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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干支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研究

2011-08-12董玲燕骆建宇

长江科学院院报 2011年12期
关键词:行政区长江流域用水量

曾 祥,董玲燕,骆建宇

(长江科学院a.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b.综合服务中心,武汉 430010)

长江流域干支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研究

曾 祥a,董玲燕a,骆建宇b

(长江科学院a.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b.综合服务中心,武汉 430010)

依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部署,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为基础,根据长江流域水文情势,充分调研长江流域干支流及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现状和用水规划,将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级行政区和主要支流水系,最终细化到具体水资源控制断面上。该研究可作为流域机构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逐步建立以“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为目标的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体系提供定量化的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控制断面

1 概 述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我国国情水情,以强化水资源管理为切入点,大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于2011年1月29日正式颁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中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三条红线,分别从水量、节水和水质3个方面进行最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其中,用水总量控制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之一。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是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第1条,也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开展用水总量控制研究和相关指标的制定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预防和调解水事纠纷、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1-4]。

2 长江流域干支流主要控制断面研究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中段各拉丹冬雪山群,干流自西向东,流经青海、西藏、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上海崇明岛流入东海,全长约6 300 km。其支流伸展到甘肃、陕西、河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浙江8省(自治区)。全流域面积约180万km2。长江水系发育的支流约7 00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 000 km2以上的河流有437条,在10 000 km2以上的有49条,8万km2以上的有8条(上游4条,即雅砻江、岷江、嘉陵江和乌江;中游4条,即洞庭湖水系的沅江、湘江和鄱阳湖水系的赣江及长江北岸的汉江)。支流流域面积以嘉陵江为最大,流量以岷江最大,长度以汉江最长。长江流域主要省界河流统计有10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在1 000 km2以上的有100条(不包括长江干流),流域面积2 000 km2以上的有71条,流域面积在5 000 km2以上的有46条,流域面积在10 000 km2以上的有25条[5]。

根据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在长江流域初步选取了200多个水资源控制断面,拟按自动站及取样分析2大站类分批次逐步进行监测站网能力建设,表1列出的是部分控制断面的信息(洞庭湖区)。这些断面分为4个类别,包括水系重要节点水量控制断面、省界水量控制断面、重要城市水量控制断面和重要水利工程水量控制断面。控制断面选择的原则主要如下。

(1)重要干支流纳入原则:长江干流及流域面积超过10 000 km2的支流全部纳入选取范围,并根据管理需要选取和设置相应的水资源控制断面;

(2)跨省和省际边界河流纳入原则:规模以上的跨省或省际河流纳入选取范围,共选取80条河流;

(3)所属管理权限的河流纳入原则:将流域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河流纳入选取范围;

(4)水事纠纷河流纳入原则:曾有水事纠纷和目前仍有水事纠纷的河流也纳入选取范围。

表1 部分控制断面的信息(洞庭湖区)Table 1 Information of part of the control sections in Dongting Lake area

3 水资源控制指标的总体框架研究

根据控制和管理目的的不同,水资源控制指标可分为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约束性指标是强制性的、具有约束力的总量控制指标,目的是对流域的取水许可和用水管理的各重要环节和因素进行强制性的、有约束力的控制管理,主要包括:

(1)各省级行政区流域内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主要断面流量控制指标;

(3)重要控制断面供水预警水位指标;

(4)引调水水量控制指标;

(5)高用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控制指标;

(6)流域控制断面水质目标。

指导性指标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性的总量控制指标,目的是对流域用水效率和效益以及用水方式进行指导性的、原则性的控制管理,包括农田灌溉亩均灌溉量和工业增加值(不含火、核电)用水量等指标。

长江流域总量控制指标研究的总体思路是在初步选择的200多个流域基本控制断面基础上进行的。主要指标包括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控制下泄水量和开发利用率指标、最低水位控制指标、水质控制指标等相关内容。本文仅介绍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研究思路。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研究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的用水量为基础,以《全国水资源公报》公布的实际供用水量数据为基础,考虑现状供用水格局,合理安排生态环境用水。指标分解按全国到长江流域、流域到省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到河流水系(或水资源二级区)、河流水系(或者水资源二级区)到主要控制断面4个层次进行。指标分解中遵循下述原则:

(1)维护健康长江原则。以维护河流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同时考虑水量和水质的约束要求,根据流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促进人水和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生态用水原则。以促进流域内的用水和谐为目标,优先满足流域内的城镇、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城镇和农村的生态环境用水要求。

(3)公平性原则。统筹兼顾上、中、下游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合理需水要求,同时兼顾水资源利用的效益和效率。

(4)节约用水原则。按照国家和流域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要求,合理确定总量控制的各类指标,体现提高流域内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要求。在满足流域内合理用水要求的前提下,抑制需水过快增长,减少污水排放。

(5)尊重现状原则。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制定以现状用水和取水许可管理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流域内不同地区的节水潜力、社会经济发展需水要求、供水能力、水资源管理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4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

4.1 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长江流域

长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以《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的用水量为基础。按照2015年、2020年、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6 350亿m3、6 700亿m3、7 000亿m3以内的要求,长江流域2020年和2030年的用水总量在《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配置的用水量基础上按照相应比例折算。2020年长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 256.2亿m3,2030年长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 310.7亿m3。

