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视角下的“书法”遮谈
2011-08-15李毅华李雪明
李毅华,李雪明
(1.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2.山西省书法教育学会,山西太原030001)
道教视角下的“书法”遮谈
李毅华1,李雪明2
(1.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2.山西省书法教育学会,山西太原030001)
道教在中国书法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位置。道教的文字观念与传统的文字学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道教思想在不同时代,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书法的理论表述;道教经典往往是书家们乐于书写的内容,历史上不乏名迹;道教的“符禄”具有某些类似书法的艺术趣味;道教教义和修炼活动也影响了书家的生活。
道教;书法;文字
道教活动和书法艺术都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二者千百年来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中的道教“书法”,或者称为“准书法”,主要指某些在道教观念影响下的书写现象,其中包括道教的文字观念、道教经典书写、深受道教影响的书家活动等内容。这里的所谓“书法”,不能完全等同于书学理论研究中的书法概念。
一、道教的文字观具有神秘色彩和宗教特点
1.文字的起源。《真诰·卷一·运真篇第一》中借紫微夫人之口讲述文字产生之始末云:“造文之既肇矣,乃是五色初萌,文章画定之时。秀人民之交,阴阳之分,则有三元八会群方飞天之书,又有八龙云篆明光之章也。”道教视角下的文字完全是神秘世界的产物。
2.文字的体制与流变。由于道教认为文字乃气化流行,自然天成,所以除了站在宗教神学立场上宣扬其神秘主义文字起源论外,再没有太多发挥。但是,在字体流变方面,道教创造了一套非常繁密的理论。梁代陶弘景的《真诰》非常系统地阐释了这个理论。《真诰》认为,万物初萌、阴阳始分之际,就产生了三元八会之书和云篆明光之章两种字体,“其后逮二皇之世,演八会之文为龙凤之章,拘省云篆之迹以为顺形梵书。”后来,龙凤之章和顺形梵书又“分破二道”,“从《易》配别本支”,衍变出六十四种字体,这六十四种字体“遂播之于三十六天,十方上下也。”于是,先天地而生的文字与道教的三十六天便配合到一起,更增添了其神秘色彩。
3.文字分等级。在道教文字观中,不同文字之间被划分了严格的等级。《云笈七签》把文字分为八个等级,称为“八显”。“一曰天书,八会是也;二曰神书,云篆是也;三曰地书,龙凤之象也;四曰内书,龟龙鱼鸟所吐者也;五曰外书,鳞甲毛羽所载也;六曰鬼书,杂体微昧非人所解者也;七曰中夏书,草云篆是也;八曰戎夷书,类于昆虫者也。”
4.文字的功用。道教经典认为,由元气结成的文字是传递“道”的精神的载体。从小的方面讲,文字的用途是引导人们修道成仙;从大的方面讲,文字的功用则在于它可以帮助人类度过劫运,拯救世界。《太平经》认为,劫运到来将使“天地混齑,人物糜溃。”
二、道教部分地影响了书法的理论表述
道教的文字观、书法观、修炼思想等都对各代书法言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道教文字观为书法艺术提供了神学上的理论依据,而且它超现实的宗教化思维方式与非功利主义的艺术思维是相通的,因而很容易深入书家之心,对书法理论和书法创作的发展产生影响。
道教修炼注重“抱元”、“守一”,汉代蔡邕著名的《笔论》:“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这是描述书写的状态,也是道家修炼的理想境界。这种语言模式在蔡邕之后的书法理论家口中也有所显现。唐代张彦远的《法书要录》认为,蔡邕的书法“受于神人,而传之崔瑗及女文姬。”的说法与道教天书神授的文字传承观念如出一辙。而陶宏景深受道教文化影响,他论道的《论杨许三仙君真迹》就直接被视为书法理论著作。
三、道教经文是书家乐于书写的内容
道教神秘主义文字观赋予了文字一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神圣地位。在这种观念看来,书写文字是一件神圣的事情,通过书写道经可以沟通人与神的世界,把神仙世界的大道传播到人间使文字书写表现得更加完美的书法也就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和神圣地位。
对道士而言,写经是一种神圣的宗教行为,并不是凡夫俗子可以做的,但是在与世族名士的交往中,他们有意放宽了对写经者的要求,世俗的凡人只要善于书法,也获得了写经的权利。对信仰道教的书法家而言,写经是一种积功德的善举,他们也乐于去做。魏晋时期就是一个典型的高峰,王、谢等世家就多信奉“五斗米教”。
