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快速行动 全面部署 挖潜创新 加快农村水电全面发展
2011-08-15熊烈
2011年初,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其精神和内涵对于我省水利工作都是极大的促动。2月25日,在中央1号文件发布和国家加快西部大开发战略背景下,我省召开了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应邀在贵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就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作辅导报告。会上,陈雷部长介绍了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主要背景,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全面阐述了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介绍了当前全国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的有关情况和 “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结合会议精神,贵州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全局组织对中央1号文件进行了学习。全局一致认为,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第一份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水电工作实际,编制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我省农村水电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水能资源有限、有序、有偿开发的原则,坚持农村水电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加快小水电代燃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促进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提高山区农民用电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十二五”时期,我省农村水电将扎实抓好前期工作,吸引各类资金投入农村水电建设,切实做好协调服务,严格执行水能资源和农村水电管理各项制度,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发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快农村水电发展,科学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广泛实施小水电代燃料,不断提高水电农村电气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管理,使中央1号文件在贵州农村水电行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在新形势下,指导我省农村水电行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