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分担:问题与反思*
2011-08-15高桂娟
高桂娟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92)
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分担:问题与反思*
高桂娟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92)
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将高校推上了社会的风口浪尖,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分担上,高校盲目追求就业率与教育不足两大问题并存。在对问题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强调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分担要回归教育本身,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提升人的生命品质,而不是被动地向社会输送“职业人”或“经济人”。
大学生就业;高等教育发展;责任分担
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如何促进大学生就业日益成为政府、社会、高校各个层面关注的焦点。以高校扩招为导火索,许多人把大学生就业难直接归咎于高校。同时,高校作为毕业生“母校”的特殊身份,承受了更多的责任与压力,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成为高校义不容辞之责任。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将大学生就业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教育管理部门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可以说,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将高校推上了社会的风口浪尖,高校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的责任分担由此成为值得理性分析的重要问题。
一、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责任分担的“错位”:盲目追求就业率
大学生就业问题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除毕业生自身的能力与素质之外,与国家的经济发展、人才市场的供求关系直接相关。因此,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协同进行。但在实际运作中,提升就业率却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头戏”,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分担也直接与就业率“捆绑”在一起。
首先,政府将就业率作为了对高校问责的重要指标。研究显示,高等教育扩招后,大批毕业生不断涌入劳动力市场,以教育部为主的政府主管部门针对大学生就业陆续出台了50余项政策,旨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涉及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和民营企业就业,参军入伍,自主创业等多个方面,同时也敦促各高校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将就业率作为衡量高校就业工作甚至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尤其是教育部200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坚持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区分情况,原则上要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减增幅”,“要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评议高校设置的主要依据和参数。对毕业生就业率低的地区,控制新增高校的数量”。《意见》同时决定将毕业生就业率写入高校教学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学校办学状况评估和高校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当中,就业率还成为审核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新增学位授权点 (主要是硕士点)的重要参考因素[1]。这项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政府直接用就业率向高校承担就业工作施压,保证就业率成为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不能回避的责任担当。
其次,社会将就业率看作是评判高校办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指标。2003年,第一届扩招后大学生临近毕业,“就业压力说”初见端倪。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4年度《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指出:“2003年就业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突出,青年就业成为社会关注重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大幅度下滑,使得社会各界对高校办学质量本身提出了质疑,代表性的观点即——高校大规模扩招造成教育资源短缺、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下滑是导致大学生就业难的主因。这种观点在实际中也逐渐得到了呼应,据《中国教育报》报道,高考生与家长考察高校,就业率成重点之一[2]。
由一系列政策为推手,毕业生就业率已经成为体现政府与社会需求的核心要素、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一个关键指标。仅仅关注就业率,且把就业率与高校切身利益挂钩,导致高校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急功近利,由此出现了种种问题:一是就业指导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就业指导课程成为单纯的“就业知识”灌输,就业指导讲座成为应景式的“求职技巧”的“比拼”。仅仅盯着近期就业率的就业指导只能为大学生奉上“求职快餐”,而无法解决大学生长期的职业发展问题。二是想方设法“制造”就业率,滋生了“关系就业”、“权力就业”等等不正当就业行为,这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人才市场的公平,玷污了大学校园的神圣。最后直至出现了学生“被要求就业”(学校要求未就业的毕业生自己随便找个章盖在协议书上证明自己就业)以及学生直接“被就业”(毕业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学校代签了虚假的就业协议)的状况。
在就业率这一强大外界压力的驱使下,高校从无奈回应到想方设法迎合,其结果是与高校本身的职能与责任相去甚远。为此,我们不得不质疑:统计与公布高校的就业率的意义何在?高校就业率是否是衡量高校在大学生就业中责任分担的标尺?
