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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画论中的“自然”之格
——小议“自然”在中国古代艺术中的多重表现

2011-08-15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甘肃成县742500

大众文艺 2011年5期
关键词:天真自然画家

宋 扬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甘肃成县 742500)

古代画论中的“自然”之格
——小议“自然”在中国古代艺术中的多重表现

宋 扬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系 甘肃成县 742500)

在中国古代绘画中,“自然”之格可以说是贯穿了中国绘画精神的始终,成为中国绘画的精神支柱。首先要说明的是,此时所谓的“自然”跟我们今天所说的大自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是一种“自然而然、不造作”的真诚的艺术表现形式。“自然”之格在古代绘画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所谓“逸格”“平淡天真”。尽管表达方式不完全相同,却都是使艺术达到“自然”的一种途径。

一、“自然”、“逸格”、“平淡天真”的关系

前面已经提及,“自然” 是一种自然而然、不造作、不加修饰的情感的自然流露,是艺术情感表达的最高境界。所谓“逸格”,就是一种超越规矩、随意洒脱、不可摹拟的画风。在中国传统的诗、画中,出乎自然、率意天成的作品总是被列为“神品”或“逸品”。1而“平淡天真”则是在“禅宗”观念影响下所形成的一种心境和表现形式上的“淡”。而这三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却奇迹般地达成了同一种默契。因为,所谓“逸格”,正是要求画家必须达到“超逸”的状态,达到那种“逸笔草草,不求形似”,正是这种“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却自然而然地走向了“平淡天真”的意境。而“平淡天真”就是要达到一种“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意境。这种“绚烂至极归于平淡”的天真,却正是出于性情的“自然”。因此,不论是“逸格”,还是“平淡天真”,都最终达到了“返朴归真”,从而真正通向了“自然”。可以说,所谓“逸格”和“平淡天真”正是“自然”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质是相同的。

二、历史上对“自然”的不同评价

历史上对“自然”的直接描述实际上并不多,早在东晋时期,顾恺之在所著《魏晋胜流画赞》中的《小列女》中有这样的描述:

“面如恨(或‘银’),刻削为容仪,不画(或‘尽’)生气。又插置大夫,支体,不以自然……”。在这里顾恺之已经表现出对作品缺乏“生气”的认识,这里他所说的“不以自然”已经有雕琢、刻板之意。

而“自然”作为绘画品评的最高要求,是出现在唐代张彦远时。张彦远首先提出了“自然为上品之上”的说法:

“夫画物特忌形貌采章,历历具足,甚谨甚细,而外露巧密。所以不患不了,而患于了。既知其了,亦何必了,此非不了也。若不识其了,是真不了也。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可以看出,张彦远认为,绘画“特忌形貌采章”,最怕谨小慎微,而应该自然而然、真诚表达。“精”和“妙”都不是绘画所要求达到的最高境界,“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只有“自然”才是“上品之上”。

在传为王维所著的《山水诀》中这样描述:

“夫画道之中,水墨最为上,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就是认为,以简素的水墨表达画家的“净心”,最为适宜、上乘。这也是把内容与形式统一起来看。这一直被文人画家视为审美准则。至于“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是至关重要的,所谓自然之性,就是自然而然的本原之性。2

还有宋人董逌的“生意与自然”之说:“世之评画者曰:‘妙于生意,能不失真如此矣,是为能尽其技。’尝问:‘如何是当处生意?’曰:‘贻谓自然。’其问自然?则曰:‘嫩不异真者,斯得之矣。’且观天地生物,特一气运化尔,其功用妙移,与物有宜,莫知为之者,故能成于自然。”在此他认为,抓住事物本来的“真”,才能称为自然,而只有自然的作品才能具有生意。

另外还有元代汤后的“古人粉本多有自然之妙”和杨维桢的“草草以求自然”都说明,只有随意、洒脱、不雕琢、不刻板的作品才能达到艺术的最高境界:自然。

而对于“逸格”和“平淡天真”的描述则要丰富的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历代论家对它们的评价。

