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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唐宋传本略考及阮元本之问题

2011-08-15潘忠伟

关键词:刊本爻辞阮元

潘忠伟

(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66)

《周易正义》唐宋传本略考及阮元本之问题

潘忠伟

(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四川成都610066)

自唐永徽年间颁定《五经正义》以来,有关《周易正义》的传本沿革,史籍鲜有记载,而唐、宋时期的《周易正义》传本文献,也罕有存世。而现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阮元本《周易正义》,存有校勘不精、底本不当等问题。如果不注意到《周易正义》历代的传本沿革,仅取阮元本为研究《周易正义》之范本,显然不能厘清《周易正义》之原貌;同时仅据阮元本,对于我们全面理解唐代义理派《易》学的思想及其渊源,也难免会有所误导。

《周易正义》;唐宋传本;阮元本

目前仍然留存于世的唐、宋时期的《周易正义》传本,使我们有可能对《周易正义》的唐传本原貌及其变更情况,做一“管窥”式的研究。这些传世的珍稀文献,包括《周易正义》唐写本残卷一页、南宋临安府刊《周易正义》单疏本以及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刊刻的《周易注疏》合刻本。

通过考察这些传本沿革及彼此异同,不难发现阮元本《周易正义》在体例、编次、文句上存有较多缺憾。具体地说,研究《周易正义》义疏思想,须以《宋本周易注疏》为依规。若有斯人,以《宋本周易注疏》为底本,辅以宋刻《周易正义》单疏本,参校其余众本,检校彼此字句之异同,则阮氏《周易正义》可废矣。

一 唐写本《周易正义》残卷

在年代上最接近《周易正义》原本的现存实物,仅有唐写本《周易正义》残卷一页,系贲卦疏文,共三十二行,每行40字左右,文字自“而释所以”起,至“无待之士”终。今与南宋临安府刊本(简称“府刊本”)、南宋越州茶盐司刊刻的宋元递修本(简称“越刊本”或“八行本”)及阮元本相较,其中字句不同者,多达35处。盖抄本不如刻本审订精严,绝大部分相异字句,应为抄本有误。唯有部分相异文句,较府刊本、越刊本、阮元本略有不同,今抄录如下,以备参考。例如《贲》卦《彖》辞“天文也”疏:

唐写本:天文也者,天为体,二象刚柔,交错成文是天。

府刊本:天文也者,天之为体,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

越刊本:天文也者,天之为体,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

阮元本:天之为体,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

唐写本“天为体”,较之其他各本“天之为体”,更能体现孔疏以天为体的思想。而唐写本“交错成文是天”的提法,与众本“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的说法,存有差别。唐写本“二象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意思是说刚柔二象,即为天。本体与现象,实为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而其余众本“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则是将刚柔二象视为天的表现形式,其隐含的意思,是认为在“天文”的背后,似有实体的“天”。两相比较,显然唐写本逻辑更为清晰圆融,其他各本的提法,则颇有累赘之弊。又如,《贲》卦《彖》辞“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疏:

唐写本:“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相饰成,以察四时变化。

府刊本:“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者,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错,相饰成文,以察四时变化。

越刊本:“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者,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错,相饰成文,以察四时变化。

阮元本:“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者,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错,相饰成文,以察四时变化。

再如,《贲》卦“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疏:

唐写本:“贲其趾,舍车而徒”者,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于无位,弃于不义,舍其不义之车,而从有义徒步,故云“舍车而徒”。

府刊本:“贲其趾,舍车而徒”者,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于无位,弃于不义之车,而从有义之徒步,故云“舍车而徒”。

越刊本:“贲其趾,舍车而徒”者,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于无位之地,乃弃于不义之车,而从有义之徒步,故云“舍车而徒”。

阮元本: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于无位之地,乃弃于不义之车,而从有义之徒步,故云“舍车而徒”。

上述二处文句,唐写本显得更为工整,颇显隋唐之际四六赋体的风格,因而较宋、元以来的传本,更值得参考和借鉴。同时,唐写本与宋、元以来其他传本存在字句差异这一事实,不难看出宋、元以来孔疏显然经过增饰修改,绝非唐时原貌。

除文句之外,唐写本残卷最可留意之处,是其体例形式。由于残卷仅从贲卦《彖》辞释文开始,故很难断定卦辞与《彖》辞是否合并疏定。但贲卦《彖》辞疏文,整体连为一贯,中间无断开之处,每句疏文,引用彖辞在前,下系疏义于后,中间无空格。经文与上下疏文之间,则用空格隔开,以“正义曰”标示疏文之始。唐写本的疏文,对于爻辞和《象》辞,均为合并疏定,并未分列爻辞和《象》辞疏文。至于王弼注文的疏解,残卷仅两例,一例全抄所须疏定的注文,后系疏文;一例只标记起迄位置,后同样继以“正义曰”标目。对于标注起迄所引用的经文和注文字数,均较越刊本和阮元本为多。

