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强行拆除17座违法建筑
2011-08-15
资源导刊 2011年5期
正阳县强行拆除17座违法建筑
□崔秀涛
4月19日,正阳县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彭桥乡、同中镇、新阮店乡等3乡镇17座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势头。
这17座违法建筑均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准建证,县国土资源局曾多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建。但违法当事人对此置之不理,仍继续施工。正阳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在该县彭桥乡王店村拆除现场,有几十人想阻挠联合执法拆除行动,被联合执法组有力制止,最终拆除行动得以顺利完成。该县对这些违法建筑物的拆除,给违法建筑户敲响了警钟,拉开了该县严惩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的序幕,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
正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