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节约集约用地真正落到实处
2011-08-15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学 文
把节约集约用地真正落到实处
□本刊评论员 学 文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这是党中央在深刻把握国内外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准确研判“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严峻资源形势的基础上,对资源管理提出的指导方针和战略举措。
具体到河南而言,近年内,我们应该如何在土地开发利用上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此做出了明确回答。
请看,《意见》提出——
要从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意见》要求,“到2012年,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中等城市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小城市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制镇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要全面推广应用先进节地技术。最大限度开展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到2012年,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城市建设容积率原则上要达到0.7以上,中等城市达到0.6以上,小城市达到0.5以上;所有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要高于1”。关于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意见》指出,除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外,其他地区“不得低于每公顷3500万元,工业用地建筑密度高于60%,容积率大于1”。
要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意见》要求,全省“‘十二五’期间累计整治基本农田1000万亩以上,到2020年累计整理2000万亩,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
显而易见,将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具体化,这在我省尚属首次。毫无疑问,这样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中,人们不难看出河南省委、省政府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何等的重视。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看到,要想把这些规定指标落到实处,也并非易事。只有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方能奏效。
在这方面,我们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比如,要进一步从思想上提高“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自觉性;要科学编制并从严落实农村土地整治规划;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要严格规范土地整治指标交易与收益分配;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再比如,要着力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及严格清理处置闲置建设用地;要扎实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要强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要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要加强土地收购储备及加大土地行政执法力度等。要做好这些工作,尚需要我们付出相当的艰苦努力。
总之,指导思想确立之后,关键在干,关键在干部,关键在落实。很多事情,讲起来是一回事,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让我们大兴求实求效之风,坚持科学性,增加紧迫性,突出实效性,努力将“节约优先战略”及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