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规章切实加强警犬繁育工作规范化管理
2011-08-15叶俊华
叶俊华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规章切实加强警犬繁育工作规范化管理
叶俊华
公安部刑侦局于2009年12月31日颁发了新修订的《警犬繁育工作规则》等6个规范性文件,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整整一年了,新规章实施一年来,各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和各级公安机关警犬技术机构积极实施,警犬繁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就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规章,切实加强警犬繁育工作规范化建设谈谈个人的一些想法。
一、加强警犬繁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对于促进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意义重大
警犬繁育工作是整个警犬工作的基础,没有优秀的受训犬就很难训练出优秀的警犬,这项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影响到警犬工作的成败和兴衰。纵观我国六十多年来警犬技术工作发展史,可谓几起几落,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和警犬技术工作管理“体调”前下放管理这两个阶段,我国警犬技术工作遭到重创。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因为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所致。放眼国外,许多先进发达国家警犬工作发展迅速,犬种能保持其优良特性,且不断提高,与其规范管理密不可分。回顾自己从事警犬技术工作三十多年的经历,更深刻认识到规范化建设对于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的重要性。公安部警犬技术工作管理体制调整以来,部领导十分重视警犬技术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明确提出要制定警犬技术工作的标准和规范,以此来促进全国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公安部刑侦局从2000年开始,狠抓相关工作的落实,陆续出台了《警犬繁育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警犬繁育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9年12月30日,公安部刑侦局颁布了新修(制)订的《警犬繁育工作规则》等六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新规章的颁布,是认真贯彻公安部“三项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加强警犬技术工作,特别是警犬繁育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深入学习贯彻六个规范性文件,对于加强警犬繁育工作管理、提高警犬繁育技术水平、提高警犬饲养管理水平、加强警犬档案建设、规范警犬防治工作、乃至提高警犬技术工作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促进和推动我国警犬事业的稳步发展,充分发挥警犬技术工作的特殊作用,应用警犬技术打击预防各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各地学习贯彻新颁布规章取得成效
《警犬繁育工作规则》等6个规范性文件颁布一年以来,各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及基层警犬工作机构都组织了的宣传和学习贯彻活动。为了加深对6个规范性文件的理解,繁育办于2010年4月组织了一期新规则学习培训班,来自全国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各省级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工作机构的学员参加了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参训学员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贯彻好6个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意义,对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掌握了工作要求,四个一级警犬繁育单位结合实际,组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问题讨论、辅导报告等形式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有的单位还组织了相关知识的统一考试和考核,以检验学习效果。
在学习的基础上,各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加强了警犬繁育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对警犬繁育、饲养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修改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种犬管理、发情、交配、妊娠、分娩接生护理,到犬的交接等各个环节做到严格规范管理,使繁育日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做到职责分明、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了繁育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国大多数二级警犬繁育单位也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了警犬繁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各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按照新颁布的《警犬繁育工作规则》等6个规范化文件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实施,从种犬考核认证、选种、选配、良种保纯、警犬繁育、幼犬培训、民间选购种犬等各个环节严格管理;认真执行饲养管理操作规程,提供良好的饲养管理条件,保证各个生理阶段警犬营养需要;及时注入芯片,报送血统证书办理申报表,收集整理警犬繁育工作档案资料;严格执行警犬疾病防控制度,加强犬病防疫;按要求对符合淘汰条件的种犬进行认证,填写种犬淘汰申报表报批;繁育办及各片区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小组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各片区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小组适时召开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总之,通过近一年的学习贯彻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当前警犬繁育工作规范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主要问题
尽管通过学习贯彻警犬繁育相关规章近一年来,我国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促进了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但在规范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得到很好解决。比较突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种犬认证考核管理方面,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要求开展种犬认证考核,血统管理还有待加强。准予繁殖犬和种犬等级评定工作没有常态化。有的单位未严格按规定及时申办警犬血统证书。二是在种犬、幼犬的饲养管理方面还未完全达到要求,在平时的管理中,对营养标准掌握不严,犬的运动量不能完全达到规定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犬的体质。三是在档案资料的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没有完全按警犬档案建档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有的单位月报表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错报、漏报、相互矛盾、逻辑错误现象时有发生;四是部分二级警犬繁育单位获批准后,执行相关标准有所放松,有的单位正式民警和专业技术人数比当初申报二级警犬繁育单位时减少。有的二级警犬繁育单位没有按要求开展警犬繁育工作。造成这些现象的发生,一是有的单位领导对警犬繁育工作规范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不严;二是学习不够,有的单位没有认真组织民警职工学习相关规章,没有真正掌握警犬繁育管理的相关要求;三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对于加强规范管理的重要意义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四是贯彻执行制度不严,执行力不够强。另一方面,客观上也有一定的原因,比如在对二级警犬繁育单位的种犬认证方面,按规定要片区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小组组织实地认证,但有的片区地域辽阔,路途遥远。加上工作繁忙,难以按时到申报单位开展认证工作。因而造成种犬认证不及时现象的发生。以上问题,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解决。
四、进一步加强警犬繁育工作规范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继续扎实抓好新规章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要在现有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使广大警犬技术工作人员,尤其是警犬繁育相关工作人员真正了解掌握新规章,这是保障新规章得到全面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警犬技术单位都应继续将新规章的学习宣传当作一项事关警犬技术工作发展的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努力为新规章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继续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新规章的学习宣讲活动,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规章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特别是新规章所包含的新规定、新要求。要积极贯彻公安部刑侦局的要求,将新规章的学习培训列入业务学习的重要的内容,增强规范意识。要重点抓好公安部各一、二警犬繁育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使警犬技术工作者,特别是警犬繁育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新规则,新标准等规范,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继续严格执行新规章,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各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和省级警犬技术机构既是新规章的组织实施者,又是执行规章的检查考核机构,在新规章的贯彻执行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带头执行新规章,严格按新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要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切实按照新规章的要求,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努力提升警犬饲养管理、警犬繁育和犬病防治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一是要按照公安部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全国各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警犬繁育工作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各一级警犬繁育单位,各片区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小组,各位繁育委员都要切实履行起职责,承担起义务,深入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要积极为做好警犬繁育工作献计献策。二是要严格按新颁布的《警犬繁育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继续加强警犬繁育员的培训,在警犬的选种、选配、良种培育、保纯及幼犬培训各个业务工作环节中,认真执行规则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三是要严格执行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科学饲养,科学管理,不断提高警犬饲养管理水平。四是要严格依照新规章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警犬疾病防治工作,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按要求,抓好警犬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检疫等各项业务工作,各级警犬技术机构要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满足警犬疾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五是要按《警犬档案建档和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警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工作,要充分利用微机及公安金盾网络等先进和设备,加强警犬技术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为警犬技术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六是要严格按照《警犬淘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适时对年老、体弱、不符合种用犬、工作犬标准的警犬予以淘汰。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新规章,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除担任警犬繁育工作任务单位以外的各级警犬技术机构,各级警犬技术工作单位、各警犬技术工作部门的领导都要负起责任,把贯彻落实新规章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要研究制订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新规章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落实责任,注重发挥各片区警犬繁育工作管理小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
我们坚信,通过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规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警犬繁育工作规范管理,一定能促进警犬繁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警犬技术工作的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公安部警犬繁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编辑:李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