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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诗论中“格”的深层意义

2011-08-15付新营

飞天 2011年4期
关键词:笔力黄庭坚诗学

付新营

黄庭坚诗论中“格”的深层意义

付新营

受江西后人的影响,历来说起黄庭坚的诗学思想,无不以为“夺胎换骨”、“以故为新”以及“点铁成金”等为其思想的核心,这是有些偏颇的。实际上,同宋代所有的诗家一样,黄庭坚对诗歌的注意在于诗歌的超越性质,而不仅仅在于诗法、句法。只不过黄庭坚的论诗著作多在晚年写出,而这些著作都是向后辈介绍写作经验的,因此给人的印象就是他注重写诗的法式而少重风韵。遍观黄氏著作,我们看到,他跟欧阳修、王安石、苏轼一样,其诗学追求在于诗歌的“道味”,在于对人格精神的传达。相对于宋代以前的诗学概念,他所说的“格”具有了更丰富的意味。

“格”之一词,在诗学论著中意义不断发生着变化。唐代以前有“风格”一词,指的是人物的风神,如《世说新语》说李元礼(膺)“风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名教是非为己任”(《世说新语·德行》),这在《世说新语》中多有。格在北朝开始进入诗论,指的是格法,此意义在唐代中期以前基本没有变化。中唐以后,格开始有了形而上的意义,指的是主体创作的一切因素,不仅是作品的格法,也是主体的气、势、神等。[1]到了宋代,尽管用于格法的含义继续存在,但在宋人那里,格的道德精神意义则更加突出,不仅指的是诗的风貌,更是人的立身所在。宋人多言“气格”一词而少言“风格”,说明他们注重的不再是六朝人说的外在形态,而是人的主体人格精神。在黄庭坚的诗学思想中,格就包含着格法与精神两种意义,而且这两种意义在其思想中得到了彻底的统一。

黄庭坚在《题刘法直诗卷》中说:“往日刘随州,作诗惊诸公。老兵睨前辈,欺诋阮嗣宗。才卿望长卿,岁数未三百。岂其苗裔耶?诗句侵唐格。”史季温注引《名贤诗话》云:“黄鲁直自黔南归,诗变前体,且云:要须从唐律中作活计,乃可言诗。”[2]在这里,格就是“体”,是作诗的方法,也就是法度。黄庭坚认为,了解法度就只有向前辈学习。他在《论作诗文》中说:“小诗,文章之末,何足甚工?然足下试留意:奉为道之‘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后来学诗者,时有妙句。譬如合眼摸象,体得一处,非不即似,要且不是。若开眼,则全体见之。”(《山谷别集》卷六,四库全书本)如果不学习,就只能是像他自己少时作品一样“气嫩语坚”了(《答王观复》)。“气”格与“语”格是不可分离而又相为表里的。如果气格不是“嫩”而是老成,语格不是“坚”而是圆熟,那就达到了黄庭坚的要求。我们要特别注意他在《论诗作文》里的“全体”二字。气格不是“全体”,语格也不是“全体”,二者的结合才是诗的全体。因此,无论人们是学习阮嗣宗(阮籍)还是刘随州(刘禹锡),要学习的一定是这两个方面:

一是学习怎样使人脱去尘俗。《书刘景文诗后》说:“余尝评景文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文集》卷二六)为什么呢?因为读书可以使人开阔视野,进而使人增加识力,自然说出的话超出常人,不嚼夹生饭。苏轼也说过,黄庭坚诗“殆非悠悠者所识,能绝倒者也”,对事物的概括、识力不是常人可以达到的(《书黄鲁直诗后》)。

学习古人也要学其作品中体现的这种不俗的人格境界,这里体现出格的精神含义。《送石长卿太学秋补》云:“胸中已无少年事,骨气乃有老松格。”(《文集》卷六)赞扬石氏的气格老成。《书嵇叔夜诗与侄榎》:“叔夜此诗豪壮清丽,无一点尘俗气。凡学作诗者,不可不成诵在心,想见其人。虽沉于世故者,暂而揽其余芳,便可扑去面上三斗俗尘矣,何况探其义味者乎?”(《别集》卷十)“义味”是人生境界的高妙之处。欧阳修、苏轼常说某某人或某某人说的话、做的事“有味”,也是这个意思。可以看出,这与宋代人们说的“道味”是同样的东西。黄庭坚在《题意可诗后》里专门讨论了不俗与道性的关系: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此庾开府之所长也。然有意于为诗也,至于渊明,则所谓“不烦绳削而自合”。虽然,巧于斧斤者多疑其拙,窘于检括者辄病其放。孔子曰:“宁武子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渊明之拙与放,岂可为不知道者哉!道人曰:“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海暂举心,尘劳先起。”说者曰:“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渊明之诗,要当与一丘一壑者共之耳。”(《文集》卷二六)

