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国企内审的八大重点
2011-08-02丁建华
文/丁建华
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推进国有企业有效地开展内审工作,仍是一个亟待探索的课题
企 业内部审计是我国三大审计体系之一,也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发挥财务总监监管作用的重要基础。总体而言,目前国有企业的内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推进国有企业有效地开展内审工作仍是一个亟待探索的课题。笔者认为要有效开展国有企业内审工作,发挥内审职能和作用,重点要在以下八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内审地位的必要性
提高认识是有效开展国企内审工作的必要前提。目前,绍兴市许多国有企业内审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各企业内审工作参差不齐,根本原因是对内审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促使企业充分认识企业内审既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有效开展企业内审工作,对于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强化内审机构的独立性
单独设立内审机构是有效开展国企内审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设立独立、权威的内审机构。改变目前大多数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等机构合一的状况,使之单设并向更高层级升格,从体制上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和权威性,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建立有效的内审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宜实行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前提下,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而内部审计作为业务部门,要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管理部门要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既体现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又能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监督、鉴证、评价、咨询职能的发挥。
(三)强化内审队伍的复合性
从绍兴国企实际情况看,国企内审人员中93%为兼职,除部分企业配有工程、经营管理专业人员外,其他企业内审人员均是财务人员,法律、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管理等专业人员偏少。部分内审人员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审计业务素质不高,有的还未取得内审资格证书,不具备上岗条件。面对开放的市场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内审人员不仅要懂得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懂得经营管理、工程技术、计算机、法律等,这样才能消除企业运转中的隐患,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提高内审人员素质,配备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已是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一支由财务会计、经营管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审计队伍,重视和加强内审人员培训与知识更新,鼓励内审人员和有志内审工作的不同职能部门员工,参加内审资格考试、国际注册内审师考试和后续教育。另一方面,要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内审工作自我评估和外部检查,控制和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对兼职审计人员要建立聘任制度,并通过相应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以保证审计工作全方位地展开。
(四)强化内审范围的广泛性
目前,绍兴市大部分国有企业审计重点以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内审工作范围不宽,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的较少,对资产质量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少,对所属企业审计多,企业集团层面审计少,内审的职能未能到位。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内审的职能从传统的“查错防弊”为主向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决策及效益服务领域拓展,从财务审计为主向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经营)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合同(合约)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环境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等领域拓展,从财务效益审计为主向分析、确认、揭示关键性的经营风险与管理风险领域拓展,使内部审计与公司风险管理策略紧密联系,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强化内审方法的科学性
从绍兴市国有企业开展内审情况看,尽管企业内审工作开展多年,但审计思路狭窄、审计面单一、审计深度不够、审计方法简单,多数仍停留在单一的财务收支审计上。企业内审工作普遍存在不想得罪人或只想完成任务这种想法,每年的审计工作常常成为例行公事,久而久之也影响了内审工作在企业应有的重要位置。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运用,要在企业内部加快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审计信息化系统和审计操作平台,逐步实现审计过程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机结合。为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既有利于缓解内部审计人员少而任务重的矛盾,又可以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反馈机制,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六)强化内审成果的应用性
目前,绍兴市许多国有企业对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审计为主,考核评价较多,问题采纳较少,审计建议和跟踪督查更少;企业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内部审计成果重视不够,应用不多。既影响了“内审”作用的发挥,也挫伤了内审人员工作积极性。
要重视和加强内审成果的有效运用。一是拓展成果应用方式。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审计,可用管理建议书或提供咨询服务方式,帮助经营管理部门提高效率和效益;通过总结、剖析典型案例,促使管理者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探索成果反映途径。内部审计机构,除了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最高管理层(总经理)提交项目审计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外,还应以一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企业的纪委、监事会通报审计情况,还可与会计师事务所交流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以实现内部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三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注重审计项目的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部门)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七)强化内审风险的重要性
要高度重视并把国有企业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要探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理论层面上,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现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风险导向审计在实务中的运用效果进行实证研究。在方法上,建立内审信息库,开发适合本企业的切实可行的内审软件,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特别是要尽快建立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二要探索内部审计风险评估方法。在系统评估企业的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等方面风险的基础上,科学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提高内审质量,进而提升企业的价值创造功能。
(八)强化内审工作的约束性
发挥财务总监指导和监督作用是有效开展国企内审工作的重要支撑。财务总监有指导和监督派驻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经常与内审机构联系,深入了解企业内审工作和具体指导不够,尚未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审计成果。对此,财务总监要把指导监督内审工作作为重要职责任务来抓。重点要督促国有企业充实审计人员,建立正常内审工作制度。要加强与内审机构的联系和指导,督促内审机构规范运作,有效实施内审计划和程序;要发挥财务总监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国资委职能处室和企业决策层的联系沟通,真正发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实现企业目标、保障国有资本增值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