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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偶像发掘策略研究

2011-08-15赵建宾

武术研究 2011年3期
关键词:偶像武术消费

赵建宾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武术偶像发掘策略研究

赵建宾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大众传媒社会中,文化偶像是人们了解并接受某一文化的重要原因,中国武术在当代社会发展滞缓的症结之一就是中国武术偶像的缺失。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中国武术偶像的发掘策略进行研究,以期对中国武术偶像的发掘以及武术的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中国武术武术偶像发掘

谈及“偶像”,不禁会想到另外两个词——“明星”和“品牌”。按照常理,给这三个词分别加一个定语,那么它们很自然会变成“文化偶像”、“传媒明星”和“消费品牌”。曾几何时,文化、传媒和消费这三个词语还大多以独立身份出现在其特定的场合。现如今,文化、传媒和消费已经变得密不可分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从业人员开始在传媒里研究文化和消费;开始在消费里利用文化和传媒;开始把文化作为传媒和消费的财富源泉。因此,站在文化发展的角度将这三者交叉起来研究,不仅仅是一个创新点,更是顺应社会发展、促进文化繁荣的绝佳途径。对“偶像”的挖掘塑造完全可以借用“明星”与“品牌”塑造的相关程序,至于具体的方式方法就不作赘述。在此,仅从现代大众传媒和消费社会的背景和相关理论对武术偶像的发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武术偶像的发掘有所帮助。

1 大众传媒是发掘武术偶像的首要责任者

大众传媒是文化传播的基本手段,而以电子传播媒介为主要手段的现代大众传媒对信息的传播速度已迅即于毫秒之间,对电子化的信息的传播量和储存方式更是传统的传播方式所无法比拟的。可以说,在当今世界,拥有了整个世界的传媒权利,就拥有了全世界的文化市场。在当今这个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一统天下、出现文化单一化的局面下,我们的传统文化存在着一种严峻的现实危机。当武术文化面对外来文化的冲突时,一味抵抗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在这种压力下,传媒的职责在于发展壮大自身的力量,完善相关的制度设置,并且大力培养优秀的大众文化,提升文化竞争力。武术偶像的发掘塑造就是主要策略之一。

1.1 合理配置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

发掘塑造武术偶像,首先要完善传媒对武术文化的议程设置。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众所接受信息的种类和数量。美籍华裔传播学者居延安说过“:我们看不到世界本身,看到的是被大众媒介选择和解释过的世界。”[1]我们关注的精品文化,很多是大众传媒选择过的,也是它们为我们设定的。赋予地位功能可以产生明星效应,而议程设置功能则能引导受众对特定文化的关注。所以议程设置是媒体赋予地位功能的前提。这就需要大众传媒能给武术文化提供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并提供适当充足的时间把中国武术的优秀文化内涵展现给大众,合理优化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

1.2 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的授予地位功能

“授予地位”功能是大众传媒发掘塑造武术偶像的最直接手段。在合理配置大众传媒议程设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授予地位功能,是媒体发掘塑造武术偶像的必需途径。这既是大众传媒的责任,也是武术运动员、武术影视演员、武术教练、武术专家教授等所有武术工作者的责任。

对于大众传媒来说,它的责任是对优秀的武术人才、武术事件、相关组织进行持续的跟踪聚焦,以此来授予他们以地位,使其在一定时间内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和尊崇的典型、膜拜的偶像。而方式也应多种多样,充分利用。如大型赛事的转播、体育新闻、公益广告、网络等,需要大众传媒提供合理的议程设置。对于武术工作者来说,他们的责任在于发掘培养更多优秀的武术人才,比如武术运动员、武术影视演员、民间武术习练者和武术学者等,为武术偶像的塑造提供素材来源;另外还要积极开展各种武术交流活动,如各种武术比赛,武术学术论坛、武术节等,制造武术新闻事件,提升武术的影响力,吸引媒体的关注。

1.3 武术文化传播要避免过于娱乐化

“偶像的力量,并不是让人们盲目崇拜,甚至随之失去理智;作为偶像,是要给崇拜者带来正面的榜样效应,对社会造成客观而积极的推动作用。”[2]然而,“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媒体传播偶像已不再完全因为意识形态和权利的强制作用,而主要是出于媒体力求生存、谋发展而对金钱和利益的追逐”。[3]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在传播偶像时过多地迎合受众对休闲娱乐的需求,把娱乐性放在了首位,而降低了传媒的环境监测功能和社会协调功能,致使大众流行文化中充斥着太多浮华、急躁、不健康的内容,积极健康的偶像形象难以立足。