前面的话,跟陈师道信奉的以格法体现不俗的想法是一致的;但是,黄庭坚更追求由“道”体现的更为精微、弘深的不俗。所以,他接受了苏轼的观点,将陶渊明“欲仕则仕,不以求之为嫌;欲隐则隐,不以去之为高”的真率看作以道观诗的理想目标,从陶诗之拙朴与自然的外貌中体会到主体对现象的内在超越。这说明,黄庭坚的诗学理念从根本上与苏轼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关于实现的途径,他认为读书——识力——创新的途径更为现实。他劝人学习老杜后期诗歌,其实也是为了学习与陶渊明诗歌一样的超越精神(《答王观复书》,见下)。只有才识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会使诗歌创作达到以俗为雅、率性而合道的地步。

二是学习表达的艺术。对初学者来说,学习谁,学习什么是很重要的事。《答洪驹父》:“少加意读书,古人不难到也。诸文亦皆好,但少古人绳墨耳。……书凡作一文,皆须有宗趣,始终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耳。”(《文集》卷十九)黄庭坚一生学习对象有过许多,比如司马迁、韩愈,以及本朝的谢师厚、苏轼等人,但对杜甫、陶渊明的推崇与学习则是其诗风形成的主要来源。

学习的内容,不但在于古人的写作技巧,也在于古人的写作态度和艺术精神。“古人之关键”在哪里呢?其精微之处就是他们文章的“规摹及所总览笼络”,也就是古人作品的精神、气象以及对作品立意、布置、造语的总体把握。规摹前人之神气,才是最主要的方面,不然,“但知玩其山龙黼黻成章”,终不能达到“简易而大巧出焉,平淡而山高水深”的精妙地步。黄庭坚在给王观复的另一封信中说:“好作奇语自是文章病。但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文章自然出群拔萃。观杜子美到夔州后诗、韩退之自潮州还朝后文章,皆不烦绳削而自合矣。”“理”就是作品的艺术规律,它决定着作品的审美价值。黄庭坚晚年跟一众文学青年讲述自己作诗经验,对这一方面议论颇多,形成了所谓的“句法”理论,也成了江西诗派的经典学说,这是大家所共知的,不再详述。

那么,句法理论体现了什么样的美学原则呢?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黄庭坚在谈到格的问题时,是强调道德精神与艺术形式的统一。他在《跋书柳子厚诗》里特别提到,王观复作诗“有古人态度,虽气格已超俗,但未能从容中玉佩之音,左准绳、右规矩尔”,这表示在他的认识里,精神力量亦需具体表现为创作时所表现出的笔力,人格与格法相结合,方能使“骨格”有更完整的呈现。他不止一次地像称赞苏轼那样称赞陈师道诗歌的雄健:“吾友陈师道,抱瑟不吹竽。文章似扬马,咳唾落明珠。固穷有胆气,风壑啸於菟。秋来入诗律,陶谢不枝梧。”(《和邢惇夫秋怀十首》,《文集》卷四)胆气文章是人格力量的不同侧面,然而最后还是以陶谢的自然宗趣为依归。他心目中的格是同时包含了审美的内容和作诗技巧的。黄庭坚在《跋东坡乐府》里说:“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定。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惊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东坡道人在黄州时作。语意高妙,似非吃烟火食人语。非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孰能至此?(《文集》卷二六)

黄庭坚在这里评价的是苏轼写的一首词(卜算子),至今早已广泛流播。其诗意在于以鸿写幽人(隐士)之避绝尘俗,显示一种孤傲清高的人生境界。然孤傲而不消沉,“惊”、“恨”二字使得在荒寒的情境里凸现出人格的力量。所以黄庭坚才说他是“语意高妙,似非吃烟火食人语”。同样,他赞扬王安石绝句“雅丽精绝,脱去流俗”,也是从诗歌的造语、气象着眼的:“余尝熟观其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跋王荆公禅简》《文集》卷三十)

所以,格法、人格虽非一事,但是黄山谷将它们都加以升华,融合成了新的诗歌标准。“格高”落实到诗歌创作上,那就是既要表现出诗意的清高脱俗,又要在表现方式上给人耳目一新之感。这就有了对笔力的要求。

