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拥军优属工作成效突出
2011-08-15潘伟
国防 2011年3期
新时期新阶段,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关于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等行政规章,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拓宽拥军优属路子,退伍兵安置和军烈属优待抚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底该区民政、劳动部门的检查结果显示,近几年来该区退伍战士安置率达100%,军烈属的抚恤优待率达100%,随军家属安置率达100%,子女入学入托安置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