2 武术偶像的塑造要以青年为主要受众

人人都可以有偶像,但是在偶像崇拜上,青年人与成年人有很大的区别。青年人的偶像崇拜较为外露、狂热、充满激情,也较为盲目,对偶像高度认同和模仿,经常无所顾忌地表现在自己的言行中。成年人的偶像崇拜较为含蓄、深沉和稳重,情感的表露和表达往往是点到为止或尽在不言中,他们多是对自己青年时期的偶像崇拜的延续或一种内在自我的无穷回味。“按照费斯克的观点,追星文化可以看作是一种典型的青年亚文化,他有自己的生产与流通体系。青年亚文化在当代的变化,突出地表现为那种‘披头士列侬’式‘充满愤怒’的抗争意识弱化了,即反叛阶级、种族、性别主流文化的意识弱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以狂欢化的文化消费来抵制成年人文化。”[4]而由于青年人在群体生活中的从众行为和急需的认同感与归属感,也催使能较快的接收外部信息。由于青年群体的这些性格特点,致使偶像崇拜更容易在青年人群中产生。

所以,在发掘塑造“武术偶像”时,应考虑到这一点,把青年群体作为偶像塑造的主要受众群体,根据青年群体的喜好,对“武术偶像”进行相应的包装,适当地突出娱乐性,“过度‘妖魔化’偶像也是不可取的。关键在于了解青少年的文化特征和情感倾向,从偶像外在形象、内在气质以及专业才能等多方面进行培养,使青少年对该偶像产生认同感和亲近感,乐于以他为替代,这样才能真正影响青少年对偶像的选择”。[5]

3 塑造“武术偶像”要加强对“草根偶像”的挖掘

特定的时代产生特定的文化,偶像崇拜行为加是对社会时代变迁的一种折射,它反映了每个时代的独有气质和特色。在中国任何时代都不缺乏偶像,但是,每个时代人们崇拜的偶像却有很大不同。偶像崇拜同样具有时代特征。

当代社会,人类的偶像崇拜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人类的偶像崇拜越来越成为自我意识的产物,也越来越变得情绪化、平民化和生活化,偶像崇拜的现代形式,更加凸显出多元化和个体化,对平民和另类偶像的崇拜表达了民众反精英、反智慧、反美学的追求平等自由的思想”。[6]

当今是一个“草根文化”兴起的时代,在这种背景下,“草根偶像”现象同样在迅速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是2005年夏天席卷全中国并且入选2005年度中国流行文化十大关键词的“超级女声”节目,这一事件将平民偶像崇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自此以后,各种各样的“草根偶像”人物涌入社会。超女、胡戈、后舍男孩、西单地铁女孩……数不胜数的“草根偶像”拉开了草根文化与精英文化论战的序幕。武术作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源于民间,兴盛于民间,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草根文化流行的今天,它自然具有流行繁荣的潜力。“武术偶像”的发掘也就更容易融入到当今社会“草根偶像”兴盛的潮流。因此,对“武术偶像”的发掘塑造,也应把“草根偶像”的塑造列入议事日程,贴近大众生活的偶像更容易让大众接受。

4 消费社会,“武术偶像”离不开产业化“偶像品牌”的塑造

中国是否已经完全进入消费社会尚无定论,但是消费社会的理念无疑已经深深影响到了国人的日常生活。在消费社会,品牌战略是产品提升竞争力,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品牌的一般含义指产品的铭牌,用于识别产品的识别、记号。更深层的表达是,能够广为流传的牌子才称得上品牌。品牌能够为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而社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终究催生出越来越多的品牌。

“武术偶像”作为武术的象征符号,在低位和存在形式上与商品的品牌是完全一样的。德国学者洛文塔尔把媒介关注的偶像人物分为两类,“即生产偶像和消费偶像,生产偶像主要来自工业、商业和自然科学领域,是成功的生产者,而消费偶像主要是娱乐界人士,如体育明星、演艺明星”。[7]当今社会人们崇拜的偶像人物绝大多数属于“消费偶像”。“消费偶像”就如同文化产品的品牌,对提升偶像本身所代表的文化产品具有巨大的作用。然而,仅仅依靠偶像人物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经济利益的取得依靠的是商品的交换,偶像人物的力量仅仅存在于他们的公共影响力被借用到商品推广方面,偶像人物本身不能进入到商品的交换过程。因此,将商品本身塑造成“偶像品牌”,便具有了巨大的现实意义。牛津大学营销学教授对“偶像品牌”的定义为:“身份价值堪比文化偶像的身份品牌。[8]

