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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正司法的回顾与展望*
——以“十一五”“十二五”为时段

2011-08-15郑曙鸣朱传日许洁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公正司法十一五政法

郑曙鸣,朱传日,许洁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杭州 310025)

“枫桥经验”与和谐社会

浙江省公正司法的回顾与展望*
——以“十一五”“十二五”为时段

郑曙鸣,朱传日,许洁

(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浙江杭州 310025)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政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十二五”时期,浙江省政法机关将着力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将着力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公正司法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将着力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过硬的素质保障;将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可靠的程序与实体保障;将着力加强司法监督,为公正司法提供可靠的监督保障;将着力加大司法投入,为公正司法提供充足的财政保障。

公正司法;“十一五”;“十二五”;浙江省

一、浙江省“十一五”时期公正司法的回顾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政法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服务经济建设意识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国际经济形势风云变幻,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对我国、尤其是浙江省这样一个以出口型、加工型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大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创新举措主动应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帮助企业克难解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措施,在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会治安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浙江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队伍,以“平安浙江”建设为抓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上海世博会安保措施,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经济建设平稳运行,实现了“三无”、“三降”、“三提高”的显著成效,即全省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全省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发案呈总体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司法领域民生建设投入不断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力不断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9年浙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6.35%,位居全国前列。

(三)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全省各级法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调整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重新明确了三级法院的功能定位;在各级法院成立了执行局,将执行裁判权和实施权进行分离;建立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明确了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快速高效化解,等等。省检察院注重加强检察监督职能,推动省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明确监督职责和程序,加强了刑事立案监督;加强派驻检察,推行与看守所监管信息联网,强化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经常性监督和动态监督,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检查通报、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浙江省公安厅从执法司法的薄弱环节入手,推广实施了侦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推行了网上办案,实行了处理结果上网公告;建立规范民警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较好解决了刑讯逼供以及办案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司法厅推进了监狱体制改革,全省14个省属监狱、1个未成年犯管教所实行了监企分开,基本完成了监狱企业资产移交管理和监企分开后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的调整工作。

(四)执法司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全省政法各部门注重从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工作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等方面入手,切实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审判机关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先后开展了规范司法礼仪、规范程序运行、规范裁判文书三项重点活动,并下发了《关于构建司法规范化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形成了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从法官日常司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入手,细化审判执行标准,严密司法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司法工作的随意性。依托信息化办案方式录入各类办案信息,在全国各省区率先自动生成26项办案数据。检察机关制定实施了《浙江检察工作规范》,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重要工作来抓,开展撤案、不捕、不诉、无罪判决案件复查,集中解决了一些执法不规范、违规办案的问题。公安机关在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和推广使用执法办案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都位于全国公安机关前列;全省公安机关的批捕率、移送起诉准确率等多项刑事执法质量指标连续居全国前列。

(五)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完善政法机关接受外部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委的监督,建立了党委政法委巡视制度,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党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制度》,切实提高执法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权力机关监督,建立了特约监督员和党外人士监督制度;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从多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为舆论监督提供方便。省法院还向全社会提出“三项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解决了执法突出问题。

(六)政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执法司法的能力显著提升。审判机关认真开展“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审判质效评估,实行优胜劣汰的争创机制,激励更多优秀人民法庭脱颖而出。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规范执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浙江是更公正、更文明、最讲理的省份之一。检察机关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突出矛盾,推行繁简分流,认真落实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近年来,以全国1/27的刑检民警及时办理了全国1/12的刑事案件,办案绝对数全国第二,人均办案数全国第一,案件质量全国第二。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不动摇,大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百名民警破案数和提请逮捕数已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

二、“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公正司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稳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与挑战。

(一)司法任务日益繁重。执法司法活动,归根结底是一个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央领导强调指出,当前我国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利益格局调整将进一步加剧,大量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汇聚到政法机关,并呈现出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历史纠纷与现实纠纷相互交织、日常司法运作与敏感时段特殊要求相互交织、司法个案与社会舆情相互交织、当事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合法合理诉求与涉法涉诉上访缠访闹访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社会矛盾和案件数量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仍将处于高位徘徊,案多人少的矛盾短时期内仍将无法得到明显改变,党委政法委以及公、检、法、司、安等政法、综治和维稳部门及其干部队伍仍将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

(二)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一方面,在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动中,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安全、和谐的期待越来越高,对公正司法工作的要求和关注度越来越高。不仅要求严厉打击犯罪,而且要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仅希望司法公正透明,更希望利益最大化;不仅期待快捷高效,更期待案结事了;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合法;不仅关心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要求广泛参与监督。再加上社会开放度、透明度的提高,司法活动往往成为新闻舆论关注的焦点,有时甚至处在风口浪尖上,一些司法个案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迅速演变为轰动全省、全国的“热点诉讼”甚至公共舆情事件,对公正司法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为此,如何正确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情绪,在舆论监督中保持司法的理性公正,已成为司法机关在新形势下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

