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
2011-08-15苗晓强
■苗晓强
关于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
■苗晓强
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是政党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切实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既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快党内民主建设步伐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知情权。党员知情权是党员有效行使其他民主权利的前提。党员的知情权如果得不到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就无从谈起。要健全和优化党务公开制度,使之成为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工作的主渠道。要严格按照党章、《条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将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限、方法、形式等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重要会议内容,切实做到重要事情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重大行动党内先动员,着力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体地位。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党务公开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广开来,最大程度发挥党内民主功能。
二、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保障党员参与权。党员参与权是党员意愿得以充分表达和体现的重要保障,是制定政策和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要一以贯之地坚持民主管理,调动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话语权”。要扩大党员的政治参与,尊重党员的政治表达,实现政治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以完善党员意见表达制度为基础,逐步完善党员民主议事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党内表决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各级党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新途径,探索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向党代表大会负责的新路子。要严格践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不断完善重要政策出台、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投票表决制度,增强党内民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党内选举制度,保障党员选举权。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丈量党内民主程度高低的一把标尺,在党员的四权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为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指明了方向。要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不断扩大党员行使选举权的范围,提高党内民主发展水平。要继续探索和推崇“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直选”等选举方式,防止选举过程中的“拉票”、“贿选”等现象发生。要把组织提名和党员提名结合起来,变选拔干部为选举干部,把握关键环节,保证选举质量,确保选举人的意志得到充分体现。要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和范围,使选举人能在更大范围内有所比较,有所选择,努力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不良现象。要尊重党员的选择权和选举权,严肃选举程序,规范选举方式,推行无记名投票,积极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保证选举人在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的情况下,选举自己认为合适的人选,真正实现党内事务由党员当家作主。
四、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发展党内民主,制度是保障,推进党内民主,监督是关键。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必须从明确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制度方面下工夫。要积极扭转以无权监督有权、以弱势监督强势、监督主体软弱无力的局面,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畅通党员监督渠道,保障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贯彻执行。要完善党员检举、揭发、申诉、控告制度,着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对干部任免权、经费支配权、项目审批权等重要权力的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党员的有效监督之下。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完善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对党员参与管理和实施民主监督要积极引导和充分肯定,对打击报复正确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员的行为,要从严惩处。要主动跟进多媒体发展步伐,在推崇传统监督模式的基础上,支持网上信访邮箱、手机短信信访电话等监督载体的发展,使广大党员更加有效地掌握和利用监督这一武器,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发挥党员监督和网络监督的双重功效,扩大党员监督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党员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