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湿地调研结果及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11-08-15尹勇,艾敏,蒋鹏
尹 勇,艾 敏,蒋 鹏
(江苏省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江苏 常州 213022)
1 引言
常州地处江南水乡,北枕长江,东扼太湖,古运河横贯其间,城乡河网纵横交错,自古先民就沿河而建、傍水而居,境内主要湖泊有太湖、滆湖、洮湖,较大的湖荡的有钱资荡、白龙荡、北堵荡、黄天荡等,现有圩外水域面积达525km2。这些水域、草甸、沼泽、芦苇、浅滩、岸边草丛、堤岸防护林网等多种生态系统构成了常州市独特的江南水乡自然景观。虽然近年来湿地建设与保护已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湿地保护管理仍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
2 常州市湿地资源存在的问题
2.1 湿地面积锐减
根据遥感资料,常州市湿地保有率1960年约为36.0%,1980年降至26.7%,而最新遥感影像解译结果,2008年常州市湿地保有率不足20%。从1960年以来,常州市湿地面积损失累计约240km2,相当于1.5个滆湖的面积。由于保护管理意识薄弱,开垦、围垦和随意侵占湿地现象得不到有效制止。目前常州市现有的30%湿地正面临着被填没的威胁,湿地面积正在以每年超过1%的速率递减。这其中,固然有湿地水文情势发生变化,同时也存在自然水土流失、淤积等问题,更重要的则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湿地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认知不足,湿地保护意识淡漠,以及城镇快速扩张和开发建设,这些导致一些原有湿地变干,甚至退化消亡[1]。
2.2 水体污染
20世纪80年代初,常州市水环境污染还仅局限于城市区域,主干河道普遍能够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滆湖、长荡湖等大型湖泊水质都在Ⅱ类水以上,营养状况属于中营养水平。而30年后的今天,已再难觅Ⅲ类水质的河道,滆湖、长荡湖、竺山湖水质均在Ⅴ~劣Ⅴ类水的水平上,营养状况也由中度富营养化逼近到重度富营养化的水平,原有湿地功能逐渐弱化或丧失。此外,竺山湖雅浦港河口及太滆运河河口水质,已监测到明显的生物毒性效应,大溪水库中底栖动物物种数也由2003年的80多种骤降到现在不足30种。
2.3 水生态荒漠化
湿地破坏带来了水生生物普遍的消亡,无论是生物多样性分布中心,还是一般的湿地区域生物多样性全面衰退,生物群落类型减少且优势物种多寡失衡[2],水蚯蚓等耐污生物大量出现。资源物种偏少,储量减少,野鸭、白骨顶、青蛙、毛蟹等许多物种消失或成为地方稀有种。目前滆湖鱼类已从原有的60多种减少到现在的不足30种,底栖动物从50多种减少到现在的不足20种,沉水植被从20世纪80年代90%的覆盖率退化到现在的不足5%。在常武地区,80%的湿地水体螺、蚌、蚬等软体动物消失,城区几乎绝迹,而这些生物曾经是水乡自然生态的一个重要标志,而河网鱼类已从原有的60多种减少到现在的10种左右。
2.4 功能弱化
河网湖荡被切割分离,联通性受到破坏,水流不畅,堤岸硬质化、垂直化,破坏了水陆交错带的生态联系,造成水陆生态系统隔离。湖泊沉积速度及沼泽化加快,库容减少,致使湿地原有功能大大弱化,防灾减灾能力降低,自净能力减弱,环境承载能力降低[3]。据统计,湿地消失、结构破坏至少带来了区域内30%环境承载力的损失,按照目前水环境区域补偿计算方法[4],仅化学需氧量一个指标,每年损失可达2.16亿元。同时,湿地的污染至少造成了常州市20%水环境容量的丧失。
2.5 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
在制度层面,国家和省现有的适用于湿地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还大多分散在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常州市至今也没有出台专门地方规范性文件,致使湿地无论是保护管理、重建恢复,还是在执法监督上均缺乏制度保障。在管理层面,因管理涉及部门过多,各单位各司其责但关注重点又均未落在湿地资源保护上,难以形成管理、保护的合力,甚至还带来利益冲突。多头管理致使对湿地监管能力薄弱,此外,湿地保护资金,也尚未落实固定的财政拨款渠道,不少经费仍隐含在其他费用中,极易造成财政资金的占用[5]。
3 常州市湿地资源的保护对策及建议
3.1 保护与管理能力建设是核心
(1)加强湿地管理与保护,首先是要提高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保护为基础的思想。长期以来对“湿地”不正确的认识和对“湿地利用”的片面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错误的政策导向和经济利益驱动下的短视行为,是导致湿地得不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得以持续发挥的主要社会原因[6]。因此,要实现湿地保护的总体目标,就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要树立以保护为基础的思想,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以严格保护来规范利用行为。
(2)健全湿地保护机构。目前已建立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江苏也已建立了省湿地保护站,苏州在2009年4月建成了省内首个市级湿地保护管理站,南通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保护区也已规划建设管护站。应组织成立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并尽早履行其管理职能。明确湿地保护资金财政拨款渠道,确保湿地保护、环境监测、生态观察与科研的需要。
(3)开展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湿地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湿地保护部门及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合理保护体系。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牵头开展湿地保护规划与重要湿地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明确提出湿地保护对策,开展湿地的“一对一”保护工作,并将阶段性重点目标纳入政府规划中,确保湿地资源得到保护。
3.2 保证和扩大湿地面积是关键
要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杜绝“先建设,后保护”、“先侵占,后恢复”的不当做法,对现有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区分识别城乡湿地的关键区域,优化配置常州市的湿地资源,建立城乡湿地保护区,形成渐进式、等级化的湿地保护与管理框架[7]。
切实保障湿地基本用水。制定湿地生态与环境用水保障体制,建设调水、补水的长效机制,确保湿地不干涸。如用市政回水作湿地的补水等,确保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全面开展湿地原位修复。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牵头,在前期对市区河道、湖泊、水库生态修得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加以总结,因地制宜,对全市所有自然湿地逐步全面推行退耕(养)还泽(滩)、湿地植被恢复、物种栖息地恢复等建设,再现原有重要湿地面貌及功能。
[1]王建华,吕宪国.城市湿地概念和功能及中国城市湿地保护[J].生态学杂志,2001,26(4):23~24.
[2]刘增礼.广州市湿地资源现状及保护对策[J].林业调查规划,2007,32(3):171~172.
[3]邓培雁,陈桂珠.湿地价值及其有关问题探讨[J].湿地科学,2003,1(2):42~43.
[4]韩 雪.长沙市城市湿地现状及保护策略研究[J].环境科学导刊,2008,27(2):61~62.
[5]徐建利.我国湿地保护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1,15(4):83~84.
[6]杨邦杰.中国湿地保护的现状、问题与策略——湿地保护调查报告[J].中国发展,2011,11(1):123~124.
[7]韩文玲.河北省湿地保护面临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J].河北林业,2009(4):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