二、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责任分担的“缺位”:“教育不足”
“教育不足”(Under-education)原本是与过度教育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个人所拥有的受教育年限少于他 (她)所从事的工作实际所需要的教育年限的状况。又有研究者用“教育不足”来表述这样的事实:高等教育层次虚高与不足;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3]。本文的“教育不足”取意于后者。具体而言,虽然大学生就业难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但岗位空缺与毕业生失业并存的局面表明,导致我国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供求关系的失衡,是因为高校毕业生的知识、技能、素质、观念等与市场需求脱节,不能及时适应市场变化所导致的结构性供需失衡。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调查分析报告 (2009)》,应届高校毕业生、企业和高校三类问卷的数据对比分析表明,大学生就业难的长期深层次原因主要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相比有一定的差距”[4]。这用事实进一步说明了高校人才培养过程的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人才培养质量问题。
在培养目标方面,我国不同类别的高校都有着浓厚的“文凭唯上”的观念,一味追求升格、升级。其结果是重点高校、普通高校和职业学院大同小异,没有自身特色,培养目标也没有实质性的差异,造成培养出的学生就业能力同质化。
在专业设置方面,限于我国的高考制度,大学生们大多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就已选定 (或被选定)了专业。由于所学专业与未来就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学生选报专业都是以未来就业前景作为依据,而高校受利益驱动,盲目追逐所谓就业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相对于快速变化的人才市场,高校专业设置缺乏超前性和灵活变动性,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结构发生了错位,专业结构与经济发展状况不协调。“热专业”成为了“冷专业”,大学生结构性失业在所难免。如英语专业,每年的热门专业中,英语专业都能占据一席之地,但根据麦可思等报告数据显示,英语专业成为继法学之后失业率第二高的专业。高校盲目扩招,用人市场供过于求,加上熟练掌握英语的毕业生越来越多,使英语专业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并不占据优势[5]。
与专业设置的“滞后”相一致的是课程体系的“落后”:在课程的设置上,更多的是在原有课程设置的基础上,随着某一“热门专业”而开设新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也主要以单门课程进行。这样缺少系统性和前沿性的课程体系导致学生知识基础不扎实、综合能力不强。如大学英语课程的开设,大学四年八个学期,却有四个学期学习英语,且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仍然很差;再如计算机专业,据教育部门的统计,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了计算机专业。但只有名校毕业生才能拿到 IT名企的入场券。许多学校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差,无法满足人才市场对计算机高端人才的需求。总之,课程教学问题造成高校毕业生知识面狭窄,知识创新与综合应用能力不强,在人才市场缺乏竞争力。北京大学所做的调查显示,50%的用人单位明确提出当前大学教育中的课程设置不合理是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一个制约因素,两者存在相关性[6]。
在培养途径和知识发展方式以及淘汰模式等方面同样存在着诸多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大学教师的晋升主要以科研成果的多寡和优劣为标准,忽视对课堂教学的数量与质量的评定,导致中青年教师忙于发表和申请课题,为评教授而奔波,无法专心于教学。而评上教授的教师热衷于“讲学”,更无兴致于教学。由于对教学投入严重不足,目前的大学课堂普遍存在着“照本宣科”现象。与这种“授受式”的课堂教学相一致的就是重“知识记忆”的淘汰模式。高校课程考试的内容基本局限于教材,且为了向学校管理部门“交差”,考试前许多教师划范围、指重点。这样的淘汰模式使得学生养成了依赖心理,遏制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包括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兴趣与能力也大大降低。
三、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责任分担的“归位”:回归教育本身
高校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方面应如何作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与研究形成了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是瞄准毕业生就业率,强调高校要面向社会需求办学,“搞好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使毕业生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7];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大学生就业难暴露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结构性矛盾,由此强调高等教育要分层定位,“高等学校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定位,努力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多层次人才”[8]。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有学者理性分析了就业率对于高校的意义,认为高校是有区分的,普通高校与重点大学、教学型院校与研究型院校,在培养目标方面有明显区别。一般来说,重点大学及研究型院校的培养目标,应该是能够担当社会进步和发展中重要任务的精英型人才,这类高校的就业率应该体现在自己的专业方面,而不是普通劳动岗位方面。如果这类高校的学生在普通劳动岗位上就业率高,对学校而言意义并不大。而一般的本科院校及职业技术学院的培养目标,应该是直接参与社会生产和流通的技术或应用型人才,甚至是高级技术工人,其就业方向主要是普通或技术岗位,公布就业率对它们或许有意义[9]。
