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监管 持续发挥农村水电效益
2011-08-15许文斌
许文斌
(浙江省水利厅,杭州 310009)
农村水电是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和优质可再生能源,在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赵洪祝书记就浙江农村水电工作作出了 “小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又是我省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发要注重科学性,可行性,勿搞过度开发。对已建成的小水电,要充分发挥其效益,这也是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工作”批示。
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充分发挥已建成小水电效益的重要方面。一直以来,浙江省水利厅都把加强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监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近年来在全省开展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是我们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成效的重要抓手。
1 浙江省首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浙江省水利厅从2007年开始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于2008年下发了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办法 (试行)》。为稳步推进,选择了9个县先行先试,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和总结。此后,于2009年8月举办了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培训班。在2009年9月召开的全省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就全面推开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进行了部署。截至2010年6月底,浙江省首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经启动验收投入运行的3063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已全部完成。主要做法是:
1.1 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浙江省水利厅陈川厅长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指出 “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是加强行业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强化行业管理职能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全省各地按照水利厅要求,组成了由县府办主任或水利局长挂帅,水利、安监、电力为成员的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领导小组,为农村水电站安全年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指派专人联系各地,掌握各地的工作进程,各市水电处也派专人具体联系辖区内县 (市、区)的年检工作,实现了省、市、县年检工作的互通。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做到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反馈,互通信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确保了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强专项督查
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开展之前,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根据分片联系制度,落实各市联系人员,落实联系和督查责任。各地召集辖区内水电站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安全管理年检工作,明确任务,规定时限。
由于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环节较多,延续时间长,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实行跟踪管理,加强日常联系,及时掌握各地各环节进展情况。同时,结合农村水电重点工作检查,督促各地按期推进。各地根据实际,结合农村水电防汛安全检查和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结果审定和初审工作,并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核查,保证了年检工作的按期完成。
1.3 加大财政投入,统一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
根据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办法(试行)》,运行25年以上的水电站须开展安全检测。浙江省水电开发较早,老电站多,安全检测任务重,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使检测工作顺利进行,水利厅及早谋划,加大投入,将检测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共计126万元。
为保证检测质量,省水电管理中心选取了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等5家具有水电站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分片对运行25年以上的732座水电站的1538台机组进行了安全检测。各检测机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技术力量,克服交通和生活等重重困难,认真检测检查,按时保质提交了检查报告,为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结果审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4 勤勉尽责认真核查,确保管理年检工作取得实效
浙江省老电站大多集体所有,是乡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支撑,是农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来源,也是维护农村政权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柱。同时,这些电站又多因运行年久,设备设施老化,安全隐患严重。电站安全管理年检结果的合格与否,关系到电站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更关系到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各地水电管理部门的同志克服地处偏远,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困难,跋山涉水,忙碌奔波,认真检查,实事求是,慎重评定,热心指导。水电管理人员的艰辛劳动,保证了年检工作的质量,保证了年检结果的真实,保证了年检工作的成效。
2 浙江省首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取得的成效
浙江省首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全省9个市63个县 (市、区)共计3063座水电站纳入其中,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的(装机5000kW以上)水电站107座,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的(装机2000kW-5000kW)水电站146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的 (装机2000kW以下)水电站2810座。对照2009年浙江省农村水电统计年报数据,年检率达96%。其中部分电站未参加年检,其主要原因:一是电站没有通过启动验收;二是电站参加技术改造;三是电站已停产多年等等因素。3063座电站中,评定为合格的电站有2897座,不合格的有166座。不合格的水电站都是运行年久,规模较小的电站,主要原因是机电设备或者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老化,难以满足安全运行要求,这些电站现已被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改或报废重建。
通过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强化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能,理清了我省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发现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效增强了农村水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保障全省农村水电站生产安全和度汛安全做出了贡献。
3 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持续发挥农村水电效益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制度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培训、安全检查、更新改造,安全生产监管得到有效加强,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过两年多的共同努力,年检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老旧水电站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有的水电站年检发现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毕,极端气候频发也对我们提出了挑战,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水利厅将在全省首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确保农村水电效益的持续发挥。
3.1 抓安全监管,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水电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按照水利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2009年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局、杭州电监办、省电力局2007年联合下发的 《浙江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若干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水电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履行水电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逐站签订水电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行政责任、安全管理责任、直接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大检查工作,督促农村水电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继续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检查暗访工作,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回访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电企业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加强水电站在运行管理人数和工种配备、设备设施巡查检查和维护、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监控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农村水电站切实加强防汛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制定和完善应急抢险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三是严格年检。在全省首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年检工作。加大农村水电站安全检测机构的培育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提高人员、技术、资金的保障水平,提高年检成效。切实加强与安监、电力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注重年检不合格电站的后续监管,实现安全隐患及早发现、及早整改、及时消除。
3.2 抓电站改造,把安全运行落到实处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水电工作,《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一批农村小水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浙江省水利厅已于2009启动实施 “千站改造惠农保安工程”,并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实施的水电建设重点项目。实施 “千站改造惠农保安工程”,对于维护公共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农村经济,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老旧电站进行更新改造,不增加移民和环境负担,开发成本和电能质量均优于风能、太阳能等同类能源。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加大政府投入,大力推进更新改造工作,为持续发挥已建成的小水电的效益作出贡献。
3.3 抓技术培训,把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浙江省省农村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水电技术和管理人才的社会需求成倍膨胀,另一方面,水电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相对滞后,导致农村水电人才队伍不适应我省农村水电发展的需要。据统计,按照运行岗位对学历职称水平的要求,浙江省农村水电运行人员达标率仅50.77%,难以对浙江省农村水电的生产和度汛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成为浙江省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今后几年,水利厅将制定分年度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题库、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确保培训分层次、分类别有秩序开展。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上岗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近年来,水利厅每年都组织进行水电站安全监察员新证发放培训和换证培训,提高安全监察员的技术水平。目前,浙江省已拥有水电安全监察员1200余人,为水电站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今后,水利厅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将做好水电站安全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专职监管机构,积极引进水电管理技术人才,大力加强农村水电管理队伍建设,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提高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3.4 抓制度建设,把规范管理落到实处
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运行人员技术水平,实现水电站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成为当前我省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从初步调研来看,受体制、技术、人才多重因素制约,浙江省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模式粗犷,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和早年投产集体小规模水电站,运行维护方式过于简单,技术力量薄弱,运行人员配备不足、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总体偏低,电站检修不规范,电站的运行管理无法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2008年开展的农村水电站配套水库管理现状调查结果表明,水电站配套水库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现有的运营管理模式不利于水电站的防汛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今后,将积极开展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规范化研究工作,探求结合电站产权结构、资源分布等特征,依托物流、信息流等先进管理技术,逐步改变水电站过去的管理模式,走向分工明晰、更加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加强规范水电站运营管理的制度建设,推进农村水电站运营的规范化,提高水电站运营管理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