且不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价格的。当事人双方的相互爱慕应当高于一切而成为婚姻基础的事情,在统治阶级的实践中是自古以来都没有的。”[3]77“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之上,而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枝而构成的一个总体。现在在大多数情形之下,丈夫都必须是挣钱的人,赡养家庭的人,至少在有产阶级中间是如此,这就使丈夫占据一种无需有任何特别的法律特权的统治地位。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在现代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统治的独特性质,以及确立双方的真正社会平等的必要性和方法,只有当双方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时候,才会充分表现出来。那时就可以看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3]72而资本主义制度不可能改变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经济单位的属性。

五、共产主义社会——男女真正平等与纯洁性爱实现以及未来婚姻家庭展望

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制度是私有财产关系的产物。“当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随着私有财产的份量超过共同财产以及随着对继承权的关切而占了统治地位的时候,婚姻的缔结便完全依经济上的考虑为转移了。”[3]77历史上这种片面的、不平等的专偶制,最终必然随着男子在家庭经济上的绝对支配权的消失而消失。“专偶制完全肯定地将要失掉的东西就是,它起因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全部特征,这些特征就是:第一,男子的统治,第二,婚姻的不可解除性。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3]81

所以,男女完全平等与真正性爱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对财产私有制的扬弃。“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3]80恩格斯认为,只有在新生的无产阶级中,才会出现这种真正的、理想的性爱。因为“只有在被压迫阶级中间,而在今天就是在无产阶级中间,性爱才成为而且也才可能成为对妇女的关系的常规……在这里没有任何财产,而专偶制和男子的统治原是为了保存和继承财产而建立的;因此,在这里也就没有建立男子统治的任何推动力了”[3]70。“自从大工业迫使妇女从家庭进入劳动市场和工厂,而且往往把她们变为家庭的供养者以后,在无产者家庭中,除了自专偶制出现以来就蔓延开来的对妻子的野蛮粗暴也许还遗留一些以外,男子统治的最后残余也已失去了任何基础。这样一来,无产者的家庭,甚至在双方都保持最热烈的爱情和最牢固的忠实的情况下,也不管有可能得到什么宗教的和世俗的祝福,也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偶制的家庭了。”[3]70

未来社会生产资料、家庭财产变为社会公共占有以后,历史上专偶制存在的经济条件不复存在了,人类婚姻是否会完全否定、抛弃专偶制?恩格斯对这一棘手问题的回答似乎有点矛盾,他一方面认为,生产资料与家庭财产社会公共占有后,消灭的只是历史上那种实际上只针对妇女的、不平等的单方面的专偶制,未来社会将使人类实现对男女都是平等的真正的专偶制。“行将到来的社会变革至少将把绝大部分耐久的、可继承的财富——生产资料——变为社会所有,从而把这一切传授遗产的关切减少到最低限度。可是,既然专偶制是由于经济的原因产生的,那么当这种原因消失的时候,它是不是也要消失呢?……随着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卖淫也将要消失,而专偶制不仅不会灭亡,而且最后对于男子也将成为现实。”[3]73-74但另一方面他又说过这样的话:能叫卖淫消失而不叫专偶制与它同归于尽吗?

未来社会实现了财富的社会占有,不再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那么失去了财产关系的束缚,会否导致人类两性关系上的随意性?对于这个问题,恩格斯作出了这样的推测:“随着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个体家庭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因此,对于‘后果’的担心也就消除了,这种担心在今天成了妨碍少女毫无顾虑地委身于所爱的男子的最重要的社会因素——既是道德的也是经济的因素。那么,会不会由于这个原因,就足以逐渐产生更随便的性关系,从而也逐渐产生对处女的荣誉和女性的羞耻都更加马虎的社会舆论呢?最后,难道我们没有看见,在现代世界上专偶制和卖淫虽然是对立物,却是不可分离的对立物,是同一社会秩序的两极吗?能叫卖淫消失而不叫专偶制与它同归于尽吗?……在这里,一个在专偶制发展的时候最多只处于萌芽状态的新的因素——个人的性爱,开始发生作用了。”[3]74-75但是对于这种未来“个人的性爱”将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恩格斯没有回答,它需要历史的发展来回答。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婚姻家庭制度的进步与社会的进步是同步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将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婚姻与性爱,也必然推动产生全新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未来的人类婚姻,“这要在新的一代成长起来的时候才能确定:这一代男子一生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这一代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3]81。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5.

[2] 列宁.列宁全集:第1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64.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第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1.

[5]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38.

[6] 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二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71:594.

Analysis on Economic Causes in the Transition of Men and Women’s Social Status and Family Ethic Concepts

LIU Fang,ZHAO Sui-sheng

(Shaanxi Polytechnic Institute,Xianyang712000,China)

At the stage of savagery,the emergence of matriarchy system was something natural.At that time,with group marriage and coupled marriage in operation,marriage and family ethic concepts hadn’t been stamped with the brand of private economic interests.During the stage of barbarism,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 and the change of mode of production led to a family revolution,the consequence of which was a transition from matriarchy to patriarchy system.It also gave a strong push to the transition from ordinary coupled marriage system to the special coupled system-the monogamy system.During the stage of civilization,the petty-farmer production mode determined that the basic feature of the society was the patriarchy system.When the industrial age came, the revolution of production mode brought about the twilight of emancipation of women.However,the pre-condition of real equality of men and women and the realization of real sexual love lies in the abolishment of the private ownership of property,which will only be available in the future communist society.

men and women’s social status;marriage and family system;concept of ethics;economic causes

B823;C913.1

A

1673-8268(2011)01-0091-06

(编辑:蔡秀娟)

2010-05-29

刘 芳(1968-),女,副教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研究;赵绥生(1953-),男,陕西清涧人,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0.3969/j.issn.1673-8268.2011.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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