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困与育人结合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创新性研究
2011-08-15龚建文鄢来均黄华君
龚建文 曾 艳 鄢来均 黄华君
助困与育人结合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创新性研究
龚建文 曾 艳 鄢来均 黄华君
如何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已成为高校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而急迫的课题。在新的形势下,解决贫困生问题,我们一要对目前的“奖、贷、助、减、补、勤”贫困生资助体系进行制度创新,同时加强其“育人“功能,培养贫困生“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
贫困生;工作现状;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规模持续扩大,高校中贫困生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据统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贫困生比例约占20%,特困生比例也达到10%左右。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平等的学习的机会,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实施了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这些年我校一直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做好高校贫困学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完善的相关助学措施,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勤”为主要内容的助学济困体系。
自从“奖、贷、助、补、减、勤”助学济困体系的实施,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帮助,也基本达到了助学济困体系建立时所期望的助学、济困两大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确实感觉到现有助学济困体系无论从其形式、内容,还是具体的实施过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善、不合理之处。尤其是当前在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确实满足更多对资助的需求,真正代表广大学生的实际利益,通过助学济困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达到我们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目标,需要我们重新审视现行制度。
1 现状与不足
1.1 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繁琐、贷款门槛高 按现行国家助学贷款规定,贫困学生要取得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经历复杂、漫长的申请-受理-审批-签约等贷款环节。首先是贷款门槛高,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要求就将一批贫困学生拒之门外。其次是手续繁杂,首先需要各种各样的各个部门证明,然后是要反反复复的填表、核表、提供资料,还要求一次只能贷一年的款,每年都得重复同样的繁琐的手续。并且由于收益低、贷款风险大,管理难度大等原因,银行缺乏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积极性,为高校助学贷款设置层层门槛。客观上,贫困生迫切需要国家助学贷款,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没有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定目标,国家助学贷款实际发放的数量与贫困学生的需求差距较大[1]。
1.2 勤工助学岗位有限 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补助平时的生活费用,变资助为自助,自强自立,促其成才。虽然我们学校对学生的勤工助学非常重视,每年也都拨出不少钱用于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但还是僧多粥少,供求矛盾相当突出。同时,勤工助学工作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不够完善,管理目标不明确。不能以法律的形式去指导大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缺乏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上当受骗的现象时有发生。
1.3 资助和育人不能结合 缺乏相应的教育体系 我们现在的资助体系,往往重在给与贫困学生的经济资助,做到了“济困”,而忽视了“育人”[2]。而贫困大学生不但是经济上困难,同时他们多来自经济不发达、文化落后地区,文体活动等综合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欠缺,性格内向,自尊而又敏感,很容易产生强烈的自卑、多疑、孤僻等心理。而我们在发放将助学金时,缺乏相应的机构和体制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所以导致有些贫困生产生依赖心理,也未有感恩的心。
2 对策与思考
2.1 健全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以信用贷款方式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具有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的双重特性,既是一项非常严谨的金融工作,也是保障学生享有平等的学习权益的社会工作。与其他资助渠道相比,助学贷款最大的益处是能够一次性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学习生活费用,使学生在上学期间摆脱经济困境,把经济负担从求学期间转移到工作以后,保证了学生必需的学习时间、精力和生活质量,解决了其他资助方式存在面窄及来源不稳定问题,符合市场规律和教育规律,应该也完全成为自主体系中的主要成分。国家应从整个国家的角度,从法律制度上确立助学贷款的主体地位,明确国家相关银行的法律责任,确保需要贷款的贫困生能够贷到款。从整个社会来说,第一、完善社会个人信用体系。第二、促进全社会树立诚信意识。第三、健全和完善个人信用担保机制。
2.2 广泛发动社会的力量 建立多渠道的资助网络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贫困大学生资助,这在国外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这些年类似的资助越来越多,但相对于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水平来说,还远远不够。这一方面要求政府鼓励社会和企业资金介入高教领域,成立各种助学兴教基金和奖学金,资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高校也应主动与社会各界广泛沟通协调,通过服务社会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知识经济时代,大学与社会联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直接。大学是全社会的大学,它在以其人才、知识和信息的优势服务社会的同时,也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因此,高校应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沟通和合作,在更好地为社会培养人才,为社会需要服务的同时,得到更多地社会支持来提高自身办学,包括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
2.3 完善勤工助学制度 开拓岗位 加强内涵建设 勤工助学不仅是资助贫困生的有效途径,而且也与帮助大学生自立自强的资助原则相一致地。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从学生学费收入中划拨10%专门用于勤工助学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应保证这一规定的执行并充分发挥这一专项资金的作用,并要有专门的勤工助学机构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规范管理岗位的设立,并相应地提高其“育人”的内涵建设。同时精简学校后勤管理等部门临时工,腾出岗位,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更需要向社会上开拓更多的岗位,同时也要加强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的培养和教育。
2.4 济困与育人并重 发挥教育功能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高校很多贫困家庭学生因为经济原因产生了很多问题,根本无法和普通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贫困学生成才的道路充满了艰辛。从入学成绩上讲,贫困学生与其他学生并没有太大差异,但在大学中,贫困学生获取各项奖学金的比例远远低于一般同学获取奖学金的比例,从事学生活动的比例也低于一般同学,贫困学生的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也低于全校水平。因此,助学工作在保证学生顺利入学的同时,如何保证贫困学生在校很好的学习,培养其良好的性格和全面的综合素质,保证有良好的就业成为我们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助学工作不能仅局限在经济帮助上,要立足经济资助的同时,建设“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资助体系。慈济助学金的资助形式就是我们需要借鉴和学习的很好模式,它不单纯给与贫困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同时定期组织基金的捐助人对贫困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教会他们博爱、感恩、合作,提升他们的组织能力,开拓视野,增强责任意识,扩大交往范围,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
建立“济困”与“育人”相结合的助学体系既是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不断提高的产物,同时也是高校助学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众所周知,高校助学工作绝不仅仅是一项经济资助工作,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实现教育公平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1] 王懋雄.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作用、问题及解决对策[J].观察与思考,2005,(8):58-59.
[2] 杨爱民.“资助”与“育人”结合构建新型助学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05,(17):39-40.
10.3969/j.issn.1672-2779.2011.01.014
1672-2779(2011)-01-0024-02
2010-10-28)
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