(一)历史上对“逸格”的不同评价

在张彦远提出“自然为上品之上”后,宋代黄休复正式提出了“逸格之义”的说法,并将“逸格”例入众品之上。其曰:

“画之逸格,最难其寿。拙规矩与方圆,鄙精研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可见,逸格的要求是情感的超脱和表现的自由,而且又与水墨、泼墨、用笔造型的简洁相关,这些要求实则又把逸带回到简、淡、尤其又带回到了最基础最根本的“自然”中去了。3

其后的邓椿也提出“逸品为高”的说法:

“自昔鉴赏家分品有三:曰神,曰妙,曰能。独唐朱景真撰《唐贤画录》,三品之外,更增逸格品。其后黄休复作《益州名画录》,乃以逸为先而神妙能次之。景真虽云:‘逸格不拘常法,用表贤愈。’然逸之高,岂得附于三品之末?末若休复首推之为当也……”看来,邓椿也是非常赞成黄休复的说法。

还有明代的文征明之:“余闻上古之画,全尚设色,墨法次之,故多用青绿;中古始变为浅绛,水墨杂出。故上古之画尽于神,中古之画入于逸……”

清代恽格又说:“香山翁曰:须知千树万树,无一笔是树;千山万山,无一笔是山;千笔万笔,无一笔是笔。有处恰似无,无处恰似有,所以为逸。”

以及:“高逸一种,盖欲脱尽纵横习气,淡然天真,所谓无意为文乃佳,故以逸品置神品之上,若用意模仿,去之愚远。倪高士云:作画不过写胸中逸气耳……”

他们二人的说法虽然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却是一样的,那就是,绘画所追求的“逸格”就是简洁、淡然,不刻意模仿,自然流露出内心的情感。所以才有以浅绛为主的中古之画入于逸,而以设色为主的上古之画尽于神。

但也有不完全相同的说法,明代董其昌认为:“画家以神品为宗极,又以逸品加于神品之上者,曰出于自然而后神也。此诚笃论,恐护短者窜入其中。士大夫当穷工极妍,师友造化,能为摩诘而后为王洽之泼墨,能为营丘而后为二米之云山,乃足关画师之口,而供赏音之耳目。”在他看来,“逸品”不是任何人都能达到的,必须建立在“穷工极妍,师友造化”的基础上,必须经过一个渐进的过程才能最终达到艺术的最高境界。

(二)历史上对“平淡天真”的不同评价

早在宋代时,欧阳修就说过:“萧条淡泊,此难画之意。画者得之,览者未必识也。故飞走迟速,意浅之物易见;而闲和严静,趣远之心难形。若乃高下向背,远近重复,此画工之艺尔,非精鉴者之事也。”

董其昌也提出“淡之玄味,必由天骨”之说:

他说:“……极才人之致,可以无所不能,而淡之玄味,必由天骨,非钻仰之力,澄练之功,所可强人。……苏子瞻曰,笔势峥嵘,辞采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实非平淡,绚烂之极。犹未得十分。谓若可学而能耳。……”他认为:“淡之玄味”是天生的,并非强学强练可以达到的,它是一种岁月沉淀后的平淡,是那种绚烂之极后的平淡。

明代李日华也有“绘事必以微茫惨淡为妙境”之说。

“绘事必以微茫惨淡为妙境,非性灵廓彻者,未易证人。所谓气韵必在生知,正在此虚淡中所含意多耳。其他精刻逼塞,纵极功力,于高流胸次间何关也……”

在这里,他也认为:“淡”是一种境界,是一种内在的、自然的气质。不是那种精于刻画的人所能达到的。

所以,可以看出,不论是“逸格”还是“平淡天真”归根结底都是自然而然、不求精细的表现,是自身情感的真实流露。

三、历史上对“自然”的不同表现

说了这么多,我们来看看历代的画家是如何表现的:

(一)历代论画家“逸格”的表现

唐代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中列出逸品三人:王墨、李灵省、张志和。分别进行了描述:

王墨者,不知何许人,亦不知其名。善泼墨画山水,时人故谓之王墨。多游江湖间,常画山水、松石、杂树。性多疏野,好酒,凡欲画图幛,先饮。醺酣之后,即以墨泼。或笑或吟,脚蹙手抹。或挥或扫,或淡或浓,随其形状,为山为石,为云为水。……图出云霞,染成风雨,宛若神巧,俯观不见墨污之迹,皆谓奇异也。

李灵省落托不拘检,长爱画山水。每图一幛,非其所欲,不即强为也。但以酒生思,傲然自得,不知王公之尊重。若画山水、竹树,皆一点一抹,便得其象,物势皆出自然。或为峰岑云际,或为岛屿江边,得非常之体,符造化之功,不拘于品格,自得其趣尔。

张志和,或号曰烟波子,常渔钓于洞庭湖。初颜鲁公典吴兴,知其高节,以渔歌五首赠之。张乃为卷轴,随句赋象,人物、舟船、鸟兽、烟波、风月,皆依其文,曲尽其妙,为世之雅律,深得其态。此三人非画之本法,故目之为逸品,……

可以看出,不同的画家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但同样的却是“应手随意、不拘于品格、曲尽其妙”的“自然”。

(二)历代论画家“平淡天真”的表现

从北宋米芾的《画史》所评“董源平淡天真,格高无比”可以看出董源的画中对“平淡天真”的表现:

“董源平淡天真多,唐无此品,在毕宏上,近世神品。格高无与比也。峰峦出没,云雾显晦,不装巧趣,皆得天真。岚色郁苍,枝干劲挺,咸有生意。溪桥渔浦,洲渚掩映,一片江南也。

明代陈继儒在《妮古录》中有“云林画古淡天然,可称逸品”的说法:

“倪迂画在胜国时,可称逸品,昔人以逸品置神品之上,历代惟张志和、卢鸿可无愧色。宋人中米襄阳在蹊径之外,余皆从陶铸而来。元之能者虽多,然率承宋法,稍加萧散耳。吴仲圭大有神气,黄子久特妙风格,王叔明奄有前规。而三家未洗纵横习气,独云林古淡天然,米痴后一个而已。”可以看出,在陈继儒看来,要达到“逸品”,即要做到如云林画那般的“古淡天然”。 因此,“古淡天然”和“逸品”是同一种境界。

正如石涛“陶泳乎我”的绘画作用及张璪“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体会。艺术家只有在自然而然的境界下真诚表达自身情感的作品,才能浑然具足,无刻意堆砌之弊。4也正如董其昌所谓“南宗画”“文人画”,实际上就是“逸品画”,他将逸品提到了“宗极”的地位,他说:“画家以神品为宗极。又以逸品加于神品之上者” (《画旨》)。已经明确地表现了他以“淡”的意境、形象为他所追求的艺术性。在董其昌的眼中,他所分“南宗”之画,便有“静穆、空灵的淡,有不事雕琢、不求工细、不加造作的自然”5

从笔者以上列举出的如此多的史料可以总结出,无论是画风洒脱、无所羁绊,将个人情志表达的淋漓尽致的“逸格”,还是虚静恬淡、无丝毫雕琢之气的“平淡天真”,都通过各自不同的表现,最终通向了“上品之上”的“自然”。

注释:

1.葛兆光:《禅宗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6月第1版,第190页。

2.程至的:《绘画•美学•禅宗》,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306页。

3.葛兆光:《禅宗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6月第1版,第29页。

4.卢辅圣:《石涛研究》,中国书画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第107页。

5.张燕:《中国古代艺术论编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第180页

[1]《中国古代画论发展史》.林木编.

[2]《绘画•美学•禅宗》.程至的著.(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3]《石涛研究》.卢辅圣编.(中国书画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

[4]《中国古代艺术论编研究》 张燕编著.(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

自然;逸格;平淡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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