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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1-08-15

种业导刊 2011年12期
关键词:开封市导刊种业

肖 婷

(开封市种子管理站,河南 开封 475004)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逐渐完善,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正在扎实推进。尤其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发布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封市种子站面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抓住机遇,在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大力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农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农资打假工作不断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秩序明显好转。经过几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开封市农业执法大队已基本上达到了“五有标准”,即:“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有相配套的硬件设施,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突出的工作成效”。实践证明,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全面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树立农业执法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取得的经验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开封市农业执法工作走出了新的路子,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第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重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来不得半点私情,不容许软弱无力。几年来,农业部门以法律为武器,“严”字当头,执法队伍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执法工作从畏难退缩到积极进取,从不善执法到能打硬仗,在实战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工作才有希望和活力,反之,则会丢失应有阵地,丧失地位和权威。

第二,优化服务、心系三农是立足点。农民群众的肯定和满意是衡量执法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开封市各级农业部门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服务三农作为执法的出发点,把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将服务融入执法和管理之中,以提高办案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对农资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培训和法律咨询,开展上门服务,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引导企业建立自律机制,依法经营,受到企业和农民群众的欢迎。

第三,运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机制是有效途径。开封市采用信息化手段,探索信用管理方式,注重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形成合力;注重强化监督,畅通信息交流,掌握工作动态,通过上下层级、内部和社会等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在提高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办案的准确性上狠下功夫,使集中执法和长效管理的相得益彰。

第四,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执法体系建设。根据农业执法工作客观现状,开封市争取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保证了机构、设施、人员“三落实”。

2 基本目标和任务

根据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为加速推进农业历史性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前开封市农业法制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主线,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立法、执法和普法水平,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为稳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开封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基本目标是:

——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根据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需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结构合理、相互配套、操作可行的法律体系。

——执法工作运行高效。在全市农业部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监督规范化。努力形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完善、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职综合执法队伍。

——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标本兼治,使农资市场秩序基本好转,农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做到立案查处率、处罚结案率和办案正确率大幅度提高。

——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普法教育得到切实加强,农资生产和经营人员普法面达80%以上;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普法面达90%以上;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面达100%。

综合执法是我国近几年农业行政执法实践的重要成果,已经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今后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在“完善、规范、提高”上下功夫。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第一要完善执法机构。组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落实编制明确其为行政单位,或确定其为监督管理类性质并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第二要有明确的职能。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使执法职能,主要承担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以防多头处罚,要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合力。

第三要配备力量。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依法性强,任务重、要求高,人员力量强弱直接影响工作开展。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选调或公开招考录用的办法配备人员,充实力量,以确保执法人员素质。

第四要加强县级农业执法工作。县级执法机构直接面向基层,最了解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情况,又具备快速反应的优势与条件,是农业行政执法的主要执行者,是农业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关键。近年来,许多县级农业执法工作显示了勃勃生机与活力,扩大了社会影响,树立了执法权威,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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