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语境下的专名意义机制
——以“信念之谜”为例
2011-08-15刘东
刘 东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信念语境下的专名意义机制
——以“信念之谜”为例
刘 东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克里普克在《A Puzzle about Belief》一文中坚持早先关于专名的严格性论题,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专名在信念语境中的特殊性质,指出这是一个“真正的”问题。但他并没有提供该问题的系统解决方案,“克里普克之谜”的解决需要同时考虑专名的意义理论和信念的哲学属性。克里普克的专名理论有所成就,也有些不足。
信念之谜;严格指示词;说话者含义
信念之谜作为一个“真正的”问题,最早是由当代著名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克里普克(S.Kripke)在其《A Puzzle about Belief》[1]405-431(《信念之谜》,1979)一文中提出的,因而也被称为“克里普克之谜”(Kripke’s puzzle)。该问题提出的大背景是当代语言和逻辑哲学发生在描述理论和因果理论之间的关于名称意义的论战。由于所描述的是名称在信念语境中的具体表现,因而信念之谜也本质地关涉到对信念的哲学性质的理解和把握。
一、谜源于何处
既然当代语言哲学和逻辑哲学关于名称的描述理论和因果理论的对立与争锋是“信念之谜”提出的背景,我们探讨问题就有必要从论战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弗雷格之谜”(Frege’s puzzle)说起。
弗雷格对意义理论的最大贡献是区分了表达式的含义和指称,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关于同一性(identity)的难题:同一是符号间的关系,还是符号所代表的对象间的关系?弗雷格认为,答案是前者:“支持我的回答的理由似乎是这样的:a=a和a=b显然是有不同认知价值的陈述:a=a先天成立,按康德的说法,可以称为分析的,而a=b这种形式的陈述却经常包含对我们的知识的扩充,且不能被先天确立。”[1]199在他看来,若把同一看作a和b这两个符号所代表的对象间的关系,并且a=b为真,那么a=b与a=a在认识价值上就没有差别了,因为它们都表达了事物与自身同一的关系;a=b之所以比a=a拥有更大的认识价值,原因就在于a和b所具有的某种表示事物的成分,弗雷格称之为表达式的“含义”。a=b的更大认识价值体现在:虽然a与b代表相同对象,但它们有不同的含义,它们表征对象的方式是不同的。以“晨星是晨星”和“晨星是暮星”为例,这两个语句在逻辑上分别表达为a=a和a=b。后者比前者具有更大的认知价值就在于,“启明星”和“长庚星”给出它们共同代表的对象,即金星的表征方式是不同的;就分别理解这两个表达式的人而言,他们识别金星的方式是不同的。
克里普克与弗雷格是相对立的,在他看来,真正的专名如“亚里士多德”是没有含义的严格指示词(rigid designato rs)。“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世界都指同一个对象,我们就称之为严格指示词。”[2]48克里普克得出此观点的动因之一是,他把“同一”视作对象而非符号(名称)之间的关系:“与……同一”就像“不比……更富有”一样,是一个对象与其自身的自我同一关系,而这种关系“无非是一种最低程度的自反关系”[2]108。在他那里,起源是个体同一性的检验标准,有同一起源的个体必然是同一个体,没有同一起源的个体就不是同一个体。于是,如果a和b是同一个体的名称,那么a=a和a=b就都是必然的,因为作为专名的a和b在所有的可能世界均指同一对象。这样,如果专名是严格指示词,那么在“必然”等狭义模态算子发挥作用中的语境(狭义模态语境)中,就可以在有相同指称的名称之间进行保全真值的替换。这是克里普克在一系列著述中论证的观点。