需要指出的是,《周易正义》在南宋之前,以单疏本流传。这从侧面说明,王弼《周易注》对于唐宋经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周易正义》而起作用的。毕竟,作为科举的标准义疏本,《周易正义》的普及程度,自非一般士子较难寻获的王弼《周易》经注合编本所能相比。

二 宋本《周易正义》单疏本

自唐高宗永徽四年颁行《五经正义》以来,《周易正义》一直是官方钦定的《周易》疏解本。宋沿唐制,孔颖达学派《五经正义》亦为科举考试的权威疏解本。不过,两宋官方《周易正义》传本究竟如何,则是一个需要详加探讨的论题。

王国维先生所撰的《五代两宋监本考》,可谓是研究五代两宋监本情况的经典论著。不过,王氏未曾亲见《周易正义》宋刻本,其论两宋各经义疏本,独缺《周易正义》,未免是一个遗憾。现藏于北京图书馆的宋刻递修《周易正义》单疏本,给我们提供了两宋时期官方《周易正义》传本的第一手文献资料。此本原书版框高23.8厘米,宽16.5厘米,经折装。卷首附有《五经正义表》,以《八论》为第一卷,共十四卷。第一卷末有清代翁方纲题跋,第十四卷卷末列有北宋端拱元年(988年)参与校勘人员名单及职衔,名单之后又附有傅增湘长篇跋文。翁方纲认为此本乃是“北宋端拱元年进本”。傅增湘则认为此本不是北宋监本,而是南宋绍兴年间的临安府刊本,不过,其所遵从的祖本,确为北宋端拱年间勘定的官方《周易正义》单疏本,傅增湘详释如下:

又按此书雕刊年月,取本书列衔与《玉海》证之,正相符合。《玉海》卷四十三云:“端拱元年三月,司业孔维等奉敕校勘孔颖达《五经正义》百八十卷,诏国子监镂板行之。《易》则维等四人校勘,李说等六人详勘又再校,十月版成以献。”今检视衔名勘官解损等四人,详勘官李说等七人,而孔维实为都勘官,且其后再列衔,维已改书守国子祭酒。疑数月之间,校书官时有更迭而维至进书时已擢守祭酒,故人数与官位咸有不同,非《玉海》误记也。世传此书为北宋初刊本,乃据进书时题端拱元年而言。兹详检各卷,桓、构等字悉已缺笔,则为南渡复雕可知。考《玉海》载绍兴九年九月七日,诏下诸郡,索国子监元颁善本,校对镂板。十五年闰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请群经义疏未有板者令临安府雕造。二十一年五月,诏令国子监访寻五经三馆旧监本刻板,上曰:其他阙书亦令次第雕,虽重修所费,亦不惜也。由是经籍复全。循是推之,则《五经正义》再刊当在绍兴九年以后,二十一年以前,再证以庙讳之阙避,雕工之姓名,刻书之风气,益足推勘得实,不必侈言北宋监本为重也。

可见此本源于北宋监本无疑,在体例上也与唐写本一致,即全书未录经、注全文,仅标示起迄位置,疏文也以“正义曰”题头,这些都与唐写本相同。这说明,《周易正义》单疏本在现存的各种传本中,是与唐写本原貌相当接近的一个刻本。不过,应当指出,宋刻单疏本未附王弼《周易略例》,是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从其文句来看,单疏本也有重要参考价值。翁方纲题跋云:

《正义》旧刻非一本,如乾《彖》传云:“《彖》者发首叹美卦者。”昔尝与卢抱经校此句,抱经谓:“《彖》者‘者’字旧本或作‘有’。”今见此旧本或作却作“者”。大有《彖》下监本、汲古阁本皆云:“九二上与五为体。”此宋椠本云:“九二在乾体。”又如《系辞上传》第三章下:“《彖》谓卦下之辞,总说乎一卦之象也。”监本、汲古阁本诸本皆脱去“卦下之辞总”五字,惟此本有此五字,然“总”字此本作“言”。《系辞下传》“恒,杂而不厌,下不被物之不正”句,监本、汲古阁诸本皆作“不正”,抱经云:“旧本作‘厌薄不如不正’为长。”今此本却作“厌薄”。若此类不可枚举,皆极有资于考证者。

