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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发展及其意义

2011-08-15顾行超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人民政协民主理论

顾行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 200237)

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发展及其意义

顾行超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上海 200237)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着力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极大地创新发展了人民政协理论。这对于坚定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政协理论;创新发展;基本脉络;主要内容;重大意义

在 2003年下半年至 2004年上半年的政协章程修改过程中,全国各级政协掀起了学习、研究政协理论和宣传人民政协的热潮。修改政协章程的过程,既是一个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政协理论、宣传人民政协的过程。在这个环环相扣的学习、研究、修改政协章程的过程中,“人民政协理论”的提法逐渐被人们接受。

从“理论是系统化了的理性认识”这个界定出发,我们判断一种理论的形成标准是:看其是否正确系统地回答了所研究领域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并是否有效地指导实践。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人民政协理论,结论是,六十多年来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理论,不仅系统地回答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主要职能、自身建设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而且正确地指导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这就是党领导人民创立并不断发展着的人民政协理论。诚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对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理论观点的归纳概括工作做得不够,很少从理论的

人民政协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一个完整的科学思想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毛泽东在人民政协思想方面的戛戛独造、邓小平在人民政协理论方面的返本开新以及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人民政协理论方面的创新性贡献,含英咀华、取精用弘。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55周年、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集中概括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实践的新鲜经验,极大地创新发展了人民政协理论。

一、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发展的基本脉络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方面,既践前猷又赋新篇,使新世纪新阶段的人民政协理论呈现出昂扬向上的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党中央确认“人民政协理论”提法的阶段。时间跨度大致从 2003年到 2004年 8月。

在政协理论发展史上,政协有没有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理论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有人明确表示,“政协没有自己独立的理论”。也有人说,“如果政协有理论,那无非是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就在争议没有结论的时候,人民政协开展了修改其高度进行系统化的提炼,这不能不是个重大缺憾。直到 2004年 8月,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 100周年暨邓小平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上,贾庆林代表党中央明确指出:“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事业的创建和发展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创立的人民政协理论指引下前进的。人民政协理论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奋斗,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过程而逐步形成并不断深化。”[1]这是党中央第一次郑重作出的历史性结论,是对“人民政协有无理论”的长期争论作出的明确回答。“人民政协理论”这个提法,是党中央首次正式确认的至今最权威、最准确的提法。

第二阶段:科学概括人民政协理论的阶段。时间跨度大致从 2004年 9月至 2006年底。这是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

2004年 9月,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55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同志第一次对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2]此后,全国各级政协掀起了蔚为大观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热潮,尤其是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普遍认为: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需要,是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需要。

在全国展开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热潮中,党中央及时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把我们党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成果作了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整合,把理论渊源与历史逻辑有机地统一起来,使之成为一个融会贯通、结构严密的理论体系,基本实现了对人民政协理论的科学概括。同年年底,贾庆林在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次理论研讨会上及时指出:“人民政协理论是内容丰富、结构完整、相互贯通的科学思想体系”[3],并从八个方面概括了这一理论的主要观点。

第三阶段: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全面推动阶段。时间跨度大致从 2006年底至今。

2006年 12月,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的召开,开启了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全面推动阶段。简括这一阶段的基本情况,呈现出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这一理论开始走出长期自我封闭的状态,向着它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二是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尤其是高层领导,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地看到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不足。

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次人民政协理论研讨会的召开,结束了政协理论研究的封闭状态,政协理论研究走出政协系统,拓宽了视野,拓展了空间。期间,不少理论研究工作者立足国情,着力探索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为实行中国特有的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它发挥着国内任何组织都无法替代的巨大作用;着力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大制度和政协制度所呈现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交相辉映、相得益彰的民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等。

走出封闭状态之后的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无论是内容涉及的领域范畴乃至理论研究的手段方法,都跃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单就内容而言,已涉及到人民政协产生的理论依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主要职能、两大主题和自身建设,人民政协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政协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政协与构建和谐社会等。当政协系统外的专家,尤其是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进来,多角度、多形式、跨学科地研究人民政协理论之后,学术研究更规范,论文的学术味更浓。所有这些,在极大地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也使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跃上了科学发展的坦途。