法国哲学家、现代社会思想大师让·鲍德里亚早在1970年版的《消费社会》中就论述了人类已经进入了“符号消费时代”。在符号消费时代,人们消费的目的不仅是满足人们的生物性需要,更重要的是满足人们的社会性需要。社会性的需要导致人们削弱了对商品的物质功用,而更看重物品所能表现出的身份、地位、品位、喜好、个性、形象等“身份价值”,也就是精神性的意义和价值。对于武术而言,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哲学、美学内涵,首先让武术具有了这种精神性的意义和价值,但是这些优越的意义和价值在现实中却只有极少部分被利用,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少林寺这一“偶像品牌”。

悠久的历史是少林寺旅游热的主要诱因。尤其是李连杰版《少林寺》的放映,使得少林寺游客从“1974到1978年少林寺总共的游客20万左右,猛增到1984年的260万人,1990年以后游客基本稳定在每年150万人左右”。[9]而《少林寺》电影也铸就了当年的很多票房神话。

少林寺武术产业的另一硕果是从1987年由释永信法师发起建立的少林武术队,1989年更名为少林武僧团。到现在为止,少林武僧团已先后在60个国家做过演出,在国际上延续着武术文化热潮。

而少林禅宗舞剧《空间》和《箴言》,以及以少林寺为背景由河南省歌舞剧团编排的《风中少林》,更是在文艺院团市场惨淡的今天上演了一出接一出的好戏,赚足了口碑与效益。

如今,少林寺的神化仍在继续。但是一个少林寺的影响力还相对局限,尚不足以带动整个中国的武术热。但是,少林寺品牌的成功正是借助了消费社会有利条件,这一模式非常值得武术“偶像品牌”塑造所借鉴。因此,在消费时代就应该把武术当成一种商品,而且商品的种类也是值得扩大发展的,除了旅游、演艺,还应该有更多总类的商品,如动漫、影视、教育、休闲等等。

5 结语

现代社会是一个由大众传媒和消费合谋主导的社会,任何文化都要受到传媒与消费的影响。传媒激励这大众对文化进行消费,消费又大张旗鼓的借用传媒的力量;在传媒的世界里,偶像是媒体吸引大众眼球的工具;在消费的世界里,偶像是生产者销售者抓住消费者的工具。因此,对偶像的塑造,首先要借助大众传媒与消费共同作用,这是它们的共同追求。然后,要抓住时代的特质,因时因地的对特定的事物进行包装,才能产生足以推动武术发展中的“武术偶像”。

[1]居延安.断裂与继承[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192.

[2]冯洁.偶像符号的价值偏失[J].浙江经济,2009(13):63.

[3]葛志军.偶像崇拜呼唤媒体引导[J].新闻实践,2007(7):8-9.

[4]陈龙.传媒文化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94.

[5]刘荃.媒介时代青少年崇拜偶像的特征研究[J].传媒观察,2010(9):32.

[6]岳晓东,梁潇.青少年偶像崇拜系列综述之五:论百年来中国大陆青少年偶像崇拜的变迁[J].青年研究,2010(4):70-95.[7]徐巍.从偶像的崇拜到崇拜的偶像[J].社会观察,2010(2):68-69.

[8][美]道格拉斯·B.霍尔特,胡雍丰,孔辛译.品牌如何成为偶像[M].北京:商务出版社,2010:14.

[9]陈孝慧.浅析中国功夫的明星效应[J].搏击·武术科学,2007(9):26-28.

A Study on Chinese Wushu Idols Exploration

Zhao Jianbin
(P.E.Schoolof Suzhou University,Suzhou Jiangsu 215021)

In a society with massmedia,cultural idolsare most important reasonsof people understanding and accepting a certain culture.Therefore,idol deficiency isone of the causesresulting in Chinese Wushu slow development today.Wit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logical analysis etc.,the paper studies and analyzes the strategies of exploring Chinese Wushu idols,and providestheoretical references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Wushu and itsidol exploration.

Chinese WushuWushu idolsExploration,

G85

A

1004—5643(2011)03—0019—03

赵建宾(1985~),男,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武术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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