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两个文件两个抓手 共同推动农村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08-15袁晓红,李治华
2011年1月12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即省一号文件。文件要求水利工作者认清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握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水利改革,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在把握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扶持国家农村水电公益项目建设。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加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水电建设。大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合理控制上网电价,有效降低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到户电价,加快解决农村居民小水电代燃料问题。全面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改造老旧水电站。
1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即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2月18日,厅农电处召开了支部大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2011年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省副厅长金正鉴、副巡视员易家庆到会并讲话。
副厅长金正鉴就学习、宣传和贯彻两个一号文件精神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凸显了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水利工作在科学发展观中的具体体现。他强调,农村水电是民生水利的组成部分,技术含量高,安全监管责任大,担子重。农电处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领会两个1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尤其是其对农电工作的指导作用。在“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要坚持以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小水电点代燃料工程和增效扩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安全监管为重点,明确亮点,突出重点,找准着力点,谋篇布局,进一步细化优化,认真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借两个一号文件推动全省的农村水电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