长江流域2015年用水量按照基准年用水量与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插计算,计算得出2015年长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 061亿m3。

4.2 取用水总量指标自流域分解到省级行政区

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是长江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在各规划水平年取用水总量的上限指标,主要包括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的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取用水总量,不含水力发电用水,其中火核电2000年后新增装机的取用水量按照耗水量计算。跨长江流域调水工程的用水量指标不计入长江流域范围内,长江流域内调水工程的用水量指标均计入受水地区的取用水总量。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的原则大致有:

(1)2010年、2020年、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6 350亿m3、6 700亿m3、7 000亿m3不能突破。

(2)本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采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统一口径。

(3)以2010年为基准年,一般工业、生活用水量采用2010年全国水资源简报数据;火(核)电用水量采用2010年全国水资源简报数据,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统一口径对直流冷却火(核)电用水量进行调整;生态环境用水量采用2010年全国水资源简报数据,但要扣除河道内用水;农业用水量采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全国水资源公报》(其中2010年为水资源简报)3年平均数据。

(4)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采用基准年与2020年内插求得。

4.3 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省级行政区套河流水系

以《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水资源二级区套省级行政区的取用水成果作为依据进行折算,即可将各省级行政区取用水总量上限指标分解到省内各河流水系上。

4.4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具体控制断面

以各省级行政区分解到河流水系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细化到基本控制断面的依据,将各省取用水总量上限指标分解到省内水资源二级区上,同时得到二级区节点断面的省内区间取用水总量指标。然后,考虑到省内各地区用水水平的不平衡,以各省水资源公报最近平水年的地级市用水水平(或流域用水水平)为基础,结合各断面控制的省内流域面积的比例并综合考虑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取用水总量分配到各河流省内区间上。最后,将各断面控制的上游所有流域面积的区间用水量累加即可得到该断面累计用水总量指标。此指标成果可作为下一步计算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也是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考核的基础。如下的示意图1比较直观地显示对各省级行政区水资源控制断面以及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研究成果。

图1 某省级行政区取用水总量控制断面及指标Fig.1 Control section and target of totalwater use amount in a provincial adm inistrative region

5 结 语

研究认为,通过在长江流域的重要水系、省界河流、重要城市、重要水利工程设置水量控制断面,并构建水资源控制指标的总体框架,进而按照从国家到流域、从流域到省(区)、从省(区)到河流(水资源二级区)、从河流(水资源二级区)到河流控制断面的水资源总量分配思路,将用水总量分解到各个控制断面上,为控制断面的下泄流量控制指标提供基础,通过考核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可对推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S].2002.(The State Council of P.R.C.Wate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2002.(in Chinese))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S].2006.(The State Council of P.R.C.Regulations on License ofWater Taking and Charges on Water Resources[S].2006.(in Chinese))

[3] 陈 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J].中国水利,2009,(5):9-17.(CHEN Lei.To Implement the Most Stringent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 and Secure the Sustainabl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J].China Water Resources,2009,(5):9-17.(in Chinese))

[4] 陈 进,朱延龙.长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探讨[J].中国水利,2011,(5):42-44.(CHEN Jin,ZHU Yanlong.Discussion on TotalWater Use in Yangtze River Basin[J].China Water Resources,2011,(5):42-44.(in Chinese))

[5] 《中国河湖大典》编撰委员会.中国河湖大典(长江卷)[M].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Compilation Committee of Thesaurus of Rivers and Lakes in China.Thesaurus of Rivers and Lakes in China(Changjiang Volume)[M].Beijing:China Water Power Press,2010.(in Chinese))

[6] SL/T238-1999,水资源评价导则[S].(SL/T238-1999.A Guide to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S].(in Chinese))

[7] GBJ138-90,水文观测标准[S].(GBJ138-90.Standard for Hydrological Observation[S].(in Chinese))

[8] 蒲晓东.节水型社会若干问题探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7,(2):83-85.(PU Xiao-dong.Issues on Water Saving Society[J].Market Weekly(Disquisition Edition),2007,(2):83-85.(in Chinese) )

(编辑:曾小汉)

Target of Controlling Total Amount of Water Use from M ain Stream and Tributary of Yangtze River

ZENG Xiang,DONG Ling-yan,LUO Jian-yu
(Yangtze River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Wuhan 430010,China)

This research ismade in accordancewith the No.1 Central Document Policy and themost stringentwater resourcesmanagement planning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The status quo and planning of water use in themain stream and tributary of Yangtze river basin and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are investigated on the basis of nationalwater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planning and the hydrological regime in the basin.The targets of controlling the water use total amount for the whole basin are divided and implemented in each provin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and themain tributaries,and are ultimately allocated to each specific control section.The research result could serve as quantification technological support and decision-making basis for organizations in the basin to carry out the No.1 Central Document Policy and to establish themost stringentwater resourcesmanagement system combining total amount control with quotamanagement.

Yangtze River Basin;water resourcesmanagement;total amount of water use;control target,control section

TV213.9

A

1001-5485(2011)12-0019-04

2011-10-20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项目(CKSF2011004/SZ);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001005)

曾 祥(1966-),男,湖北武汉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文水资源研究,(电话)027-82927551(电子信箱)zengxiangc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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