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美的认识
2011-08-15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湖北咸宁430071
周 博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 湖北咸宁 430071)
绘画形式主要有具象与非具象两种——蒙德里安认为还存在介于具象形式和非具象形式之间的中立形式[1]。具象形式的主要表现手法是写实,即以客观对象为基础,以现实为依据的表现手法。其主要特点是不论其以何种面貌展示出来,其形象是可辨识的。非具象形式的主要表现手法是抽象(通常以抽象形式代指非具象形式),即以主观感受、认识、想象等为基础的表现手法。其主要特点是画面的结构和面貌完全是画家创造的,其形象往往难以被现实的眼光认识和理解。因此,人们通常比较容易接受具象形式的绘画,而对抽象形式的绘画缺乏认识。本文旨在一探抽象形式的究竟,以期能认识和接近抽象美。
首先,必须清楚抽象只是一种表现手法,它本身不是一种画法,更不是一个画种。毕加索曾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抽象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此,我的论题是抽象美的认识,而不是抽象画的认识。
抽象绝非粗像,也不等同于似像非像,可以说它根本不像,不像任何现实的形象。绘画里的抽象是对现实的提炼和升华,并且这种提炼和升华完全取决与画家个人的主观情感、意志和认知。这也是它不容易被理解和欣赏的原因。那究竟什么是抽象,怎样认识抽象美,就此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抽象形式的创造与发展
抽象是人类思考和认识的一种独有方式。正因为它人类才从动物的行列里走了出来,才创造出人类的文明。从人类第一次制作工具开始,人类就学会了抽象。把天然的石头打制成圆形或方形的石器的过程就是原理性抽象的创造过程。并由此演绎出表征性抽象的几何形,这就是抽象形式的起源。由于长期的使用和制造工具,从而在情感上渐渐对这种形式产生好感,这种好感就是美感的发端。几何形这种抽象形式后来被广泛运用于装饰当中就是典型的例证,它标志着人类最初的对抽象美的认识。原始的服装、壁画、建筑等形式的出现也都是诸如此类的创造。
人类在创造这些抽象形式的过程中也逐渐掌握了抽象的思维方法和表现手法,这样更加提高了人类的认知水平和实践技能。这种提高最终表现为人类创造的原始符号和文字。文字和符号作为一种成体系的、有逻辑的抽象形式的出现是抽象形式发展的重要标志。文字形式的变化和发展就是抽象形式的变化和发展,对文字的审美认识就是对抽象美的认识。
任何人类创造发明的新事物,在刚问世的时候其形式都是抽象的。例如灯泡、汽车、电扇等,它们刚被发明出来的时候,没人知道那是什么,它们的形象是抽象的。但随着对其逐渐的认识和了解,人们渐渐认识了它们,其形象就变得具象起来。这些抽象形式最后都变成了具象形式。具象形式因此得以发展和丰富,同时又为新的抽象形式的创造提供依据和参考。
所有这些形式,无论是抽象的还是具象的都走进了绘画。绘画把所有这些现实的形式作为参照,重新创造出新的画面的形式,并赋予其美的表现。
二、抽象形式的创造与表现
实际上,任何画面形式都是抽象的。所有画面上的形式都不是对象本身,即便是超写实绘画,因为无论如何它所表现的也只是对象一个角度的表象,这种形式根本上都是抽象的。对于观察角度和表现对象的选择取舍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美术的创造都是从观看开始的。观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需要某种努力[2]。这种努力就是对客观现实本质的把握,这种把握需要对现实的提炼和升华,而这个提炼和升华的过程就是抽象的过程。
观众是以画家选定的角度和内容来了解“真实”的。所以毕加索说绘画是一种欺骗,但这种欺骗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事物的本质。绘画不应只是画看到的事物,而应是画所认识和感受的事物。绘画的意义不是在于对现实的完美再现,而是对现实“真实”的表现。为了更“真实”的表现事物的本质,单纯的表现客观物象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抽象形式的创造与表现。
为了研究的需要,习惯把形式分为具象与抽象两种。相比具象形式而言,抽象形式的创造和表现更加自由。它摆脱了客观对象和现实的束缚,以主观情感、认识和想象独立创造画面形象,绘画因此得以更广阔的创作空间。但是,这不意味着它脱离现实,它仍旧与客观世界保持着本质的内在联系。所有的抽象形式仍旧是对客观世界观察和感受的结果,它都不同程度的投射着现实的影子。任何艺术作品都是自己时代的孩子,它常常还是我们感情的母亲[3]。
感情是抽象的,抽象形式无疑是最适合表达感情的表现形式。通过抽象形式、色彩、笔法、材料这一系列的手段多层次的展现画家自身丰富的感情和体验。书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书法家正是通过这些手段表达出内容之外的情感和精神的。
二、抽象美的认识
抽象形式的创造和表现必须以特定的主题和内容为基础才是美的,才能被认识和欣赏。正如对文字和符号的抽象美的认识一样。一种抽象形式只能存在于它所在的那幅画当中。它应是为了表现那幅画的主题和内容而被创造的,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正如书法作品中的每一个字只能在那幅字中存在,如果把它抠下来粘在其他的作品上是行不通的。
对抽象美的认识需要了解画家本人,了解作品的创作主题、时代背景、作者经历和情感,而不仅是单纯的停留在画面的形式上。画家也并非每幅作品都是“真实”感人的,也只有是他倾注情感和内心去表现的作品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以抽象形式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绘画更是如此,如若不然,就没有任何价值,也没有抽象美可言,当然也无法被欣赏和认识。
结语
绘画本没有具象和抽象之分,画面上的任何形式都是自发的、自现的、发之内心的。任何刻意创造的形式都是丑的,是矫揉造作。绘画必须真诚。抽象美也并非讳莫如深,只是现实的浮躁蒙蔽了心灵的眼睛,遗失了最原始的本能和冲动。
[1] 蒙德里安.造型艺术与纯造型艺术.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马蒂斯.用儿童的眼睛看生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 康定斯基.艺术中的精神.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