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加力
2011-08-15
为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加力
编辑点评
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推行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将医保管理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医师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行为,是医保管理工作的细化和深化,也是医保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之举。从各地区的实践看,实施医保医师管理制度既有必要性,也有普遍的可行性。应该精心设计,大力推行。
本期《创新之道》栏目介绍的北京市朝阳区、河南省濮阳市、江苏省阜宁县的做法和效果,给我们许多启示和借鉴,至少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医保医师管理制度是医保管理制度中的一项新制度,也是一个新事物。既然是一项新制度,就应该有基本的、必需的制度条款,怎么进、怎么管、怎么出,以及怎么奖、怎么罚等,都要有规范、有依据。北京市朝阳区为此制定了多个文件,形成了一套制度体系,从医保医师的进、管、出,到奖与罚,甚至违规处罚通知书何时发到医院都有规定,使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有依据,这是新制度稳健运行的可靠保证。
其次,要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如果只有制度而没有相应的机制,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从这三个地区的实践看,有几个机制是不可缺少的。一是要建立医保医师管理与医疗机构管理相挂钩的机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对医保医师的管理作用,将医院对医保医师的管理情况纳入服务协议,医保医师的表现与定点医院的等级评定和年度考核直接联系,这样就可以调动医院和医师两个积极性,不会发生因管理延伸而放松对医院医保的管理。二是要建立医保医师的表现与医疗保险医疗处方权相挂钩的机制,对严重违规的医师要暂停其处方权,并视违规的严重程度决定停止处方权的期限。朝阳区对被“黄牌警告”医师暂停六个月处方权的做法,“黄牌警告”无限期累计、累计三次“黄牌警告”永久取消医保医师资格的做法,既有力度,又给违规医师以改进的余地,值得借鉴。三是要建立医保医师的表现与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相挂钩的机制。濮阳市和阜宁县都有这方面的规定,通过医师所在医院贯彻落实,彰显力度。
第三,要在执行上下功夫。建立制度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把事情办得更好,使医保医师制度取得更大的成效。在这方面,三个地方都做得比较到位,其中一个突出特点是注重过程监管、日常管理和细化考核,阜宁县规定医保医师凡是发生利用参保人名义为非参保人开处方等11种违规情形之一的,即受到通报批评,并被暂停医保服务六个月。这样的规定很具体,易操作,也有力度,这就是在执行上下功夫。
我们欢迎更多的地区在医保医师管理上都有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