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情的极限——郭沫若诞生(下)
2011-08-15北京李兆忠
/[北京]李兆忠
与安娜的恋爱
在郭沫若“弃医从文”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刺激性因素绝对不能忽略,那就是郭沫若与安娜的恋爱。
1916年8月,冈山六高的中国留学生郭开贞赴东京为友人陈龙骥料理后事,在东京圣路加医院与东瀛白衣天使佐藤富子相识,一场可歌可泣的中日跨国婚恋由此拉开序幕。其过程,郭沫若在1920年2月15日致田汉的信中有如下的交代——
我的友人死了之后,他还有张影片(X光线的摄影)放在圣路加,我前去替他索取。我在那时无意之中,才与我的安娜相遇。她许我影片寻出之后,会与我邮寄来。她听说我的友人死了,她便流了些眼泪,还对我说了些安慰的话。寿昌兄!我实不瞒你说,我最初见了我的安娜的时候,我觉得她眉宇之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洁光——可现在已经消失了——令我肃然起敬。隔了一个礼拜的光景,我已经把友人的后事渐渐办停当了,安娜才把我友人的影片替我寄了来,她还誊了一封英文的长信来安慰我,说了许多宗教上的Resignation(认命)的教训。寿昌兄!我当时真感受着一种bitterish的sweetness(带苦味的甜蜜)呀!我以为上帝可怜我,见我死了一个契己的良友,便又送来一位贤淑的腻友来,补我的缺陷。我们从那时起,便时常通信,便相与认作兄妹。从八月直到十二月,她住在东京,我住在冈山,我们相隔千里,只靠着纸上谈心,我们每周平均总有三四封信来往了。我当时起了一个心想,我以为我的安娜既矢志在献身事业上,只充着一个看护妇,未免不能充分地达到她的目的。我便劝她改进女医学校,我把我一人的官费来作两人使用。市谷的女子医学每年是三月招生,招考期间已迫,她的病院生活,却莫有使她可以从事准备的余暇。我到十二月的年假里,便又往东京一行,我便劝她把病院生活率性早早牺牲了,同我到冈山同居,一面从事准备。咳!寿昌兄!我终竟太把我柔弱的灵魂过于自信了!我们同居不久,我的灵魂竟一败涂地!我的安娜竟被我破坏了!
关于这场跨国婚恋,涉及太多的话题,这里仅提示三点:第一,在与佐藤富子相识之前,郭沫若已在异国他乡过了两年半清苦的单身生活,正在庄子、王阳明与《圣经》的神秘世界里迷走,每天早晚打坐,接近疯狂的门槛,用他自己的话说,正是他“最彷徨不定而且最危险的时候,有时候想去自杀,有时候又想去当和尚”(《太戈尔来华的我见》,1922)。郭沫若为什么会陷于这样的境地?后来他这样分析:“宗教意识,我觉得是从人的孤寂和痛苦中生出来的,寄居异乡,同时又蕴含着失意的结婚悲苦的我,把少年人活泼的心机无形中倾向在玄之又玄的探讨上去了。”值得强调的是,郭沫若原本就是一个浪漫多情、性欲超常的人,据他自己回忆,年仅七八岁,性意识就觉醒,对堂嫂的“粉红的柔嫩的手”产生过欲望;到十一岁,就“泛滥到几乎不可收拾的”地步,校园里的竹木,伯父家园中的枇杷树,成为他寻欢的爱人;在成都读书时,郭沫若与一位眉清目秀的姓汪的男同学相好,一直保持着亲密的关系,为此还闹出不少风波;甚至在赴日本的火车上,郭沫若还与邻座的长一张美丽瓜子脸的东瀛女子眉来眼去,暗中传情,还吃了人家一个苹果。(以上均见郭沫若:《少年时代》)由于背水一战的原因,到日本后郭沫若收心励志,发奋读书,过起自律的生活。据《创造十年》叙述,到东京后的最初半年,郭沫若刻苦用功应考,连最热闹的银座都不曾去过一次,进了一高预科后,依然如此,不要说银座的咖啡馆,连浅草的电影馆都没有去过一次。在繁华的东京尚且如此,到了僻远的冈山,就更不用说了。从郭沫若1915年10月21日致父母家书中的一份作息时间表,可以知道他当时过着一种清教徒般的生活,不妨抄录如下——
