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运之后
2011-08-02柳博隽
文/柳博隽
2011年8月1日至3日,杭州发生出租车大规模停运。出租车司机们称在当前高油费、高运营规费和交通堵塞的多重挤压下,获利空间日见狭小、难以生存,只能采取罢运来引起政府重视,并提出了减少“份钱”(承包运营租金)、提高起步价、降低规费等诉求。据报道,当时杭州全部8000多辆出租车中,近2/3参与了罢运。罢运发生后,杭州市交通局紧急应对,宣布在10月底前完成出租车调价工作,8月1日起至调价结束前,将由财政对上路出租车进行临时补贴,每做一笔生意补一元钱,直接发放到每一位司机(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综合来看,近年来各地此起彼伏的出租车罢运事件,大多是因“份钱”导致的利益分配失衡。从罢运事件之后的处理应对来看,往往是政府出面与出租车司机谈判,最终以调高起步价和补贴油价等方式来平息。但这些为安抚司机达成的解决方案,也引起了社会其他群体的争议和反弹——质问政府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司机?认为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敲诈勒索,涨价将成本转嫁给了公众,公共财政补贴是息事宁人的短视行为,且如此处理也将触发其他群体和地方的仿效。
出租车业内的利益分配不公、司机处境艰难等问题,早已是尽人皆知。作为管理者而言,重要的是想明白:出租车罢运之后,应该做什么?
追根溯源,出租车行业出现当下的困局,主要在于:一是国内各城市的出租车特许经营制度,导致出租车公司垄断经营,公司以其垄断地位随心所欲地提高“份钱”,增加司机们的运营成本,压榨司机的经济利益;二是出租车司机没有专门组织来维护自身权益。行业内有出租车公司协会,但没有出租车司机协会,缺乏劳资协商、司法仲裁等缓冲渠道。而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成熟的国家,罢运这类纠纷通常可由工会与资方协商解决,政府只需在必要时居中调停。在我国的体制环境下,势必让政府包揽过多的资源和责任,以致发生罢运事件时,矛盾都直接指向政府,并由政府买单了事。
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改革现行的出租车经营和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全面放开出租车市场,以登记准入代替营运证制度,允许个人私车开展出租车营运,严禁层层转包经营。运管部门可强制安装税控机,安装G PS定位计算行驶里程,加强监控并建立终身禁入制度。对于前期已购营运证的车辆,若不愿意继续运营的也可由政府回购,继续运营的享受税费补偿。只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坚持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并采取税收等市场手段进行调节,才能让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成为最大受益者。
另一方面,要在出租车行业中,构建一个劳资平等对话、利益共商的平台。本次罢运,司机们提出的诉求之中,就有一条是“自选成立出租车司机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这一呼声是极大的亮点,为探索新的解决机制提供了思路。工会是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极佳社会组织,也是当今世界用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尤其是劳资关系最普遍和最重要的组织。而协商、妥协、共生共赢是转型期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途径,单靠政府的应急处理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实质性问题。因此,应加快建立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组织,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有组织地解决有关出租车行业收费不合理、出租司机权益受侵害等问题。
出租车罢运之后,杭州市总工会已积极推动出租车行业工会的建设。或许,再过10年、20年,回望当前的出租车罢运,将成为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历程上一个值得纪念的事件。
(供稿: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