由此可见,若须勘正《周易正义》文字之异同,此本绝不可缺。

这一源于北宋监本的复刊本,其体例、格式当与北宋监本一致。傅增湘注意到此本卷数与《周易正义序》、《旧唐书·经籍志》所载《周易正义》卷数一致,认为此本与唐传本原貌一致。事实上,这一结论是有待商榷的。我们知道,《新唐书·艺文志》所著录《周易正义》为十六卷本,这说明从唐初至宋初漫长的三百余年的历史中,《周易正义》传本体例亦有较大的变化,简单通过卷数相同认定此本与唐传本一致,至少是有失严谨的。有鉴于此,对于北宋十四卷本的来源问题,显然有必要加以探讨。

关于这一十四卷本所据的底本,不出两种可能:或沿袭五代旧本,或为宋初官方学者修订而成的新传本。不过,考虑到宋刻《周易正义》单疏本卷尾列有的参与修订和校勘人员名单,明言这些学者的职衔或是职责,主要在于“勘官”、“详勘”、“再校”、“都勘官”以及“都校”等。可见端拱年鉴的修订,主要在于校正文字。或者说,这一与唐官方传本存有体例上差异的北宋国子监本《周易正义》,很有可能是沿袭五代旧本而成。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北宋国子监本出于五代旧本的看法,也仅仅是推测。不过,这一推测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关于这一点,《宋朝事实类苑》“江南书籍”条目下的记载,似乎能为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雍熙中,太宗以板本九经尚多伪谬,俾学者重加刊校。史馆先有宋藏荣绪、梁岑之所校《左传》,诸儒引以为证。祭酒孔维上言,其书来自南朝,不可案据。章下有司检讨,杜镐引贞观四年敕:“以经籍讹舛,盖由五胡之乱天下,学士率多南迁,中国经术浸微之致也。今后并以六朝旧本为正。”持以诘维,维不能对。王师平金陵,得书十余万卷,分配三馆及学士舍人院,其书多雠校精当,编帙全具,与诸国书不类。(明抄本注“谈苑”)

这一记载的前半部分,所记的乃是北宋初期官方九经中《左传》的传本问题,可略而不论。而这一记载的后半部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即南唐“其书多雠校精当,编帙全具”。既然如此,宋代官方雠校九经及疏解本,就有可能参考甚至沿用南唐的传本体例。

上述结论,尚待进一步验证。不过,北宋《周易正义》官方传本的渊源如此不明,正说明问题至为重要,有待更为深入地探讨。

三 宋本《周易注疏》合刻本

《周易正义》为解经释注的疏文,所以无论是《周易》单经本还是经注并行本,《周易正义》都是依附于经文的,不可能独立于经文而自成一个系统。五代及北宋时期的《周易》传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文单行本,另一种是经注合编本。北宋并未出现较为完整的经、注、疏文合写的传本形式,而只有注、疏的节抄本,《郡斋读书志》录有“《周易口诀义》七卷”(《崇文总目》作六卷),并对此书略加说明:右唐史证撰,钞注、疏以便讲习。田氏乃以为魏郑公撰,误也。

这里所说的“钞注、疏以便讲习”,是为了士子科举应考之便,而将注文和疏文加以抄录,从而形成一种便于记诵的“口诀”形式。从思想史来说,此种著作无甚意义。而从《周易正义》传本沿革上讲,这一传抄体例却可说是《周易》经、注、疏合编体例的渊源所在。

《周易正义》正式出现经、注、疏合刻的形式,一般认为始于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刊刻的《周易注疏》。这一本子一般简称为越州本(越刊本)或八行本,现藏于北京图书馆。据李致忠先生介绍,此本在元代有过修板,故又称为宋元递修本。关于此本刊刻的时间,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李致忠先生根据书末的陈鳣跋文以及文字避讳情况,认为此书应刊刻于南宋建炎(1127-1130)、绍兴(1131-1162)年间;二是向宗鲁先生根据同属两浙东路茶盐司刊刻的《礼记注疏》中的黄唐跋文,文中提到《周易注疏》已刊刻发行,鉴于这一跋文作于绍熙(1190-1194)年间,故认定《周易注疏》刊刻时间应稍早于绍熙。这一结论与日本学者长泽规距的看法一致,后者根据刻工姓名推论,刊刻时间大概在淳熙(1174-1189)年间。不过,根据笔者的考察,《周易注疏》对于“敬”、“桓”、“贞”、“恒”、“慎”等讳字,没有完全避讳,实际上,书中对于“敬”、“恒”等字亦有多处并未避讳,“慎”字间不避,可见不能仅仅根据避讳情况确定此书刊刻于孝宗时期,即建炎、绍兴年间。若据刻工而言,参与《周易注疏》的刻工,绝大多数为南宋中叶时期的良工,部分为南宋初期的名工,以此可见,《周易注疏》刊刻颇费时日,定淳熙为刊刻时期,也恐有窒碍。以隆兴(1163-1164)、乾道(1165-1173)、淳熙为限,则较为妥当。