五时半 起床
五时半至六时半 盥漱并行冷水浴一次
六时半至七时 静坐
七时 早餐
八时至午后二时 登校 星期一则至午后三时星期六则至十二时便无课
十二时 午餐
午后课毕后 温习时间 此时间每日复行温浴一次
五时 晚餐
至餐后七时散步。此间有横山者山形颇似峨眉山麓,均稻田散策田间,四顾皆山焉。恍若如归故乡然者。
七时至十时 温习准备时间
十时十五分 静坐入寝
有一种说法认为,郭沫若那时迷恋王阳明的哲学,早晚静坐,是因为用功过度导致神经虚弱之故,是为了强体健身,这种看法虽然不错,却未免太皮相。据郭沫若叙述,打坐后不到两周,睡眠就得到改善,梦也减少,心悸渐渐平复,能够骑马竞漕,而更重要的是,打坐使他精神上悟彻了“一个奇异的世界”——这就是郭沫若后来津津乐道的“泛神论”世界。唯其如此,身体康复后,郭沫若依然坚持静坐,这说明静坐对于郭沫若已别有一种功能,也就是说,为了打发孤寂的异域生活,郭沫若需要这样一个“升华”的管道,以维持身心的平衡。然而,人的本能与欲望并不是单凭意志就能控制的,更何况像郭沫若那样情欲旺盛的人。这里有诗为证,其一:“月下剖瓜仁,口中送我餐。自从别离后,怕见月团圞。”其二:“红甘蔗,蔗甘红,水万重兮山万重。忆昔醉朦胧,旅邸凄凉一枕空。卿来端的似飞鸿,乳我蔗汁口之中,生意始融融。那夕起头从,才将命脉两相通。难忘枕畔语从容,从今爱我比前浓……”(见《革命春秋》中《离沪之前》一节)两首诗都作于1915年,都是怀念与那位汪姓恋人的昔日之情,其大胆热烈,可谓空前,披露了郭沫若清教徒式的留学生活的另一面。这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郭沫若本来就是性情中人,正如他后来不无自嘲地写下的那样:“毕竟是这个世界的诱力太大了?或者是我自己的根器太薄弱了吧?我自杀没有杀成,和尚没有做成,我在民国六年的年底竟做了一个孩子的父亲了。”(《太戈尔来华的我见》,1922)
从这个角度看,佐藤富子的出现对郭沫若具有枯木逢春的意义,其重要性正如1916年圣诞节,初尝爱果的郭沫若模仿泰戈尔的《新月集》,用英文写下的献给安娜的那首情诗描写的那样——
有一天清早,太阳从东海出来,照在一湾平明如镜的海水上,照在一座青如螺黛的海岛上。
岛滨沙岸,经过晚潮的洗刷,好像面着一张白绢一般。
近海处有一岩洼穴中,睡着一匹小小的鱼儿,是被猛烈的晚潮把他抛撇在这儿的。
岛上松林中,传出一片女子的歌声:
月光一样的朝暾
照透了蓊郁着的森林,
银白色的沙中
交横着迷离疏影。
一个穿白色的唐时装束的少女走了出来。她头上顶着一幅素罗,手中拿着一支百合,两脚是精赤裸裸的。她一面走,一面唱歌。她的脚印,印在雪白的沙岸上,就好像一瓣一瓣的辛夷。
她在沙岸上走了一回,走到鱼儿睡着的岩石上来了。她仰头眺望了一回,无心之间,又把头儿低了去。
她把头儿低了下去,无心之间,便看见洼穴中的那匹鱼儿。
她把腰儿弓了下去,详细看那鱼儿时,她才知道它是死了。
她不言不语地,不禁涌了几行清泪,点点滴滴地滴在那洼穴里。洼穴处便汇成一个小小泪池。
少女哭了之后,她又凄凄寂寂地走了。
鱼儿在泪池中便渐渐苏活了转来。
这匹死而复活的小鱼儿,无疑就是郭沫若,而那位手持百合花、洒下慈爱之泪的唐装少女,当然就是安娜了。值得注意的是,安娜是日本女子,作者却让她穿上唐装,而头顶素罗、手执百合花的姿态,令人想起西方的女神。这一中西合璧的装饰具有丰富的暗示性,由此引出第二点:佐藤富子是日本女性中的另类,与那些温柔妩媚、散发岛国特有的“人情美”的“沙扬娜拉”不大一样;同样,佐藤富子也是日本人中罕见的另类,她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具有超越岛国根性的博爱与献身精神,难怪郭沫若初次见到她时,就觉得她“眉宇之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洁光”。