我们知道,蒯因很早便关注到了专名在狭义模态语境中的表现。在他看来,倘若不把“必然”理解为对语句的谓述,就会造成指称的暧昧,从而导致若干经典逻辑规则失效。[3]例如:(1)9必然大于7。(2)太阳系行星的数目等于9。这是两个真命题。根据同一替换原则,用(2)对(1)进行替换可得(3)太阳系行星的数目必然大于7。这也应是一个真命题,但很显然,由于太阳系行星的数目大于7是偶然的,故(3)又为假。蒯因认为,这些规则的失效乃是模态算子出现于其中的语境中的单称词项的晦暗性使然。他因此坚决拒斥量化模态逻辑。
为应对蒯因的诘难,表明模态逻辑基本概念在哲学上的合理性,克里普克等建立了诉诸可能世界的语义学。克里普克利用可能世界观念对模态谓词逻辑所做的辩护在名称问题上的表现,就是利用自己的严格指示词理论化解蒯因的“反例”。在他看来,在狭义模态语境下,只能在严格指示词之间进行同一替换, “9”和“太阳系行星的数目”之间的替换是不允许的。虽然“太阳系行星的数目=9”是一个表达同一关系的语句,但它内含的却是两个不同类型的表达式:“9”作为一个指谓数字9的专名,是一个严格指示词,而“太阳系行星的数目”作为一个普通限定摹状词,是非严格指示词。克里普克认为,蒯因的失误就在于未能区分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
然而,当将同一替换推广至信念语境时,却遭遇到严重困难,这就是克里普克《A Puzzle about Belief》一文所指出的信念之谜。该文坚持关于专名的严格性论题,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专名在信念语境中的特殊性质,论证这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尽管在该文之前有相当多哲学家热衷于就信念归属问题进行合理的解释,但只有“克里普克的论文促成了有关信念之谜的讨论中的一个实质性哲学工业的产生”[4]。
二、何以成谜
“信念之谜”的生成有两个必要条件。第一个是去引号原则(the disquotational p rincip le)。假设p代表任一合乎语法的语句,该原则可陈述为:如果一个普通说话者经过慎思熟虑,诚实地赞同p,那他就应该相信p(替换p的语句不应包含任何歧义因素)。此处的“经过慎思熟虑”用来排除这种可能性:由于对语词意义不够谨慎的疏忽以及其他瞬间产生的概念或语言混淆,一个说话者可能会断定某种他并不真正要断定的东西,或者赞同有语言错误的语句;“诚实地”要求排除谎言、演戏、反讽,等等。第二个是翻译原则(the p rincip le of translation):如果一种语言的一个语句在这种语言中表达一个真命题,那么该语句翻译成其他任何语言时在那一种语言中也表达一个真命题。假如,汤姆赞同“Dieu existe”(上帝存在),首先,根据他的言说和去引号原则,可以在法语中推出:Pierre croit que dieu existe(皮埃尔相信上帝存在),再用翻译原则可得Pierre believes that god exist。依据翻译原则,可将去引号原则应用于所有自然语言,克里普克证明这是两个理由充分的原则。
假设,除了法语,皮埃尔不会说别的语言。他早就听说过一个叫“伦敦”的城市,但他只能用法语称之为“Londres”。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比如所看到的一些漂亮的有关伦敦的图片,皮埃尔认为那是一座美丽的城市,于是,他说:“Londres est jolie”(伦敦是一座美丽的城市),运用去引号原则可得:皮埃尔相信伦敦是一座美丽的城市。后因世事变迁,皮埃尔搬到了伦敦,但碰巧搬到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地方,那里环境破败不堪,而从此以后皮埃尔从未离开过这个地方。他的邻居也没有一个懂法语的,这迫使他不能使用从英语到法语的翻译方法学习英语。虽然皮埃尔学会了称呼他所居住的城市为“London”,但他获得的有关该城市的信息与他早先掌握的关于伦敦的信息却截然不同。于是,他倾向于断定London is not p retty(伦敦不是一座美丽的城市),但始终没有放弃居于法国时的信念,仍赞同Londres est jolie。若同时考虑皮埃尔的法语句和英语句,他显然有两个相互矛盾的信念:既相信伦敦是美丽的,又相信伦敦不是美丽的。只要皮埃尔还没有意识到他称为“London”和“Londres”的“两个”城市实际是同一个体,他就不会仅依据矛盾律就能看到他的两个信念中至少有一个为假。由于克里普克首先系统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因而它又被称作“克里普克之谜”(Kripke’s puzzle)。