在全面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阶段,更为可喜的是,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尤其是高层领导,比任何时候都清醒地看到:当下人民政协理论研究的状况,同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同党和人民对人民政协的期盼和要求,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同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当下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仍然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非常薄弱的领域,仍然是人民政协工作中亟待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

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发展,集中体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之中。其重大理论创新,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第一次提出人民政协的“三大理论基石”论断。《意见》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三大理论基石”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产生、发展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换言之,“三大理论基石”作为最精辟的概括,简洁明了地阐述了人民政协产生发展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根基。长期以来,从中央文件到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一般都提人民政协与统一战线理论的关系,即把统一战线理论作为人民政协理论的基石。期间,虽有学者呼吁把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作为人民政协理论的一个基点,但应者寥寥。惟有《意见》,精辟完整、全面科学地概括了人民政协的理论依据。“三大理论基石”界定精准、震古烁今,犹如空谷石崩,在政协理论研究圈内留下了经久不息的回音。

第二,明确把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有的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意见》在第一部分以格外引人注目的话语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民主形式,开辟了一条各阶层人士参政议政的通道;它既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种民主形式,同时又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民主形式;它注重事前的协商,尽可能地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它抓住民主的实质,以承认利益多元化为前提,主张协调各方利益,谋求社会和谐;它将民主引向决策过程,有利于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意见》明确把人民政协作为中国特有的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形式,从发挥政协作用的层面拓展了人民政协的活动舞台、提升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地位,也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预留了广阔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空间。

第三,科学定位人民政协的性质,重视提升人民政协的作用。《意见》在重申人民政协基本性质“三句话”的基础上,结合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了更加科学准确的定位,明确提出:“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以上理论观点的创新,使人民政协性质的定位更为科学,把人民政协的作用提升到更高的地位。

第四,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作出了新的更为科学的定性。《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形式。”以上新提法,创新了人民政协理论,把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的实际功能和巨大价值作用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夯实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理论地基,增加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理论底气,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注入了新的动力。

第五,描绘了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新格局的蓝图。《意见》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在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的草图中勾画了过去没有的特有内涵,强调“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的机关建设”这样一个“四位一体”的自身建设新格局。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为这一草图又添加了新的色彩。他在重申《意见》“四位一体”自身建设新格局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指出:“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良好形象”;“要切实发挥好政协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切实增强工作活力和成效”。“四位一体”的自身建设新格局、发挥政协委员的“三个作用”、“发挥好专门委员会作用”等最新勾勒的政协自身建设的美好蓝图,必将把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推进到更为崭新的阶段。

第六,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这七项要求是这些年来党中央在全面总结各级党委领导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系统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各级党委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些规定,既是检验党委统领各方、驾驭全局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条重要标准,又为人民政协进一步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务好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指明了方向。

三、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

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理论的创新发展,对于我党和我国人民来说,其重大意义将在当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一一彰显出来。

(一)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指导作用,坚定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历史表明:人民政协自创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实现人民幸福、国家富强和祖国统一的伟业,与新中国一起成长,与全国人民一道前行。它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启示我们: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它在顺应了世界民主发展潮流的同时,又体现了我们党和我国人民的政治智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前程。

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和新任务,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继续发挥马克思主义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指导作用,使人民政协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伟大创造,进一步富有新意地展露出来;使人民政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巨大作用,日益发挥出来。所有这些,极大地坚定了全国人民和各族各界人士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善于运用”包括两个层面,即党和政府这个层面与政协自身层面。作为政协层面的“善于运用”,应该从履行职能入手。在如何主动配合党和政府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这一协商原则贯彻好、怎样使民主监督不再成为薄弱环节以及用什么方法加强参政议政的实效等方面,作出新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一,要从认识并改革我们现行制度的弊端切入。邓小平作为中国高层是深刻认识我们这个制度弊端的第一人。他在 30年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以下简称《改革》)中,着重分析了我们这个制度的五大弊端,并从制度弊端的角度论证并提出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改革》提出的五大弊端中,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作风以及特权现象这四个方面的问题,目前基本上都存在着。其中,权力与资本的结盟是新的表现形式。吴敬琏先生痛陈权贵资本主义的危险,一些学者也从不同侧面和角度论证了这种结盟的后果。它已经呈现了权力的滥用、专制、超经济剥削和资本的野蛮;它造成了中国社会严重的不公和两极分化。这里,权力的专制和滥用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格格不入。作为人才库的人民政协,应该从认识我们制度的弊端入手,多提有关这方面革弊的提案和建议案。在这方面,人民政协应该继续发扬“不说白不说,白说还得说,说到不白说”的精神。