越刊本《周易注疏》值得注重者,在于其体例格式与《周易正义》唐写本及临安府刊本较为接近。更为主要的是,越刊本虽与阮元本同为注疏合刻本,但并无阮元本迁就经注而分裂疏文的弊病。根据上节对越刊本、府刊本、阮元本与唐写本《周易正义》残卷的比照,便不难发现越刊本的疏文格式与唐写本、府刊本几乎一致。例如贲卦《彖》辞王弼注的疏文,唐写本全抄其所疏的注文,为“坤之上六,来居二位,是柔来文刚也。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刚上而文柔之义也”。越刊本标为“坤之上六至之义也”,与唐写本残卷全同;阮元本则统标为王弼注文全句,为“注刚柔不分至小利有攸往”。而根据唐写本,疏文并未释“刚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来文刚,故小利有攸往”一句。可见阮元本与唐写本的差异,是很明显的。

我们知道,《周易正义》标注所疏注文的起止位置,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体例问题。《周易正义》于王弼注文,虽根本推崇,然亦有部分未安处,孔疏碍于“疏不破注”的惯例,对于在思想上与王弼不相一致的注文,往往采取回避不疏的办法,从而出现未疏或仅疏王弼注部分字句的情况,这提醒我们不能忽略疏解注文的起迄位置对于研究《周易正义》义疏思想的参考价值。例如,坎卦《彖》辞王弼注“坎以险为用”一句,疏文未置一辞。此段疏文抬头,越刊本标为“注言习至重险也”,未标“坎以险为用”,符合疏义。阮元本标为“注坎以险为用至习乎重险也”,则所误甚矣。笔者略检越刊本与阮元本标示注文疏解的起迄位置,除贲、坎二卦《彖辞》王弼注疏文外,另有如下十数例不同之处:

坤卦六二爻辞王弼注疏文

师卦六五爻辞王弼注疏文

恒卦卦辞王弼注疏文

恒卦初六爻辞王弼注疏文

恒卦九三爻辞王弼注疏文

大壮六五爻辞王弼注疏文

晋卦《彖》辞王弼注疏文

晋卦六二爻辞王弼注疏文

晋卦六二爻辞王弼注疏文

睽卦上九爻辞王弼注疏文

蹇卦九五爻辞王弼注疏文

损卦六四爻辞王弼注疏文

损卦六五爻辞王弼注疏文

益卦六三爻辞王弼注疏文

注疏合刻本,诚有便于学者,若为合刻而移易过甚,扭曲孔疏原意,则反不如单疏本。越刊本为注疏合刻祖本,故其体例、格式仍能大致遵从《周易正义》原本体例,此即越刊本价值之所在。

四 阮元本《周易正义》

阮元本《十三经注疏》,几为文史学者案头不可一日无之书。其中,《周易正义》校勘不精,阮氏子弟已感未安。考察《周易正义》所根据的校勘本,有如下几种:单经本有唐开成石经本;单注本有岳本、古本与足利本;单疏本据钱遵王校本(简称“钱校本”),这一校本乃参考单疏本一、单注本二以及注疏本二而成;阮元本所参校的注疏合刻本,则有明钱保孙求赤校影宋本(简称“钱本”)、十行九卷本(简称“十行本”)、闽本(简称“闽监本”或“南监本”)、监本(或称“北监本”)以及毛晋汲古阁本。

关于其选择底本的渊源,阮氏于《重刻宋板注疏总目录》中曾说:元旧作《十三经注疏校勘记》,虽不专主十行本、单疏本,然大端实在此二本。

至于以十行本为底本的缘由,阮氏亦有介绍:逮两宋刻板浸多,有宋十行本注疏者。……其书刻于宋南渡之后,由元入明,递有修补,至明正德中,其板犹存。是以十行本为诸本最古之册。

阮氏以十行本最古,故以其为底本。不过,应当指出的是,阮氏这一看法有误,十行本绝非最古之本,更非善本。向宗鲁先生曾以宋监本《周易正义》单疏本较十行本,认为十行本在体例上就有六类谬误:改易卷第;分割疏文;文理不贯;多所脱漏;以注为疏;妄改标题。这些错误中,像“改易卷第”、“妄改标题”之类,尚属小疵。不过,十行本迁就经注而妄断疏文,乃为大害,由此而造成文理不贯,文字脱漏以及注疏相混,势必难免。更为主要者,十行本任意割裂疏文,其所标起止,遂致上爻之象与下爻之辞,混合为一。笔者根据向先生所述及的脱漏、以注为疏以及妄改标题等问题,考察越刊本,发现越刊本均没有这类错误。从这点来说,越刊本确实是优于阮元本。

