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林业“十一五”喜事多
2011-08-15撰文翁伟丽徐肇友
□撰文/翁伟丽徐肇友
“十一五”期间,龙泉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统筹谋划,狠抓落实,林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喜事不断。
喜事之一: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2009年12月,龙泉市获得“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龙泉市是省内继临安市之后第二批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也是丽水市首个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龙泉市自2007年提出创建森林城市以来,变部门办林业为全社会办林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也更加关心重视生态林业建设,城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森林入村进城的步伐稳步前进。
2009—2010年,市委书记赵建林、市长梁忆南前后4次分别率队赴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汇报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述贤,浙江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国家林业局宣传办主任程红、副主任叶智等领导对龙泉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十一五”期间,龙泉市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森林城市建设,共完成绿化造林16.21万亩、三沿绿化210公里、三山绿化1148亩,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7个、丽水市绿化示范村118个。
喜事之二:千里林道入深山
2007年,龙泉市提出了“以林富农”的发展战略,并通过竹林基础设施建设、低效竹林改造、示范网络建设、万人培训科技入户等四大工程的全面实施,做大做强竹产业。5年中,龙泉市先后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建成竹林林道1300公里,建立了7个竹产业发展示范乡镇、18个竹产业发展示范村、423个毛竹高效经营示范点,举办竹林丰产高效技术培训300多期,受训者达3万多人次。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龙泉市从根本上改变了竹产业增产不增效的局面,实现了竹产业产值翻番的目标。2010年,龙泉市实现竹产业产值10.75亿元,林农竹产业一产人均年收入1552元。在抓好竹产业的同时,龙泉市还开展了油茶产业的规划发展工作,林业产业方向逐渐明朗,即由原来以发展木材产业为主逐渐向发展毛竹产业以及油茶产业为主转变,林业产业发展多元化,实现了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喜事之三:林权贷款惠百姓
龙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权改革工作。2006年,在全市开展山林延包工作,发放林权证5.1万份;2007年成立合作组织,建立了三中心一机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办法》、《林权变更登记管理办法》等,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十一五”期间,龙泉市紧紧抓住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权勘界到户、资源公开拍卖等关键环节,逐步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全市已实现林权流转80万亩,公开拍卖林木资源价值4350万元,增值498万元,林权变更登记1214起,林地规模经营面积达100万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9亿元,实现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2亿元,9749家农户和林企得到实惠。2008年起,龙泉市还对全市398.5万亩的森林实行全覆盖林木保险,有效降低了林权抵押贷款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保障了广大林农的权益。2009年4月28日,全国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现场会在龙泉市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龙泉市林改工作。2009年5月7日,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2009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会上,听取龙泉市林改工作汇报后指出:“龙泉林权改革思路很开阔,思维很活跃,在金融支持林改上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林权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希望龙泉再接再厉,为全国林业发展创造经验。”同时,龙泉市林改还被列入联合国粮农组织支持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被确定为“全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实验示范基地”、“全国林改百强县”和“全国科技服务林改试点县”。2010年10月,市委书记赵建林代表龙泉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的接见。
喜事之四:百条索道撤下山
钢丝索道集材运输在龙泉市已有多年的历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林农运输木材,但是对龙泉市生态保护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0年,全市共拆除钢丝索道216条,这标志着龙泉市重拳出击保护森林资源的号角全面吹响。龙泉市通过采取严控采伐指标、严格林地保护、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严格三沿地区保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等措施,森林资源实现了恢复性增长。“十一五”期间,森林蓄积量比“十五”期间增长了2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了4.3个百分点,达到了84.2%。
喜事之五:林业体制上轨道