郭沫若后来给她取名安娜,包含双关的意思——它取自托尔斯泰著名小说《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女主人公,象征爱情至上,又与安那其主义(即无政府主义)前两个字谐音,象征着超越种族、国家的人类之爱。在中日关系交恶,日本举国上下蔑视中国人,留日学子普遍受“弱国子民∕性苦闷”困扰的背景下,郭沫若能遇上这样一个日本女子,实属难得。安娜的爱,对郭沫若具有双重的拯救意义,它既是孤寂苦闷中的郭沫若的“生命的灵泉”,也是他文学创作的酵母,这一点郭沫若自己说得很清楚:“那时候的性向,差一步便可以跨过疯狂的门阀。把我从这疯狂的一步救转了的,或者怕要算是我和安娜的恋爱吧?因为在民国五年的夏秋之交有和她恋爱发生,我的作诗的欲望才认真地发生出来。”(《我的作诗的经过》)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安娜,就没有郭沫若。
然而从郭沫若这方面说,他与安娜的爱,“灵”与“肉”在很大程度上是脱节的,“灵”的吸引明显地大于“肉”的诱惑。在郭沫若笔下,安娜一再被称为“圣母”,说明在情感上,郭沫若是将安娜当做母亲而依赖的。安娜的大气、坚韧和刚强,与郭沫若的敏感、狂热和摇摆,刚好形成互补,甚至在长相上,也是一个“环肥”,一个“燕瘦”。这种母子型的恋爱带有较多的精神内涵和相濡以沫的性质,却缺少纯粹的男女之爱的刺激性。不过,唯其具有“圣母”的气质,安娜才不惜承受家庭“破门”的处罚,以身相许,心甘情愿地跟郭沫若过颠沛流离的贫困生活,帮助郭沫若成就大业。不幸的是,对于郭沫若这样一个天性浪漫、抱负远大的男子来说,仅仅一个“圣母”是无法使自己得到满足的,受制于责任和义务,拘束于婚姻的藩篱,久而久之,必然导致灵肉分离,甚至人格分裂,这一切在小说《喀尔美萝姑娘》中有清楚的展示。与安娜结合后,郭沫若风流韵事不断,甚至染上梅毒,祸及安娜。在后来的非常岁月里,两人分离,郭沫若在中国另筑新巢,事实上遗弃了安娜,令人感慨的同时,也让人感到无奈。这些当然已是后话。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郭沫若出国之前已按父母之命、媒妁之约完成了婚事,是个有妇之夫,这一被郭沫若日后悔为“机会主义”的行为,给这场跨国婚恋蒙上了阴影,一度给他造成巨大压力。由于对这场跨国恋爱可能带来的后果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当各种打击与麻烦随着爱的结晶一起降临时,郭沫若变得束手无策,陷于深深的哀怨与自责之中。按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僭越父母之命,在异邦另立家室,是大逆不道之举;而依现代道德标准,重婚同居也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于是,与安娜的婚恋遂变成一种“原罪”折磨着他的良心,在1920年2月15日致田汉的信中,郭沫若这样写道:“我的罪恶如仅只是破坏了恋爱的神圣——直截了当地说时,如仅只是苟合!那我也不至于过于自谴。只是我还有件说不出来的痛苦。我在民国二年时,我的父母已替我结了婚,我的童贞早是自行破坏的了!我结了婚之后,不久便出了门,民国三年正月,便来了日本。我心中的一种无限大的缺陷,早已是无可补置的余地了。不料我才遇着了我的安娜。我同她初交的时候,我是结了婚的人,她是知道的。我也仗恃着我结了婚的人,所以敢于与她同居,唉!我终竟害了她!”