第二,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实现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整合集中社会资源、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方面,人民政协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人民政协应该大力拓展这种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真正充满生机和活力,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真正跃上一个新台阶。

(三)有利于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项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使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会提出的诸多改革中,政治体制改革尤为紧迫。中国社会科学院陈红太研究员在他的《中国政治发展可能面临的危机》①参见《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 8期。论文中提出了最主要的三大危机,即体制的合法性危机、政权的公正性危机和法制的权威性危机。他认为,前者主要来自官员腐败失控、权势分利集团坐大、普选授权民主需求得不到满足。中者主要来自权力被资本绑架和政府自身利益的放大造成社会分配差距拉大,民生权、民主权的需求得不到有效供给。后者主要表现为对立法原则的不认同、对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不信任、法制和制度失效。或许,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才发出“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唤。作为人才库的人民政协,应该有针对性地在实行民主问责、建立法制政府和大力整顿官治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全会提出的诸多改革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发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用“五个坚持”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了明确部署,并提出了四个“更加”,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这实际上为政协履行职能确立了最为核心的内容。譬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说明在过去的岁月里,有的地方、有的部门以人为本还注重得不够。今后如何改变这些地方、这些部门过多地注重以权为本、以资为本、以钱为本、以物为本的状况?这就要求人民政协的专题调研、提案和建议案等,要从以什么样的人为本和以人的什么为本出发,提出与之相对应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

再如,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老百姓更看重的是收入真的增长、生活真的改善以及福利的确有保障。根据央行数据显示,2010年 9月末,广义货币余额已经达到 69.64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前三季度 GDP达 26.866万亿元计算,超发货币 42.774万亿元。有经济学家说,我们看到的农副产品轮番上涨其实都是央行货币超发的结果,过量货币已经给中国经济实体带来了巨大的通胀风险。通胀使百姓的收入和在银行的储蓄缩水,使“保障和改善民生”面临落空的危险。对此,有经济学家提出“货币老虎越养越大”的警示。这里引发的问题主要有:近 43万亿的货币超发,算不算大事要事,是否需要政协的协商和监督?如何消化这超量的货币,是一个更为复杂而难解的问题。人民政协应该把这些最基本、最具体的问题作为履行职能的切入点,使“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落到实处。

关于稳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如此之多的目标,人民政协的献言是一个一个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千头万绪之中,改革是维稳之牛耳。虽然改革会引发社会的动荡,但是,我们是以较小的社会动荡来换取社会的长治久安,还是以潜伏着的较大的社会动荡换来暂时的稳定?显然,政协应该紧紧围绕着执“维稳之牛耳”履行职能。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规模和复杂性世所罕见。人民政协作为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广泛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的重要载体,应该发扬光大其优势,从改革切入、以发展作为解决矛盾的手段、用稳定来维护社会和谐,这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格外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贾庆林.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A].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中)[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73.

[2]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五十五周年大会上的讲话.[A].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中)[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345.

[3]贾庆林.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A].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825.

责任编辑:王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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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1)01-0046-05章程的工作。修改的主要缘由,一是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新思想和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需要在政协章程中加以体现;二是党章已作了修改,宪法也在修改中,政协章程有必要与之相衔接;三是新时期政协在履行职能中既积累了经验,也遇到了一些亟待明确和规范的问题。

2010-11-29

顾行超,男,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统战理论、政协理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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