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地的防火对策
2011-08-15尹彩虹
尹彩虹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疆克拉玛依 834000
基建工地的防火对策
尹彩虹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疆克拉玛依 834000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基本建设日益增多,基建工地火灾日显突出,基建工地的防火工作日显重要。基建工地的防火是保障基本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面广,项目繁多,情况复杂。做好基建工地防火工作对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建工地;火灾危险性;起火原因;防火对策
基建工地按施工专业的性质,一般可分为:
1)建筑工程:对整个建设工程土建部分的施工;
2)建筑安装工程:对各类定型和非定型设备安装,锅炉安装,通风系统安装,变、配电系统安装,各种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3)房屋修理工程:对原有的旧建(构)筑物进行加固、养护、修补、整新的施工。
基建工地一般包括有:办公室、宿舍、工人休息室、食堂、锅炉房及其他固定生产用火,临时变电所(配电箱)和场地照明,木工房、工棚、易燃物品仓库(如电石、油料、油漆等)、非燃烧材料仓库或堆场、可燃材料堆场。以及道路、消防设施等。
1 基建工地的火灾危险性
基建工地与一般厂、矿企业的火灾危险性有所不同,它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1.1 易燃建筑物多
工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食堂等建筑多是临时性的易燃建筑。而且由于场地面积狭小,往往将棚屋毗连布置,甚至紧挨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防火间距,一旦起火,容易延烧成灾。
1.2 易燃、可燃材料多,用火多
在施工现场内,到处可以看到可燃物,如油毡、木料、刨花、锯屑、碎木片,木模板(壳子板)、草包等。尤其在施工期间,电焊、气焊熬沥青、喷灯、烘炉、锅炉等临时用火作业也很多,疏于管理,极易引起火灾。
1.3 临时电气线路多,容易走电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普遍采用以墙体为中心的设计标准化,构件生产工厂化和施工机械化,以至施工现场的用电量增大,临时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走电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事故。
1.4 施工周期短,变化大
一般工程只需几个月或一年就可完工,但在很短时间内却要经过备料、搭建暂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验收等几个不同阶段。随着阶段的进展,增加的工种、施工的方法也各有不同,因而也就出现不同的火灾隐患。
1.5 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多
根据生产性质,建筑工人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加以施工工序相互交叉,管理不便,火灾隐患不易及时发现。
1.6 工地缺乏消防水源与通道
一般工地住宿只有临时消防水源,但有时由于工程延期,受季节变化影响,一到冬季结冰,不能保证供水。有的基建工地,施工现场还有围、竹篱和挖掘的基坑、沟道等,使消防车难于接近火场,防碍灭火战斗的展开。
1.7 维修工程的火险
维修一般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往往场地狭小,操作不便。有的建筑物隐蔽部位多,但又缺乏图纸资料,如用火、用电或使用易燃物品管理不严,极易因火种落入闷顶、夹壁、洞孔或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上,或使用易燃的油漆涂料和粘合剂,不慎接触火种而引起火灾,往往酿成大火。
2 基建工地起火原因
2.1 石灰受潮发热起火
石灰间贮存的石灰一旦遇到水或受潮湿空气时,就会起化学作用变成熟石灰,同时产生热量,温度可高达800℃,接触到可燃材料极易起火。例如,用芦席、竹子、木版等易燃材料搭建的石灰棚,当石灰受潮发热的温度达到170-230℃左右时,它们就会引燃起火。有些工地的施工棚,因靠近水塘、河边,容易使石灰受潮,也可能引起火灾。
2.2 木屑自燃起火
当大量木屑(锯末)堆积一处,在一定的积热量和吸收空气的适当条件下,会自燃起火。
2.3 熬沥青用火作业不慎起火
沥青在加热融过程中,常因温度过高,或加料过多,使沥青外溢或产生易燃性蒸汽接触炉火而发生火灾。
2.4 化胶、熔铅用火作业不慎起火
在木工乳胶和白铁工熔铅时,往往因加热炉火星飞出或炉火余烬延烧,使遍地有可燃物的施工现场内发生火灾。
此外,还有储存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不慎;焊接用火作业不慎;吸烟不慎;炉火取暖不当;电气设备不良等原因都会引起火灾事故。
据近几年火灾的教训,基建工地大多是在新建工程收尾前夕或在维修工程中,由于焊接、切割或油漆作业用火不慎造成的。这些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切实做好基建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3 基建工地的防火对策
1)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项目开工前,应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明确岗位防火安全措施和职责;
2)在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注意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他区域的下风向。工地仓库、可燃建筑材料堆场、油漆和使用化学易燃危险物品的场地,应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标志;
3)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了解动火区域的情况,遵守电焊“十不烧”的原则。即:
(1)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的,不能进行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未办理动火手续,不能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能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
(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做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能焊、割;
(9)相邻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是否有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性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10)焊、割场所与附近其它公众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
4)油漆喷涂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如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了解材料的性质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先动火后油漆、喷涂,或者须等油漆和喷涂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完全挥发后方可进行,现场必须配置合适的灭火器材和防扩器具,防止起火和火势蔓延。
5)使用各种电气施工机械和设备,必须注意用电安全,电线不得乱接乱拉。临时线路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后应及时收掉。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在高压架空电力线下不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要有专人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内一律不得使用电炉烧煮食物和烘烤、取暖,也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
7)基建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旁,都应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在寒冷季节还应对给水管道、蓄水池、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8)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通行无阻,其宽度应不小于4m;
9)当施工任务与防火安全发生矛盾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规定,不得冒险作业,施工单位领导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承接新的任务,领导和技术人员必须向职工下达防火安全事项,职工有疑问时,应先了解清楚方可施工。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2]防火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消防月刊,2010(6).
[5]性能化建筑防火分析与设计.北京科技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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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6708(2011)53-0023-02
尹彩虹,工程师,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职务:处长,主要从事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