想来真是有点不可思议,郭沫若一向以狂放不羁著称,在两性关系上更其如此,尤为重要的是,郭沫若与安娜的结合,是出于神圣的爱情,虽不合世俗的法律,却有某种“反封建”的内涵,如果是一个特立独行、精神强大的人,断不至于如此的自怨自艾。在这一点上,与他崇拜的西方浪漫主义师父比起来,郭沫若似乎差得太远。细究起来,这一方面反映了郭沫若思想意识中保守的一面,当然这也是那一代知识精英共有的精神现象,读郭沫若留日时期的家书就可发现,其中并没有多少叛逆性的文字,作者俨然是一个忠孝两全的青年,与《天狗》中的那位吞日吐月的狂者风马牛不相及;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郭沫若文化人格疲软的一面,骨子里缺少一种独立自由的精神。
速成的“忏悔”到《凤凰涅槃》
然而换一个角度看,这未尝不是西方文学“忏悔”精神诱导的结果,关于这一点,在《三叶集》郭沫若与宗白华、田汉的通信中有充分的披露。在开始的几封信中,郭沫若对自己竭尽贬损之能事,称自己的人格“确实是坏透了”,“简直是个罪恶的精髓”,“几乎没有可能公开的人格”,甚至将自己比做陷没在地狱边上冥河里的变形虫,“只有一些无意识的蠕动”,并且恳请对方“宣布死刑”。读着这些文字,人们不禁产生疑惑:郭沫若果真如此的罪孽深重吗?为什么那样迫不及待,甚至达到歇斯底里的程度?个中答案,在郭沫若1920年2月16日给宗白华的信中可以找到——
我常恨自己莫有Augustine,Rousseau,Tolstoi的天才,我不能做出部赤裸裸的《忏悔录》来,以宣告于世。我的过去若不全盘吐泻净尽,我的将来终竟是一团阴影裹着,莫有展开的希望。我罪恶的负担,若不早卸个干净,我可怜的灵魂终久困顿在泪海里,莫有超脱的一日。我从前对于我自己的解决方法,只觑定着一个“死”。我如今却掉了这个法门,我要朝生处走了。我过去的生活,只在黑暗地狱里做鬼;我今后的生活,要在光明世界里做人了。白华兄弟!你们便是我彼岸的灯台,你们要永远赐我的光明,使我早得超度呀!