第一种观点在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研究中占了压倒性的多数,这在实践中必将驱使高校更加注重“职业教育”和“岗位导向”;第二种观点虽然考虑到了高等学校的分层分类问题,但仍然是拘泥于职业分工来思考高校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中的责任分担。那么,应如何看待高校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分担?笔者认为弗莱克斯纳基于美英德大学发展历史的认识不无启迪。从历史上看,大学经历了深刻的变化,是社会进化的组成部分。大学根据需求、事实和理想所作的变化是明智的变化。但“大学不是风向标,不能什么流行就迎合什么”。“在总的教育计划中,大学有某些特定的职能,其他机构履行或应该履行其他职能。我们将会看到大学现在是否明确其特定职能并履行之,是否在瞎忙那些并不属于其特定职能的任务。”[10](P3-5)
笔者不否认“大学”与“高校”在概念上的区别,但不能回避的是,无论是“大学”还是“高校”,它们都是教育机构。高校作为教育机构,从事的是培养人才的教育活动。即使从大学生就业的角度来审视高校的责任分担,其责任还是应落脚到教育本身。大学生就业主要经过两个阶段:一是在校学习的准备阶段,二是完成学业后的求职阶段。在校学习的阶段可以看作是提升劳动力“质量”的时期[11]。在完整的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高校的作用主要发生在学生的在校学习阶段。因此,高校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中的“责任分担”更应体现在教育过程之中,体现在人才培养的质量上。
人才培养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回答,即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怎样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是对于教育目的的追问。我国关于教育目的的理论和实践的共识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何谓“全面发展”,首先是指人的“完整的发展”,即人的各种最基本的素质必须获得完整的发展,各方面缺一不可。这些必须获得整体发展的基本素质既可以理解为人的“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完整发展;还可以理解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德、智、体、美”的完整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指人的“和谐发展”,即人的各种基本素质应该获得比较适当和匀称的发展,各方面发展不能失调,否则就是畸形发展[12](P218-219)。以此为出发点审视大学生就业问题,我们不难发现,许多高校毕业生择业首选大城市,并只想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外企工作,而自身素质不高,与用人单位的要求相距甚远等等,这些问题无不说明,高校盲目被动地迎合“市场要求”或“社会需求”,由此背离了教育目的和培养人的“内在尺度”,权宜性地“拔苗助长”反而扭曲了学生职业发展的前提环节,也阻碍了学生的成才和成长。
弄清了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即怎样培养人应该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着眼点和立足点。但鉴于怎样培养人涉及到非常具体的操作层面的问题,包括教育内容、方法等诸多方面,在这里需要理清的一个困惑是,学生毕业离开学校走向社会必然是要“求职”和“就业”的,那么高校在教育内容设计上,要不要进行“职业技能训练”、教会学生“一技之长”?尤其是在就业压力如此巨大的今天?毕竟“全面发展的人”不是抽象的、脱离社会孤立存在的。当前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国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过多地强调“专业”与“职业”的衔接。在这里首先需要强调的是,职业技能的获得仍然需要以知识为基础、以思维能力为条件。也正是由于此,弗莱克斯纳严格区分了“属于大学的专业”和“不属于大学的职业”。他认为,专业是学术性的,因为它深深扎根于文化和理想主义的土壤。此外,专业的本性来自理智。的确,外科医生用手做手术,内科医生用听诊器,律师则使用文书和会计,但这些只是活动的非本质的属性。这几个专业的实质是运用自由灵活的智力去理解问题。至少在理论上 (许多世纪以来的实际情况也如此),生计是次要的、附带的,即使它对个人来说极其重要。而专业首先具有客观的、理智的和利他的目的[10](P23-24)。鉴于此处的“大学”和我国当前强调“高校分类”的抵触,在此做进一步的澄清:高校由于对大学生就业的忧虑转而关注“就业市场”和“职业技能训练”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因为其一,让现在的在校学生花费大量的时间通过职业教育去适应当前的生活与环境的需要,但这种适应可能非常脆弱,未必能适应未来生活与环境需要;其二,从长远看,把那些本可以投入到普通教育或自由教育中的大好时光,花在职业技术训练上的代价不可低估:对于一个离开学校的年轻人来说,要在工作中学会操作新机器,往往只需要短期的职业培训,而要弥补数学、物理或外语等方面的缺陷,就要困难得多[13](P246)。
综上所述,高校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的“能为”应该是向“人”的回归,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提升人的生命品质,而不是被动地向社会输送“职业人”或“经济人”。这一回归的过程,首先是高校需要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一心向学。这正如蔡元培1917年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所言,“诸君须抱定宗旨,为求学而来。入法科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宗旨既定,自趋正轨。”[14](P262)其次,要尽快解决我国高等教育一直遭到诟病的实践环节薄弱问题。这里的“实践环节”并不仅仅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实际上长期被“窄化”的“教学实践”,而是需要重视和广泛推行的“社会实践”。在美国本科教育中,学生的社区服务占有重要的地位。高校应结合专业课程的学习,利用寒暑假期,组织学生深入企业、社区或老少边穷地区,体察民情,为民服务。通过“为学”与“做事”最终达至的是“做人”,即成为德智体和谐发展的人,成为能够对自己、对社会都尽责的人。大学生“为学”、“做事”与“做人”统一起来,才能够以正确的人生观、坚忍不拔的人生态度追求职业人生的远大理想。