经过多方努力和长时间争取,2010年7月21日,龙泉市政府正式同意龙泉林业局在岗的60名编外人员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等经费在省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木检站由原来的自收自支性质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至此,龙泉林业局29个下属事业单位都已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林业系统历史遗留的体制问题也基本理顺。另一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统筹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共缴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4000多万元(每年827万元),基本解决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养老、精减下放等问题。
喜事之六:点击鼠标促管理
林业信息化是林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2008年6月,龙泉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便企一卡通”,结束了林业翻台账的手工操作历史,大大节约了办证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竹木加工企业享受到了数字化管理的方便快捷。“便企一卡通”是龙泉市林业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龙泉林业局与浙江农林大学共同开发的林业信息化系统在丽水市9个县(市、区)全面运用。北京林业大学陈谋询教授对龙泉市林业信息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他说:“龙泉林业信息化建设不仅走在浙江省前列,而且走在全国前列。”龙泉市林业信息化建设系统在北京通过专家评审,得到了该项目在同类研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度评价。目前,龙泉市已建成木材流通管理、林木采伐网上办证、林权证管理、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森林消防视频监控、森林防火智能决策、木检视频监控、财务管理监控、古树名木地理信息、林地征占用管理、林业行政审批管理、森林资源管理、营造林管理等13大信息系统。
喜事之七:科技创新获大奖
2009年,龙泉林业局参与开发的《森林资源安全监管新模式及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首次在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上获奖。2010年3月,在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3年绩效考评中,龙泉市的竹产业提升工程获浙江省第一名,同时获得400万元奖金用于竹产业建设,成为国家级科技项目实施的典范。在全省会议上,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领导给予高度评价;科技界权威杂志还连续刊载报道,并配发评论,总结推广龙泉市的“撑竿跳效应”。在2011年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赵建林书记还将此作为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第一个忘情时刻。《龙泉市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荣获浙江省林业厅2010年度科技兴林一等奖,开创了县市基层荣获省林业厅最高奖项的先河。与此同时,林科所已建成以杉木种子园和良种容器苗培育为主的林木良种基地2603亩,累计生产杉木良种3万多公斤,推广造林150万亩,按现市场价计算可为社会增加经济效益12亿元,相当于基地总投资(676万元)的177倍,发挥了巨大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该基地被授予“全国林业科普基地”称号。
喜事之八:林业文化结硕果
2009年5月,历时5年编纂的《龙泉市林业志》由中国林业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内容涵盖上自唐乾元二年(公元759年)、下迄2005年,龙泉1200多年来林业发展、演变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分森林资源、森林培育、森林保护等八个篇章,共90多万字,是一部集林业发展史志、资政、科教为一体的多功能林业工具书,记录了龙泉林业发展历史,科学分析了龙泉林业现状。同时为切实加强龙泉市古树名木保护、盘点珍稀名贵树木的历史遗留,龙泉林业局抽调近百名林业干部开展了对全市5785株古树名木、148处古树群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GPS定位,建立了名木古树地理信息档案,进行挂牌保护,编写出版了《浙江龙泉古树名木》一书。《龙泉市林业志》、《浙江龙泉古树名木》两本书的出版,全方位记录了龙泉市林业发展历程,客观反映了龙泉市林业建设成效,成为龙泉市林业对外宣传的两张新名片。
在回顾“十一五”林业发展获得喜人成果的同时,龙泉市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规划“十二五”林业建设的重点及新局面。
“十二五”龙泉林业的重点工作将放在实施一系列项目上。实施富民项目,建设林道(包括辅助道)1200公里以上,培育30万亩毛竹高效基地,新建油茶基地1万亩,提升油茶基地2万亩,新建1万亩珍贵树种基地,打造全国最大的珍贵树种基地;实施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项目,成功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全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试验示范基地,林权流转面积达120万亩以上,林权抵押贷款量每年递增6000万元以上,实现林权抵押贷款达到6亿元,全面完成林权制度改革的林权勘界到户工作,建成林业信息化系统;实施生态保护项目,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保持在160万亩以上,禁止三沿地区采伐;实施生态恢复项目,森林恢复面积10万亩以上;实施林地保护项目,林业用地面积保持在398万亩以上;实施生态安全项目,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确保松材线虫病不入侵;实施二产提升项目,推动木制产业集聚和太阳伞等竹木制品支柱产业的发展;实施三产拉动项目,积极开发城市森林天然氧吧,以“林家铺子”及生态林家乐建设为重点,以林业特色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林业三产的发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百亩兴林工业孵化基地、林科所试验大楼及基层站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浙闽赣三省边际县域经济协作区共建国家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项目,将龙泉建成浙闽赣三省边际县的中心林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