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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共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1-08-15高建忠

群文天地 2011年22期

■高建忠

■高建忠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是这样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历史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与原则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明成果和宝贵的精神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为核心,最终建立起科学而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机制。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坚持真实、适度的原则。真实性是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因素。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步建立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建立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普查工作是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基础工作。普查中,要客观、科学地看待和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生、发展,以及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普查的指导原则。利用调查走访、组织座谈等形式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进行有效保护。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明确职责和分工,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措施。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目标。同时,要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和队伍建设,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研究工作。同时,通过政策引导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任务繁杂,因此需要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人才。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只有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准和实践能力提高到较高的水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才能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覆盖广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根本要件之一就在于人的活态传承。失去了传承人的活态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失去了生命力。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来说,人是最为重要的。因此,保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关键条件所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通过保护传承人和传承活动方式才能有效。真正建立起以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

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承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应设立传承人政府专项补助资金,承认传承人的社会地位,以此促进传承活动的开展。

四、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加强每年6月我国“文化遗产日”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多种宣传途径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果,广泛地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保护民间创作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让人们认识到这些文化遗产所蕴含着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与精神价值。进一步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

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作用。各地公共文化机构应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开展教学活动。普及保护知识、强化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只有建立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才能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