当然,积重难返。依据伯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理论,政府、市场、学术是一个三角形协调模式,高等教育发展至少受到政府与市场两种力量的牵制。因此,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高校真正能回归教育本身,还需要减轻来自其外部的压力。从政府角度,一是要规范人才市场,制定与调节社会各个领域的用人起点标准,并尽快完善对大学生就业的援助服务体系;二是要规划职业和专业预测,从宏观引导高等教育未来发展,同时要借助市场与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从社会角度,全社会要转变“学而优则仕”这种传统教育价值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从而使我国高校真正成为一个学习场所,一个文化场所,成为“满足日益增多的、以自己的好奇心寻求使生活富有意义的人的求知的源泉”①。
[1]王友航.从促就业的政策到保就业率的对策[J].高校教育管理,2011,(5).
[2]杨占苍.高考生及家长考察高校就业率和管理成为重点[N].中国教育报,2010-06-17(02).
[3]胡解旺.大学生就业难:过度教育与教育不足辨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10).
[4]洛洛河.腾讯科技报告:大学毕业生将达630万人就业压力增加[EB/OL].http://tech.qq.com/a/20091030/000149.htm,2009-10-30.
[5]印青.10年专业冷热对比[J].视野.2010,(11).
[6]岩磊,孙英梅.关于大学生就业能力培养的几点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7).
[7]崔立超,李鑫.对提高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几点建议[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1).
[8]胡金秀,等.从大学生就业困境看如何深化高等教育改革[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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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美]亚伯拉罕·弗莱克斯纳.现代大学论——美英德大学研究[M].徐辉,陈晓菲,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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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扈中平.教育目的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13]夏正江.教育理论哲学基础的反思——关于“人”的问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14]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词[A].洪治纲.蔡元培经典文存[C].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8.
注释:
①参看由雅克·洛德尔任主席的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重印本),第126页。
(责任编辑 燕 祥)
Reflection on th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Responsibility Share in Solving Graduates'Employment Problems
GAO Gui-juan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Institute,Tongji University,S hanghai200092,China)
The severe employment situation of graduates has pushed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onto the focus of social controversy.Thus,in the responsibility share for solving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graduates,there are two wrong ways coexisting for th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the blind pursuing of employment rate and the lack of education.On the basis of reflecting on this issue,this paper emphasizes that,in sharing the responsibility of solving graduates'employment problem,the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must regress into education itself by focusing on cultivating“whole person”and improving people's quality of life instead of passively outputting“professional”or“economic person”for society.
graduates'employment;higher education development;responsibility share
G647.38
A
1671-0169(2011)04-0120-05
2010-05-20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创业教育与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对接研究”(DFA100278)
高桂娟 (1964—),女,河北乐亭县人,副教授,教育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