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暴力征地幕后
2011-08-15王磊磊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16期
江苏泰州暴力征地幕后
2009年2月,高港区法院一审判决,陆吉林和戚邦香二人因推倒围墙造成损失,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后泰州市中院改判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村民反映,在2008年抓人事件之后没几天,“江苏省江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施工牌便高竖在了围墙外,施工队随即进场施工。村民提供的工商注册登记材料显示,江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冯春桂。冯春桂现为高港区住建局局长,彼时的他身兼四重身份,除了江潮公司的法人、总经理外,还是高港区建设局局长、建管局局长、高港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在村民和当地政府的这场“征地争端”中,谁是最大的受益者?当地知情者透露了这起暴力征地的利益链条:每亩几万元的补偿款打入了王营村集体账户,但村民一分未得;江潮公司以700多元一平方米的价格拿到该地块后,又高价转卖给了另一家地产公司;目前,在这块土地上建起的楼房,价格高达每平方米5000多元。
(文/王磊磊 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