(三)工作保障相对滞后。一是法律保障相对滞后。在经济社会形势瞬息万变的今天,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严重制约着司法实践。有的适用法律面临难题,如集资类刑事案件,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打击面会很大,且会进一步扩大甚至恶化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发生的诸如企业停产、工人失业等消极后果。有的政策冲突影响公正司法,司法实践中,政法机关在很多情况下要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办事,而实际工作中,中央、部门、地方、区域之间政策和做法不一致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还存在着相互冲突的情况,导致政法部门在实践中难以适从。有的法律与政策冲突影响公正司法,由于法律的相对滞后和刚性原则,法律与当前政策之间的冲突日益突出,一些地方的做法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法律规定。二是司法资源严重不足。新一轮工资改革后,办案考核激励机制难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力度明显不足。在案件数量日益增加、职业风险不断加大的同时,政法民警为了保证办案的质量,长期以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和牺牲,但回报甚少,收入倒挂,已经影响了政法队伍的稳定,造成业务骨干流失、过早退居二线现象的多发,进而进一步加剧了力量保障上的结构性矛盾。三是硬件建设跟不上工作的要求。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不高掣肘了工作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有的系统内部建设没能延伸到末端,覆盖面不足;有的系统之间缺乏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不足;有的后期物质供应和维护升级没有及时跟上,导致前期投入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等。

(四)自身素质有待提高。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执法理念、知识储备、能力水平、作风养成以及力量配备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在执法理念方面,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能的关系,存在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现象,没有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很好地统一起来;有的重程序轻实体、重打击轻预防、重惩治犯罪轻人权保护。在执法能力方面,一些单位的队伍专业化程度仍然较低,法律素养不适应执法岗位的要求,一些民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有的领导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有的缺乏对媒体特别是网络舆论主动应对、有效引导的意识和经验,举措失当,造成工作被动。在廉洁自律方面,少数民警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仍较薄弱,司法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

三、“十二五”时期浙江省公正司法的指导思想及措施建议

英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科学家培根在《论法律》一文中说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实现由全面小康向现代化社会迈进的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浙江省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社会建设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的过渡时期,更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攻坚时期。在这样的形势下,公正司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着力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关键。”因此,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要加强教育,切实提高政法队伍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与理论认同。教育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工作者切实认识到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府两院”。这种政治制度决定了我们在司法领域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能否定党的领导;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司法制度的政治性、人民性与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二要端正态度,明确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三个至上”,而不仅仅是“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司法而不片面强调“司法独立”。三要注重实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凡属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政策规定,都要请示报告;凡对重大事件的处理都要遵循党的方针政策,主动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主动向党委报告。四要强化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重点通过党委政法委这一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政法联系会议制度,对涉及政法(司法)工作全局的重点任务、重要举措、重大行动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司法)队伍协管、纪律检查、执法监督、综合协调的职能,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到实处。

(二)着力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公正司法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度。

一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构建党委领导下的部门负责、职责明晰、职权有限、相互制约、协调一致的司法工作机制的要求,努力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侦查、司法检察、司法审判、司法执行的司法职能和司法进程的对应关系,着力避免权力交叉与机构重置。

二要进一步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注重完善审判组织,逐步实现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专业化和工作的规范化,逐步由会议制转变为审理制;注重推进量刑制度改革,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增强量刑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注重改革再审制度,制定配套规范,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和申请再审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的问题;注重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案件执行体制,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强化制约,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开,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三要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建立认罪速裁程序和附条件的认罪从轻处罚制度,刑事自诉、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和解制度,刑事被告人积极退赔的有条件从轻处罚制度,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以及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等法律机制,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四要进一步落实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行政诉讼执行和解、民事执行和解等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民事审判方面,通过设置小额纠纷速裁程序、以证据交换为重点的审前准备程序等途径,积极构建更加多元化、更能满足不同层次需要、更加便捷有效的诉讼程序机制;通过建立对当事人迟延诉讼行为的处罚、赔偿机制以及恶意虚假诉讼的制裁机制,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维护诉讼秩序。在行政审判方面,着重通过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促进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解决,推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

五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健全以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三)着力加强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过硬的素质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部署要求,从影响执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入手,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一是完善政法民警招录与政法岗位准入机制。认真贯彻《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深入抓好政法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政法民警执业资格认证机制和政法院校改革工作,初任法官、检察官、警官实行任前培训、上岗宣誓、晋升晋级培训制度,严格把好政法民警的入口“资格关”,从准入环节入手,为公正司法遴选优秀人才。要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考试的结果运用,逐步实现从律师、专家、学者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和警官。