古籍中对名士写经的记载非常多,甚至包括具有传奇色彩的王羲之写经换鹅的故事。据《法书要录》等书论名著记载,王羲之想得到山阴道士的鹅,就答应了替他抄写《道德经》(有些书认为是《黄庭经》)的要求。故事本身或许不足为信,但其所反映的道家观念却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上借书家抄写而增色添彩、增广流布的道教典籍还有很多。例如《道德经》、《阴符经》、《度人经》、《灵飞经》等等。再如,杨凝式书法代表作《神仙起居法》所书即是道教内容,北京白云观内有赵孟頫《道德经》的刻石。
四、道教的符禄具有某些类似书法的艺术趣味
道教符篆(符策、符禄、神符)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其神化的文字观念相一致,因而不同于规范汉字,往往很难辨识。但从形式上看,符策又很像是一种具有抽象意义的“书法”艺术。早期道教符策基本上是在隶书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汉代隶书若干字的结合。因此,画符就成了具有独特意味的道教书法。后来,道教为了加强神秘感,对汉字作了大胆的变形,突破了字体笔画的束缚,并吸收了古代各种字体的写法,特别是吸收了草书的写法,创造出人们难以辨认的一种文字。但符策也不是道士随意所为的产物,而是有着一定规律的独特符号。明代陈继儒《记道家书》说:“道家书学详见于三洞经教部”,他认为道教书体共有三十二种,包括“本文”、“云篆”、“八体六书”、“符号”、“八显”、“玉字诀”、“皇文帝书”、“天书”、“龙章”、“凤文”、“玉牒金书”、“石字”、“题素”、“玉字”、“玉策”、“玉篇”、“文生柬”、“玉札”、“丹书”、“玉策”、“福运之书”、“白银之编”、“赤书”、“火炼真文”、“金壶墨汁字”、“琼札”、“紫字”、“自然之字”、“会成字”、“琅简芯”书、“石硕”、“琅简蕊书”等。笔者参观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时,就曾见到一块道教各种书体的刻石。
道教的这些书体,对于一般人来说犹如天书,无法辨认,连宋代大书法家苏轼也望字兴叹。明代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认为,道教的书法“其书类飞自而不真,笔势遒劲,莫能传学。”可见,道教书法有自己的体系和要求,它既来自于书法,又不同于一般书法。它对文字造型的突破以及富于想象的变化,使道教画符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
五、道教教义和修炼活动影响了一些书家生活
早在半个世纪前,陈寅恪先生就意识到道教对魏晋南北朝书法的影响。据陈先生考证,南朝的王、郗,北朝的崔、卢等以书法闻名的大家族都是奉道世家,他们与道士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王羲之家族是东晋最有代表的文化士族。从上到下,奉信黄老学说“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又能精通书道。《世说新语》载:“王丞相(王导)过江左,止道《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也笃信道学。
无论是王羲之的祖上,还是其子孙,抑或亲戚朋友,既信奉道教,又精于书法。这更受世风的影响。诚然,当时道教界许多高士即为著名书法家,两者之间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例如,经历了南朝、齐、梁三个朝代的道教界的主要人物陶弘景甚至兼集道士、书家于一身。《陶隐居集》中有记载陶弘景与梁武帝讨论书法的往来书信,鉴别评论王羲之父子书帖墨迹,表现了陶弘景精学于道教经诀,又精通书法鉴赏的艺术水平。后世杨凝式的《神仙起居法》更是道教影响书家生活的最好缩影。
综上所述,道教的教义、修炼活动是许多书家精神世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有些人兼具双重身份。例如:陶弘景、张雨、傅山等等;又如道教文献赖名家传抄增光添彩,广为人知。道教与书法都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文化现象,二者体现着华夏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
[1]崔尔平.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
[2]启功.启功丛稿论文卷[M].北京:中华书局,1999.
G40
A
1673-0046(2011)01-0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