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
2011-07-27
当代党员 2011年7期
李大钊(1889—1927),男,汉族,河北省乐亭县人,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1916年,李大钊留学日本归来,到北京大学任教。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他相继发表《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文章,阐述十月革命的意义,成为我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
1920年3月,李大钊在北京大学组织中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同年秋,他又领导建立了北京的共产党早期组织,积极筹备建立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李大钊负责党在北方的全面工作。在党的三大和四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24年1月,他出席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实现国共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此后,李大钊直接担负国共两党在北方的实际领导工作。
1926年3月,李大钊领导并亲自参加北京人民反对日、英帝国主义和军阀张作霖、吴佩孚的斗争。1927年4月6日,张作霖勾结帝国主义,在北京逮捕李大钊等80余人。
在狱中,李大钊备受酷刑,始终大义凛然,坚贞不屈。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被押上刑场。他慷慨陈词:“不能因为反动派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在中国必然得到光辉的胜利!”随后,38岁的李大钊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