二是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理论武装上下功夫,深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训,确保政法民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自觉抵制西方价值观特别是“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观念的侵蚀,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意识。要加大执法培训的力度,切实提高政法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建立和落实市、县(市、区)政法部门“一把手”集中轮训长效机制,建立基层庭、科、所、队长集中到指定的省级政法干部培训机构轮训制度,帮助他们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从严治警”要求。政法部门和政法民警要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中走在前列,发挥好主力军作用;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弘扬正气,狠刹歪风;健全政法队伍廉情预警机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政法民警职务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严查严惩政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大力宣传政法战线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是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始终抓住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适时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等活动,每年集中力量突破几个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基层法庭、基层检察室、基层派出所、基层司法所正规化建设,不断巩固基层基础防线。

五是完善政法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制度。认真落实市、县(市、区)两级公、检、法三长易地交流任职制度,对在一个部门任职达到一定年限的必须实行跨部门交流。

(四)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可靠的程序与实体保障。执法规范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确保公正司法,必须下大力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要端正执法思想。要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落实好省法院倡导的“三项承诺”制度,加大司法求助的力度,着力兑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公、不力得不到保护”的承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公正司法观,确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的思想,严密执法程序,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以实体公正检验程序公正;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按照“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20字要求,努力塑造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司法工作者职业形象。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使执法规范化有法可依。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造成群众质疑的案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健全司法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完善司法过错与渎职责任追究机制,让司法过错承担相应后果,付出必要代价;要切实抓好政法民警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敦促广大司法民警慎微慎裁,公正办案。

三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大力推进“阳光司法”,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和程度,以公开促公正。要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落实信息化办案,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新机制,讯问、拘押、庭审、监管场所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切实保护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及诉讼权。法院系统重点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并进一步拓展电子审务,以信息化手段促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检察系统重点推行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的答疑制度、重信重访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等。公安部门重点推行执法告知、刑事案件公开和解、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办理、火灾和交通事故原因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提高执法透明度。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做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敏感司法行为的公开力度,切实消除人为操控空间,增强公正性。

四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广泛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谐促进工程”、“和事佬”等载体,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大量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通过非诉手段得到化解,不进入司法程序;要进一步采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等方式,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人民团体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构建大调解体系,发挥整体效能;要建立民意沟通畅达机制,通过“警民恳谈”、开门纳谏、大接访等形式,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律师代表、专家学者等的沟通联络;要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与主流媒体合作机制,创新司法宣传工作方式等,最大限度地使社会大众理解和认可政法工作。

(五)着力加强司法监督,为公正司法提供可靠的监督保障。权力产生腐败,不受制约与监督的权力必定产生腐败。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强化司法监督。

一要强化党的监督。针对司法权的被滥用和司法腐败,党委政法委要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和有效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专门的党内监督司法人员的条例,使党的监督有规可依,成为常态。

二要强化人大监督。建立人大对司法人员的弹劾任免制度,一旦出现司法人员有违法违纪、不廉洁等情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对司法人员的弹劾职责,纯洁司法队伍。

三要切实发挥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能。要加大对立案的监督,着力防止和纠正当立而不立、不当立而立的案件,以及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问题;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着力防止和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和刑讯逼供等问题;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着力防止审判活动中的程序违法和徇私舞弊、违法裁判等问题;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着力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监督,着力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等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

四要强化当事人的监督。建立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诉讼监督制度,保障当事人对其诉讼有知情权、监督权,把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有效防止司法人员的专横和擅断。

五要强化人民监督。让司法走到阳光下,以立法的形式,尊重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报道传播和评议司法事件。对群众意见比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建立完善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着力加大司法投入,为公正司法提供充足的财政保障。

一要建立司法机关相对充足的经费保障制度。司法机关经费不足是困扰司法机关职能发挥的难题。经费不足,并受制于地方行政机关,公正司法就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必须按照中央关于“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加大保障力度,保障政法经费足额到位。

二要切实提高政法民警的待遇。完善政法民警的职业保障机制,改善政法民警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班工资、夜餐补贴和职业风险补贴等,切实把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法经费,采取支付转移的方式给予支持,以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费所需。

三要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建立政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和网络资源共享,使政法部门业务网络互联互通,实现政法部门按工作需要及时快捷地利用其他政法部门的信息资源,发挥政法部门信息资源的整体效应。

D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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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1)06-0016-06

主持人:郑曙鸣,古敏

2011-04-20

郑曙鸣,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朱传日,该研究室副主任;许洁,该研究室副调研员。

*该论文获2010年浙江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责任编辑尤炜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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