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药物经济学对药品价格的指导作用
2011-08-15高健男
高健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思政学院 西安 710055)
今年是陕西省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第3年,本文就此项政策的实施进行了专访和对药品市场的调研了解到实行药品“三统一”工作以来,确实有效遏制住了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造成药品虚高的现象。2次集中采购的结果,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平均降幅为46.14%和50.84%,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达到1/3左右。但同时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如:其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就是降价后的低价药品却常常从市场上消失,无法惠及患者。因为我国药品价格的制定是根据生产企业核算的生产成本定价的,把药品定价又分为成本定价、区别定价和单独定价,这就为生产企业虚报药品成本、虚高药品定价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如何科学地制定药品价格已是政府当前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问题。
陕西省实行的药品“三统一”的采供模式在很多环节上考虑的很周全,也很到位,体现了自己的特色,基本做到同质取最低、同价取最优的原则,这些都是围绕着降低药价制定的。本文认为现行的招标方式仅仅把相同品种作了纵向比较,只体现了同种药品的价格因素,而忽略了横向比较,如将某一病种治疗用药的多个药物的临床效果、疗程长短、副作用或临床不良反应、治愈率等,在纵向比较的基础上更应该引入横向比较,这就是药物经济学(PE)的基本原理。根据PE的分析方法得出的结果来制定基本药物的价格、药物招标政策,以及合理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的药品进行系统分析,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价格;同时对非目录药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同类品种为对照进行分析比较,如对一些非目录可替代的紧缺药,其替代药品的疗效与价格比是否更占优势。如果不是,应该考虑对原先的紧缺老药进行适度提价,因为这样做符合PE的原理,既有利于满足老百姓降低药费的需求,又有助于降低全国的药费支出,这样就更加突出药品“三统一”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患者受益。
PE就是利用“一成三效”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果分析法和成本效用分析法)来综合评价药品的价值,如治疗高血压病的A药和B药,按药品的服用剂量对血压降低的毫米汞柱指标相同,A药的价格高于B药20%,但A药每天只服用一片,而B药则服用3片,按成本效果分析法得出的结论显然A药治疗的费用低,用成本效用分析法评价由于A药每天的服用次数少,服用的剂量也少,对人的健康、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及干扰小而相对的满意程度也高。对于产品而言,在药品招标时,并非价格低就有优势,而是应该以药物经济学来计算及衡量其优势。
最后,本文对如何进一步降低药品成本,提出几点建议:(1)对以往在中标后能保质保量按时供货的大型企业应该开通绿色通道,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既可免去招标成本又能提高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还能确保药品的质量。(2)对日费用低于生产成本的药品进行摸底调查,如临床疗效确切,应采用PE的分析方法评价其既定价格的合理性,以确定对这些药品是否进行适度的提价。(3)药品的包装材料都是经过严格的防高温、高湿、光照等影响药品稳定性试验经国家药政部门审核批准的,不能改变的,但其中不乏企业受商业利益的驱动,把包装搞得很华丽,使整个药品的成本增加,甚至包装费用比药品还高,如果国家药政部门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遴选的药品给予特殊政策,在保证药物稳定性的前提下改用简包装或大包装,可以降低药品的成本。(4)在药品的运输方面是否可以给贴有政府颁发的“药品配送直通证”的车辆一路绿灯,免去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总之设法降低药品成本的办法很多,有待进一步探讨。在评标的量化指标上,是否可加入PE项,对企业在标书中提供PE内容的品种给予适当权重的分值。
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本国的PE评价指南,来指导和规范药品价格市场,我国还没有PE评价指南,不论是新药研发、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及临床使用都没有任何PE的评价,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遴选条件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然而,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在综合评分中分值权重的确定以及如何评分没有客观量化标准,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还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解决的办法就是在上市前的新药评审、药品定价和上市后的补偿决策中运用PE评价方法以保证评价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以上是本文对我国目前药品的定价机制,以及进一步完善陕西省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而提出的如何充分利用PE的方法来制定出合理药品价格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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