原来,郭沫若的“忏悔”,目的在于逃离现实的困境,得到所谓的“超度”,为此他不惜夸大自己的“罪恶”,就像一个急于摆脱病痛的人故意把自己的病情说得十分严重一样。那么,郭沫若当时的生存状态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从1916年圣诞节郭沫若献给安娜的那首英文情诗来看,他们的同居生活起初应当是十分幸福的。然而好景不长,这场刚把郭沫若从生命的荒漠中救出来的从天而降的跨国恋爱,又把他抛进了人生的泥沼中。一年后,随着新生儿的降临,后果开始显露。如前所述,郭沫若出国之前已结婚,是个有妇之夫,瞒着家人在异邦另立家室,属于大逆不道。婴儿出生后,此事再也隐瞒不住,父母得知后,雷霆大怒,一度与他断绝关系。而佐藤富子因违抗父命,离家出走,擅自与中国留学生恋爱同居,最后受到破门处分。而最可怕的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人生咒语也毫不留情地应验。在郭沫若的眼睛里,安娜眉宇间的那轮不可思议的洁光,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勃谿吵架成了家常便饭。此外,这个家庭还受到另一种严峻的考验,1918年5月为抗议北洋政府与日本当局签署“中日军事协约”,留日学生发动了声势浩大的罢课运动,还成立了“诛汉奸会”,凡是有日本老婆的留学生一律被视为汉奸,勒令离婚,否则就以武力惩罚。郭沫若因住在偏远的冈山,躲过了这一劫,然而被视为“汉奸”,却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要知道,郭沫若的爱国心并不比别的留学生少,三年前,也就是郭沫若到日本的第二年5月,日本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留日学生纷纷罢学,回国抗争,郭沫若也曾毫不迟疑,卖掉锅碗,加入这个行列,还作了一首七言律诗,抒发敌忾之情:“哀的美顿书已西,冲冠有怒与天齐。问谁牧马侵长塞,我欲屠蛟上大堤。此日九天成醉梦,当头一棒破痴迷。男儿投笔寻常事,归作沙场一片泥。”这样一位爱国者,现在竟被视为“汉奸”,还有比这更让人伤心的事情吗?
郭沫若当时困顿狼狈的生存处境,在他的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夜哭》(1917)这样写道:“有国等于零,日见干戈扰。有家归未得,亲病年已老。有爱早摧残,已成无巢鸟。有子才一龄,鞠育伤怀抱。有生不足乐,常望早死好。万恨摧肺肝,泪流达宵晓。悠悠我心忧,万死终难了。”《春寒》(1919)具体地描绘了一幅惨不忍睹的生活景象:“凄凄春日寒,中情惨不欢。隐忧难可名,对儿强破颜。儿病依怀抱,咿咿未能言。妻容如败草,浣衣井之阑。蕴泪望长空,愁云正漫漫。欲飞无羽翼,欲死身如瘫。我误汝等耳,心如万箭穿。”而在一首贺儿子满两周岁生日的诗里,郭沫若沉痛谴责自己苛待儿子,后悔昨天晚上还骂他,恳请孩子宽恕自己的罪恶,诗中这样写道:“和儿!你已满两岁了!你这两年当中所受了你的父亲的狂怒,真是不少了!你爱啼,我用掌打你——用力地打你,打了之后,我又自己打自己:试试我打痛了没有。像这样苛待你的不知道有多少回了!”
