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如何管理高铁
2011-08-13刘向
日本:多项措施保平安 今年3月11日,日本东部发生九级大地震,但行驶中的新干线列车并未出现脱轨情况。当天下午2点46分,行驶中的“疾风”号等新干线列车因为检测到地震的初期微动,在大地震的剧烈摇晃到来之前,就开始了制动。不然,很可能导致列车脱轨的重大事故。在3·11大地震中,东北新干线列车全部实现安全停车,得益于JR东日本铁道会社在太平洋沿岸和新干线铁道沿线的岩手县宫古河、宫城县的牡鹿半岛上设置的9个地震初期微动检测设备。变电所得到地震微动信号后,会马上停止向新干线送电,紧急刹车装置将自动启动。这些技术保障保证了新干线列车可自动停车。
日本新干线还有多项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脱轨装置”就是其中一项。这种装置安装在新干线路基的两条铁轨之间,一旦发生地震或其他灾害时,逸脱的车轮将会被这种装置控制住,防止列车脱轨和颠覆。现在,新干线已经采用新的管理系统,实现了完全电脑系统自动化管理,操作要点、信号控制、车站广播及车辆的整备管理、运输障碍导致的时间表修正等,不再需要人工操作。
法国:推出“时间保证承诺” 在速度与安全的问题上,法国人选择了安全兼顾速度。
目前,法国高速列车运营中的主要问题是晚点,原因是路网老化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客流量。为了平息旅客对晚点的不满,法国国营铁路公司推出了“时间保证承诺”。凡高速列车晚点30分钟以上的,乘客均可索赔。赔偿原则是:晚点超过30分钟的,返还票价的25%用于下次购票;晚点1至2小时的,返还票价的25%用于下次购票或补偿现金;晚点2至3小时的,返还票价的50%用于下次购票或补偿现金;超过3小时的晚点,则返还票价的75%用于下次购票或补偿现金。
德国:设独立的安全主管 德国铁路安全的支柱,是德国《通用铁路法》的相关规定,即铁路公司有安全运营、安全建设基础设施、车辆和配套设施的义务,并负责维护以保证其在安全的状态下运转。铁路公司要满足其法定的安全义务,就必须实施安全管理,特别是设立有资格的高水平安全主管。
德国有关铁路企业安全经营的法规规定,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享有特别的法定权利,主要维护安全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安全主管的上岗资格需要通过国家的专门考试才能获得,铁路公司聘用的安全主管还需得到铁路监管当局的正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