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地矿局上半年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7000万元
2011-08-15陈国庆
资源导刊 2011年8期
□陈国庆
今年上半年,永城市地矿局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成绩喜人,累计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70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205万元,同比增长21%,再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征收任务。
今年以来,永城市地矿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有效提高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水平,保持了征收入库额度的持续增长,征管工作继续在全省保持了领先水平。在5月份省国土资源厅的专项督察中,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有关征收台账、会计账目等资料,深入矿山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后,对该局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认为该局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务院150号令及河南省政府13号令的要求操作运行,在征收面、征收率、征收额、入库率等方面走在了全省各县(市、区)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