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2011-08-15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年3月14日
(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3月14日)
2011年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3月14日)
1 猪瘟免疫方案 (附件4)
1.1 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1.2 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1.2.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1.2.2散养猪免疫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场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1.3 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1.4 使用疫苗种类
政府招标专用猪瘟活疫苗 (细胞源);传代细胞源疫苗。
1.5 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1.6 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猪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存栏猪抗体合格率达到≥80%判定为合格。
2 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附件3)
2.1 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为便于鉴别不同制苗毒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一个县区域内只使用一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免疫。
2.2 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2.2.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使用活疫苗于断奶前后初免,4个月后再加强免疫1次。
种母猪:使用活疫苗于断奶前后进行免疫,4个月后再加强免疫1次。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种公猪: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初免1个月后加强免疫1次,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2.2散养猪免疫
有条件的地方使用活疫苗参照规模养猪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其他地方春、秋两季对所有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2.3 使用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2.4 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健康猪使用活疫苗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2.5 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2.6 免疫效果监测
活疫苗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检测试验抗体IRPC>20判为合格。
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3 口蹄疫免疫方案 (附件2)
3.1 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3.2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3.2.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3.2.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3 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3.4 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双抗原)。
3.5 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3.6 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3.6.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3.6.2免疫效果判定
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O型: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