阮元对于十行本分割疏文的体例,虽然意识到这与宋本不同,但并不以为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因而仍以“究失旧第”的十行本为底本。《周易注疏校勘记》卷一“正义曰夫子所作《彖》辞”条下云:

按:自此以下,钱本揔在注“各以有君也”之下。盖每一节末下接正义。又,释经都毕,然后释注。钱校单疏本注疏本亦同,十行本、闽监、毛本每节内每段分属。虽便读者,究失旧第。

阮氏认为仅失原本疏义的编次而已。相较而言,卢文弨则认识到这一体例的弊端:毛氏汲古阁所梓,大抵多善本,而《周易》一书,独于《正义》破碎割裂条系于有注之下,致有大谬戾者。

卢氏所见,出于阮氏之上。至于阮元所主的单疏本,为钱遵王校本。值得一提的是,钱遵王校本与钱求赤其人,似乎颇有渊源。陈鳣所跋的《宋本周易注疏》(越刊本),原缺卷首,陈氏据钱求赤所藏的影宋钞本补全,并抄录了钱求赤的影宋本跋文,其中有云:予所获单疏本一,注疏合刻本一,又单注本二,皆宋刻最精好完善者,真天下之至宝也。家贫古书尽鬻于人。惟留此钞本,惜之不啻如宝玉大弓。后有识者,当知吾言之不诬也。

钱求赤所藏的单疏本一、注疏合刻本一、单注本二,钱氏尽售于他人。而钱遵王校本,所据恰为单疏本一、单注本二和注疏本一。如此巧合,颇值得注意。

至于《周易正义》的题名问题,宋刻单疏本题为《周易正义》,其疏文题头与唐写本均以“正义曰”标示,说明《周易正义》为其原名,自无疑问。唯注疏合刻之后,题名始发生变化。陈鳣所跋的越刊本首卷抄录的钱求赤影宋本,题为《周易注疏》,此名实沿用至今。而闽本、毛本题作《周易兼义》,阮元《周易正义·校勘记》卷一云:按《兼义》字,乃合刻注疏者所加,取兼并正义之意也。盖其始注疏无合一之本,南北宋之间,以疏附于经注者,谓之某经兼义。至其后则直谓之某经注疏,此变易之渐也。

阮氏之见,有是有非。以“兼并正义”解《兼义》,颇为得当。而阮氏以为注疏合刻始于南北宋交替之时,是其非。且《周易注疏》之名,未必迟于《兼义》之名,此又不可不辨也。

综上所述,《周易正义》单疏本于体例、字句上,自有相当价值,阮氏自谓重视钱遵王校本,恐怕仅在其文字一端。乔衍琯先生根据南宋监本《周易正义》单疏本,复校阮元本,认为重要出入,阮氏已经标出,阮元本已可差强人意。这可从侧面说明,阮元本间接地吸取了宋刻单疏本的优点。不过,即便如此,仅文字舛误而言,阮元本可议之处仍不少。王克让先生以毛本、四部丛刊本略为检校阮元本,指出二十五处错误,笔者以越刊本复校,发现越刊本全无此二十五处谬误。由此可见,即便文字而言,阮元本亦非善本《周易正义》。更何况,阮元本在体例上,与唐、宋传本存有较大出入。这些都说明,以越刊本为底本,重校《周易正义》,取代现通行的阮元本,实属必要之举。

[1]黄彰健.唐写本《周易正义》残卷跋[A](附写本影印件).经学理学文存[M].中国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6.

[2][唐]孔颖达.周易正义[M](宋刻影印本).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

[3][魏]王弼,[唐]孔颖达.宋本周易注疏[M](宋刻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88.

[4]十三经注疏[M](附校勘记).[清]阮元校刻.北京:中华书局,1980.

[5]向宗鲁.《周易疏》校后记[A].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M],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编.长沙:岳麓书社,1983.

[6][清]卢文弨.周易注疏辑正题辞[A].抱经堂文集[M],王文锦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0.

[7]乔衍琯.跋宋监本《周易正义》——兼论阮元十三经校勘记[A].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三辑)[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

[8]王克让.《周易正义》校录[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3:80.

B241

A

1004-342(2011)04-27-05

2011-03-03

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8SB039

潘忠伟(1979—),男,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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