笔力是作品在写作上的特征,是作者的才力的体现。讲究笔力,是宋人对诗学的普遍认识:为诗需老到、雄健、圆熟,方显笔力之巨。欧阳修、王安石、苏轼等都有相当多的类似言论。黄庭坚对笔力的锻炼更是反复强调,他称赞苏轼“文章云起风生,笔力山崩海立”[3];称赞洪炎“笔力可扛鼎”(《书舅诗与洪龟父跋其后》),都是将笔力作为创作才能的主要着眼点。在黄庭坚的审美理想里,作诗一定要有广大的规模,恢弘的气象,专注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只有这样,所作之诗才有存于世上的价值。规模窘促,气局不伸,没有人格上的力量,就不会有存在的道德价值;而没有专注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也不会有艺术价值。

在黄庭坚看来,艺术上的成功与否,就像战争里的成王败寇一样惊心动魄。黄庭坚评论苏轼之诗说:“我诗如曹桧,浅陋不成邦。公如大国楚,吞五湖三江。赤壁风月笛,玉堂云雾窗。句法提一律,坚城受我降。枯松倒涧壑,波涛所舂撞。万牛挽不前,公乃独力扛。”(《文集》卷二)开头说的是作诗应具有的气象,中间说的是句法高低,最后是对上述两者的总结,赞扬苏轼的笔力巨大。无独有偶,苏轼也使用了同样的言语来赞扬黄庭坚。《答舒尧文书》:“午睡昏昏,使者及门,授教及诗,振衣起观,顿尔醒快,若清风之来得当之也。大抵词律庄重,叙事精致,要非嚣浮之作。昔先零侵汉西疆,而赵充国请行,吐谷浑不贡于唐,而文皇临朝叹息,思起李靖为将,乃知老将自不同也。晋师一胜城濮,则屹然而霸,虽齐、陈大国,莫不服焉。今日鲁直之于诗是已。”[4]赞扬黄庭坚诗歌的老健笔力。“庄重”、“精致”是说锻炼的精细,这说明他对李商隐、王安石的学习;战胜之喻,则又说明黄庭坚气格、笔力的雄奇。

以力战形容作诗,让我们想起了欧阳修、苏轼的“白战”。《六一诗话》曾载进士许洞使九僧作诗而不得用“风花雪月”等字的故事,而欧阳修、苏轼也仿效此事与门生辈作过同样的游戏:“元祐六年十一月一日,祷雨张龙公,得小雪,与客会饮聚星堂。忽忆欧阳文忠作守时,雪中约客赋诗,禁体物语,于艰难中特出奇丽,尔来四十余年莫有继者。仆以老门生继公后,虽不足追配先生,而宾客之美殆不减当时,公之二子又适在郡,故辄举前令,各赋一篇,以为汝南故事云。”并写诗云:“汝南先贤有故事,醉翁诗话谁续说。当时号令君听取,白战不计持寸铁。”(《聚星堂雪〈并叙〉》)“白战”就是反晚唐派的做法,不用物象而以思致作诗。这正反映了宋人“以意为主”的诗学思想,甚至“黄、陈诗有四十字无一字带景者”(方回《瀛奎律髓》卷二十五《拗字类》评黄庭坚《次韵答高子勉》)。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杜牧说的“凡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意全者胜,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5],确实感到“于艰难中特出奇丽”所具有的审美内容。

命意是宋诗学的理论起点。之所以不是物象、物境而是立意,是因为宋代诗歌已经走出了六朝以来兴感的路子,欣赏习惯也由物我相触转向了涵泳咀嚼,认为从命意里头,可以看出诗人的精神力量。《陈辅之诗话》云:“冯长乐七岁吟治圃诗云:‘已落地花方遣扫,未经霜草其教锄。’仁厚天性全生灵性命,已兆于此。寇莱公八岁吟华山诗云:‘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其师谓莱公父曰:‘贤郎怎不作宰相!’”(“冯寇二公诗”条,《宋诗话辑佚》本)王、苏、黄作为宋诗学的代表,不仅追求诗意的大,更追求诗意的深,普闻《诗论》云:“鲁直、荆公之诗出于流俗辈者,以其得意句之妙也。”其中不难看到宋人对唐宋不同诗歌范式的认识。

[1]付新营.意格理论:唐代诗学的创作论[A].古典文学理论研究:第22辑[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山谷诗集注[M].黄宝华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104.

[3]书子瞻松醪赋后[A].豫章先生遗文:卷九[M].如皋祝氏汉鹿斋影礰崌山房本.1922.

[4]苏轼文集:卷五六[M].孔凡礼校点.北京:中华书局1986.

[5]答庄充书[A].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二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182.

付新营,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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