模态(不论狭义还是广义)语境在逻辑学上被称为“内涵语境”,它与外延语境相对而言,是函项原则、同一替换原则等经典逻辑法则不适用的语境。例一: (1)马克·吐温写了《竞选州长》;(2)马克·吐温是萨缪尔·克莱门茨;(3)所以,萨缪尔·克莱门茨写了《竞选州长》。例二:(1)奥巴马相信,马克·吐温很幽默;(2)马克·吐温是萨缪尔·克莱门茨;(3)奥巴马相信,萨缪尔·克莱门茨很幽默。例一提供的是一种外延语境,根据同一替换规则,只要前提真,结论就必真。例二则根本不同,所提供的是一种内涵语境。日常直觉表明,此例中的(3)不能仅通过(1)和(2)推出。但从逻辑直觉看,可以将该推理从形式上表达如下:例二ˊ:(1)B(b,Hm),(2)m=s,(3)B(b,Hs)。这里, B表示相信,m代表马克·吐温,s代表萨缪尔·克莱门茨,b代表奥巴马,H代表谓词“是一个幽默的人”。这意味着该推理在逻辑上可以保全真值地进行。日常直觉和逻辑直觉之间存在显然的冲突。
上例与“信念之谜”实质相同,关键在于对马克·吐温和萨缪尔·克莱门茨是否是同一个体的了解。按照弗雷格的观点,在内涵语境中,语言表达式不再以通常是其外延的东西作为外延,而以是其内涵的东西作为外延。如“奥巴马相信马克·吐温很幽默”,奥巴马所相信的是“马克·吐温很幽默”一句所表达的思想,这构成它的外延,而不是它通常意义上的外延,即它的真值。可见,日常直觉和逻辑要求不同,它不但要求保全真值,还要求保全“意义”。
三、解谜路径
按照弗雷格的含义理论,“信念之谜”应这样解决:每一名称都有含义,同一对象的不同名称对于不同认知主体来说可能有不同含义,这种含义上的不同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信念之谜”。因为对于不同的认知主体而言,由于“London”和“Londres”有不同含义,所以“London is pretty”和“Londres est jolie”表达不同命题,于是,他们完全可能相信其中一个而不相信另一个。有人循此思路认为,“信念之谜”对于弗雷格的含义理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难题。当克里普克问皮埃尔是否相信伦敦是一座美丽城市时,应分情况回答:如果所用“London”的含义与皮埃尔所赋予的“London”的含义相同,回答就是否定的;如果所用“London”的含义与皮埃尔所赋予的“Londres”的含义相同,回答就是肯定的。但如果不确定皮埃尔将什么含义赋予了这两个名称,就不清楚应该如何回答克里普克的问题。[5]
但在克里普克看来,这种解决方案无所裨益。例如,当我们问一个普通人“谁是马克·吐温”时,他可能只回答“一个著名的作家”(一个不具有实质区分功能的非限定摹状词),这和提问“谁是萨缪尔·克莱门茨”时得到的回答可以完全相同。但当提问“马克·吐温和萨缪尔·克莱门茨是同一个作家,还是两个不同的作家”时,只通过考察含义无法获知答案。按照克里普克的观点,只要接受专名的严格性,或者对摹状词采取宽辖域解释,同一替换等经典法则在狭义模态语境中就是适用的。但“信念之谜”的存在说明,“相信”算子提供了一种不折不扣的内涵语境,该问题不能像在狭义模态语境里那样化解。克里普克认为,只有按照自己的因果关系理论对“信念之谜”进行解释才能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在他看来,真正用于确定指称的是名称的传递链条,说话者通过决定在与社会共同体有相同指称的条件下使用一专名而获得该专名。说话者使用“西塞罗是秃头”表达与社会共同体所表达的相同的事物,而不考虑不同说话者将之与“西塞罗”相关联的属性的变化。只要他决定使用以社会通用的指称的方式使用这个专名,它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传递。因此,只有专名的指称,而不是与专名相关联的描述性质与包含专名的语句的语义学相关。
不难发现,克里普克的“解释”至少不够系统。“客观地说,克里普克本人并没有在其所系统提出的难题的准确解决这一问题上采取一种严肃立场。”[6]这与其对“信念之谜”这一问题的严肃态度是不相称的。那么,能否在坚持严格性论题的同时化解“信念之谜”呢?