正是这样的生存状态和绝望的心境,引发了郭沫若“忏悔”的冲动,而奥古斯丁、卢梭、托尔斯泰等西方作家的文学作品,为这种“忏悔”提供了模仿的样板。于是,误读不可避免地发生。当时的郭沫若——不,岂止是郭沫若,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有几个真正懂得“忏悔”的含义?“忏悔”本是从西方文化风土中产生的东西,它建立在原罪观念和对上帝的敬畏之上,并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教会、礼拜、牧师等)确保它的实行,久而久之,变成一种根深蒂固的内心信仰。中国没有这样的东西,可以勉强对举的,是儒家文化中的“反省”,也就是曾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反省,它是建立在儒家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自我反省,是一种道德修养,而不是宗教信仰,因此它仅适用于少数圣贤,与芸芸众生其实没什么关系。到了西风东渐,“全盘西化”成为中国文化思想的主流,儒家文化受到冲击趋于崩溃,中国的知识精英从传统的“反省”脱出,转向西方的“忏悔”,是很自然的事情,不过是否真的理解这种“忏悔”并且付诸实践,则是另外一回事。正如宗白华在信中写给郭沫若的那样:“你从西洋文艺——卢梭、托尔斯泰等——中养成一种真诚底精神,忏悔底勇气,很是可喜。从此可以看出西洋文艺中有这种特长,不是东方文艺所有的了。”然而,郭沫若这种速成的“忏悔”其实并不靠谱,他并不是内心深处真的感到自己“有罪”,而仅仅是为了摆脱现实的困境,于是,“忏悔”就变成了“排毒”、“超度”的同义语,掉入中国人实用理性的套子。在田汉的“一诚可以救万恶”,宗白华的“从纯正恋爱中发生的结合不能算得极大的罪过……你的罪过也不过是你心中的Mephistophel es(恶魔),适所以砥砺你的人格底向上的创造罢了”的劝慰下,郭沫若轻而易举地得到解脱。因此,这种“忏悔”仅表现为一种姿态、一种情绪,没有太多的实质性的内容。唯其如此,郭沫若后来才那么容易就转向,与一度狂热崇拜的卢梭、托尔斯泰分道扬镳,到写《沫若自传》的时候,对他们已是居高临下的批判态度。在《少年时代》中,郭沫若毫不隐瞒地暴露自己少年时代的不检点行为,诸如吸烟喝酒搓麻、大闹戏园、搞同性恋之类,毫无忏悔的意思。作者在序中明确宣告:“我没有什么忏悔。少年人的生活自己是不能负责的。”此时郭沫若已是真理在握,在这种真理看来,个人的苦闷及由此造成的反道德行为,都是由混乱黑暗的时代造成的,理应由时代承担;如果这种反道德行为对那个时代有怀疑和破坏的作用,就值得理解甚至肯定。
然而,从文学创作的角度看,这种“忏悔”的意义却是不可小觑。郭沫若从浅唱低吟的泰戈尔式的诗风,一下子跳到振聋发聩的惠特曼式的诗风,很大程度上得力于这种“忏悔”的强大冲动。在1920年1月18日致宗白华的信中,郭沫若这样写道:“白华兄!我不是个‘人’,我是坏了的人,我是不配你的敬服的人,我现在很想能如凤凰一般,采集些香木来,把我现有的形骸烧毁了去,唱着哀哀切切的挽歌把他烧毁了去,从那冷静了的灰里再生出个‘我’来!”两天后,郭沫若写出了最著名的代表作《凤凰涅槃》。
《凤凰涅槃》借用东方远古的神话题材,描绘一对凤凰的“涅槃”仪式。在题记中,作者开宗明义地写道:“天方国古有神鸟名‘菲尼克司’(Phoenix),满五百岁后,集香木自焚,复从死灰中更生,鲜美异常,不再死。”全诗分“序曲”、“凤歌”、“凰歌”、“凤凰同歌”、“群鸟歌”和“凤凰更生歌”六部分。“序曲”描写除夕时分,一对飞来飞去的凤凰唱着哀歌,衔着香木,准备在丹穴山上自焚永生。“凤歌”中,凤对宇宙诅咒不止,茫茫的宇宙被形容成“冷酷如铁”、“黑暗如漆”、“腥秽如血”,是“脓血污秽着的屠场”、“悲哀充塞着的囚牢”、“群鬼叫号着的坟墓”、“群魔跳梁着的地狱”,生在这个世界中,“便是把金刚石的宝刀也会生锈”。“凰歌”中,凰一上来就喊出“五百年来的眼泪倾泻如瀑。五百年来的眼泪淋漓如烛”,将飘渺的浮生比做“大海里的孤舟”、“黑夜里的酣梦”,只剩下悲哀、烦恼、寂寥和衰败。环绕着行尸走肉,诗人进而追问:我们年轻时候所有的美好哪儿去了?