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要顺应时代要求
2011-08-15■文/王贵
■ 文/王 贵
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要顺应时代要求
■ 文/王 贵
基层党组织应牢牢根据新的时代特征和新的任务使命,适时调整服务的内容、方式、手段,全面提高服务群众政治权利、发展权利、生存权利、文化权利和生命财产权利的能力。
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直接服务于人民生产生活的第一线,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还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基层党组织应牢牢根据新的时代特征和新的任务使命,适时调整服务的内容、方式、手段,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让人民满意,让党满意。
要服务于人民的政治权利。在农村基层实行村民自治,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农村的发展变化,已经孕育出村民围绕自身利益而形成的保护和发展的政治诉求,基层党组织要顺应和回应这些诉求,调整工作思路,指导好和服务好村民自治,在农村实现全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改变农村重新抬头的等、靠、要思想,改变只有民主选举,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缺失缺位的现状。靠村民的民主参与,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靠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村民自治应坚持的总原则,就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自治的形式就是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村监事会,并辅之以相应的制度。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者;村监事会是村民委员会履职的监督者。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在村民组设民主议事会,会议由村民组长召集,开展“五议”,即议产业发展、议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议农村诚信环境建设、议农村纠纷矛盾化解、议惠民政策公正落实。
实践证明,自治工作的开展调动了农民发展积极性,重塑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秩序,是农村领导方式的重大突破。各级基层党组织应转变工作方法和领导方式,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这是实现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精兵简政的重要基础。一鞭到底、大包大揽的工作方法,既不利于“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贯彻,也不利于农村活力的迸发,更不能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况。
要服务于人民的发展权利。“三农”问题除了要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外,农村自身的发展既是硬道理,也是农民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产权的明晰和合法化,是农村实现产权流转、吸引社会投资,缓解农村资金被城市虹吸、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基石。
基层党组织服务农村发展,当前最主要的是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及相配套的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增强农村自身发展的能力。其次是要围绕特色产业引导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在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中充当“焊手”,推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实现农业产业化,兴一方产业,富一方百姓。
要服务于人民的生存权利。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之下,人的天赋、机会、努力程度等方面的差别,拉大了人在维持生存发展方面能力的差别。保障病残户、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因灾返贫户、住房困难户的基本生活不仅是政策要求,也是各级干部的道德底线。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面地、公平地落实到应该享受的群众身上,绝不允许克扣截留、挪作他用、优亲厚友。
要服务于人民的文化权利。人民对文化有发展权和享有权。当前,我们最重要的是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对个人而言,教育是人生的支点、鞍马的跳板、跳高的撑杆。就普遍规律而言,知识改变命运;但知识必须来源于教育,所以教育是基石。人的生存发展宏观离不开制度,微观离不开教育。基层党组织要为教育多办实事、好事。教育抓好了,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文明进步才有底气,才有可能。
要服务于人民的生命财产权利。打击刑事犯罪,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安全生产,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个犯罪滋长、天灾人祸频出的地方,人民就会没有安全感。
(作者系凤冈县县委书记 编辑/黄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