有一种观点颇具启发价值,即认为“信念之谜”的出现“不在于关于名称的直接指称理论,而毋宁说是在于关于相信的传统的看法”[7]。所谓“传统看法”,是指将“相信”看作信念主体与命题之间的关系,认为命题是信念的对象的看法。有人则认为,应该将“相信”看作一种包含信念主体、信念状态和被相信的命题三者的关系,并区分了信念对象(objects of belief)和信念状态(belief-states)。[1]339-349其中,信念对象就是信念主体所相信的命题,信念状态是指信念主体对于信念对象的表达方式。这样,认知主体相对于相同信念对象就可能处于不同的信念状态。此处的“信念状态”看似传统看法之外新增的要素,但从对于信念对象的表达方式角度看,类似于弗雷格的“含义”,其本身就表示一种相信关系。经如此理解,“信念之谜”就应形式地刻画如下:
(1)B(p,l1,Pa),(2)a=b,(3)B(p,l2,Pb)。其中,B代表相信,p代表皮埃尔,l1和l2分别代表皮埃尔的两种信念状态,P代表“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显然,只有保证l1=l2,才能从(1)和(2)推出(3)。
为在哲学上解释“信念之谜”的症结,有学者引入了“说话者含义”(speaker sense)的概念。所谓“说话者含义”,是指说话者将自身与专名的使用关联在一起的含义。这种含义并非专名本身所有,而是说话者赋予专名的。也就是说,它不是名称语义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在确定指称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实际发挥作用的还是因果历史的传递链条。正如我们可以对同一对象有不同视点,对同一对象也可以有不同认知点并因此赋予同一名称以不同的说话者含义一样。古希腊人在早上看到天空中某位置有一个发光体,又于晚上在天空中看到另一个发光体。由于两次经验差异很大,他们便得出这是不同天体的结论。假设他们将与早上经验相关联的天体命名为“启明星”,将与晚上经验相关联的天体命名为“长庚星”。当他们使用这些名称时,便把引入这些名称时所具有的经验和名称本身关联起来了。于是,他们就有了一种与这些名称相关联的说话者含义,这些含义对应于说话者使用这些名称时所处的状态。当将这种意义描述出来时,便获得了一个摹状词,它可以表达被赋予名称的说话者含义。说话者含义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说话者信念的增减而增减。不同的说话者相对于同一名称可以有不同的说话者含义,一个说话者也可以将不同的说话者含义与一个对象的不同名称进行关联。因此,尽管“启明星”和“长庚星”指谓同一对象,但它们可能被赋予不同的说话者含义。于是,一个人可以相信启明星是启明星,但不相信启明星是长庚星。此外,尽管说话者含义是相对于一给定说话者而言的,但一个属性集可以被一个给定文化和语言共同体中的许多说话者与一个名称关联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说话者习得有关该个体的相同事实,于是,就有了关于该个体之名称的相似含义。如“苏格拉底”的含义就是摹状词“饮鸩毒而死的那位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等语义内容,这也是名称的摹状词理论(又称“描述理论”)有很大说服力的缘由所在。但这种理论错在将名称的语义内容与说话者将之与名称关联的说话者含义进行了等同。[7]
这种看法的优点在于隐含地区分了专名的语义学和语用学。从严格指示词的观点看,专名的语义就只有它的指称对象,这在专名引入之初便已确定,未能亲历最初命名仪式的人通过因果链条确定专名的指称。含义不是专名语义的组成部分;为名称所具有的“含义”并非弗雷格型含义,而是说话者在使用名称过程中赋予的说话者含义。其实,这些观点也可从克里普克本人的理论中析出。《A Puzzle about Belief》之前,克里普克曾在《Speaker’s Reference and Semantic Reference》一文区分了表达式的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8]所谓说话者指称,是指说话者在一个给定场合希望去讨论并相信能成为一个指示词的语义指称的对象。由于是说话者所“相信”的,所以说话者指称便不难与说话者含义建立实质关联。重要的是,若依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的区分,“信念之谜”似乎不应成为问题,但事实上,它在克里普克处却是一个真正的问题。这显示出克里普克专名理论的成就与可能存在的不足:一方面,他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专名的严格性;另一方面,在如何利用因果历史链条确定专名指称问题上,他未充分考虑具体语境中实际说话者使用专名时的各种实际情形。
若能明确区分上述两种“含义”,“弗雷格之谜”亦应不难化解。a=b之所以比a=a有更大的认知价值,就在于a和b所具有的不同的说话者含义,而其本身却并没有弗雷格型含义。a=a和a=b虽表达相同命题,但a和b携带了不同的描述性信息,即被语言使用者赋予了不同的说话者含义,否则,它们一开始就不会被认作两个对象的名称了。请注意:这些信息并非专名本身所有,而是专名的使用者赋予的。
由上述也应注意到,“信念之谜”不仅仅是关于专名意义的问题,还实质性地涉及对信念的哲学属性的理解。塞尔提出的意向性理论[9]就同时关涉这两个方面,同时,还提出了“语言哲学只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的观点,值得学界高度关注和系统研讨。□
[1]Martinich.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2]Kripke.Naming and Necessity[M].Oxford: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1980.
[3]Quine.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M].Bosf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139-159.
[4]Fitch.Saul Kripke[M].Stocksfield:Acumen Publishing Limited,2004:79.
[5]Taschek.Would a Fregean be Puzzled by Pierre [J].M ind,1988(97).
[6]Salmon.Frege’s Puzzle[M].Cambridge:The M IT Press,1986:130.
[7]Fitch.Two Aspects of Belief[J].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1984(45).
[8]Ostertag.Definite Descrip tions:A Reader[M]. Cambri dge:The M IT Press,1998:225-256.
[9]Searle.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
责任编辑:戴群英
B815.1
A
1004-1605(2011)07-0044-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可能世界视域下的意义与真理理论研究”(08JC72001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刘东(1984-),河南信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逻辑学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与分析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