“群鸟歌”对前来观葬的凡鸟,从空界霸王的岩鹰开始,到自命不凡的孔雀,嗜好腐鼠肉的鸱枭,奴性的家鸽,空谈的鹦鹉,高蹈的白鹤,逐一作了讽刺抨击,显然它们是作为凤凰的对立面、黑暗腐败的帮凶而存在的。在这样的铺垫下,“凤凰更生歌”奏响了,在长达十四节的“凤凰和鸣”中,前十三节以完全雷同的格式讴歌了“光明”、“新鲜”、“华美”、“芬芳”、“和谐”、“欢乐”、“热诚”、“雄浑”、“生动”、“自由”、“恍惚”、“神秘”、“悠久”的未来,比如:“我们光明呀!/我们光明呀!/一切的一,光明呀!/一的一切,光明呀!/光明便是你,光明便是我!/光明便是他,光明便是火!/火便是你,火便是我,火便是他,火便是火!/翱翔!翱翔!/欢唱!欢唱!”只需将其中的“光明”换成“新鲜”,就另成一节。由于内涵空泛,形式雷同,冗长的反复令人难以卒读。不过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不是出于某种无法摆脱的情结和狂热,作者是不会写出如此拖沓重复的篇章的。全诗最后在长达十五遍“欢唱”的狂欢中结束。
《凤凰涅槃》是《天狗》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有纵情、夸饰、华丽、如歌般的诗剧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成功化用了“凤凰涅槃”这个远古神话主题,这两个要素的有机结合,使这首诗不仅成为郭沫若的代表作,也喊出那个时代青年的心声。当时中国的知识精英内心郁积了太多的苦闷,渴望得到“新生”,而现实又是如此的困顿冥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迫切需要一个郭沫若那样的诗人,来替自己释放压抑的能量,而郭沫若当时的处境,癫狂的状态,冲动的气质,正好将他推到爆破手的位置上,使他得以扮演中国现代“首席诗人”的角色。
据郭沫若回顾:《凤凰涅槃》是一天中分两个时段写出来的,“上半天在学校的课堂里听讲的时候,突然有诗的意趣袭来,便在抄本上东鳞西爪地写出了那诗的前半。在晚上行将就寝的时候,诗的后半的意趣又袭来了,伏在枕上用着铅笔只是火速地写,全身都有点作寒作冷,连牙关都在打战。就那样把那首奇怪的诗也写了出来。那诗是在象征着中国的再生,同时也是我自己的再生。诗语的定型反复,是受着华格纳歌剧的影响,是在企图着诗歌的音乐化,但由精神病理学的立场上看来,那明白地是表现着一种神经性的发作,那种发作大约也就是所谓‘灵感’(inspiration)吧?”(《我的作诗的经过》)郭沫若不愧为是学医的,一下子从《凤凰涅槃》的写作中看出病理学的意义,不过将这种“神经性的发作”等同于艺术上的“灵感”,显然是个误会,“灵感”与“冲动”并不是一回事,正如艺术激情与政治激情、道德激情不是一回事那样。事实上,郭沫若这一时期的诗歌,大都是“神经性的发作”的产物,正如他后来回顾的那样:“在一九一九年与一九二O年之交的几个月,我几乎每天都在诗的陶醉里,每每有诗的发作袭来就好像生了热病一样,使我作寒作冷,使我提起笔来战颤着有时候写不成字。我曾经说过:‘诗是写出来的,不是做出来的。’便是当时的实感。”(《创造十年》)对于这一批惠特曼风格的作品,郭沫若的自我评价一直很高,甚至声称从那之后他不再是一个“诗人”。可是,时过境迁,这些作品已经大大褪色,如果说还有什么价值,那也主要是文学史意义上的。不过《凤凰涅槃》却属例外,因为它并非只有慷慨激昂的喊叫,还有诗歌的节奏和旋律。即便这样,其过分夸张的表达,毫无节制的重复还是让人难以卒读。值得一提的是,若干年后,郭沫若对长达十四节的“凤凰和鸣”作了大刀阔斧的删削,压缩为四节,读起来自然了许多。此举客观上纠正了郭沫若的纵情主义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