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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1-07-25奥雨迎

山西水利 2011年3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水利干部

奥雨迎

一、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回顾

2010年,全省水利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围绕水利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决胜兴水战略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2010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省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保证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督促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实施民生水利工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冶理,以及强农惠农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得到有效落实。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坚持每年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同时结合水利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反腐倡廉工作要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下坚实基础。在省委对省直部门2010年度责任制考核中,水利厅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2010年,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决胜兴水战略这一中心工作,在项目决策、实施、验收及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上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了“四个安全”。

一是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民主集中制有效贯彻。厅党组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全省水利发展战略、方向和政策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以及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都必须经过党组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讨论后决定;厅直单位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务会、院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坚决杜绝在决策问题上的“一言堂”。经过督查,厅党组和直属单位都能遵循上述规定,避免了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同时,对厅直单位及工程项目单位执行厅党组决定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是围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纪检监察部门会同财务、基建、水管、稽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全年三次对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整改落实。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了两个工作组,由11位厅领导带队,对省和市县负责的5 000万元以上水利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51份,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整改率达到87%,剩余无法整改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应补救措施。

三是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规模较大、投资较多的48项集中供水工程和20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稽察,还对34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的招投标不规范;有的由无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有的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重大设计变更批复不及时,实际完成量与批复不符,结算工程量超过合同量;有的监理不规范,隐蔽工程旁站记录不详,没有阶段验收资料;有的市县配套资金不分解、不到位;有的不设项目专户、不留质保金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至2010年底,饮水安全工程中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是部分市县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不能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无法进行。

四是对省管应急水源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2010年第四季度,我们会同基建处抽调专家45人,分3个检查组,对17个应急水源项目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问题200多个,下发整改通知书66份,要求参建单位限期予以整改。另外,还对水利部近几年稽察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办,并上报了督办情况报告。

五是对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过程监督。驻厅监察室全年共对省厅组织的130多次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其中终止和废除招标结果8宗,及时纠正了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问题。

六是对工程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和相关处室,组织人员对2009年度财政水利资金50万元以上的280个项目和5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8个小流域治理、1项应急水源工程、2个灌区改造共96个基建项目验收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七是完成了省纪委安排的专项检查。按照省纪委安排,带督查组先后对3个市及1个省直部门进行了四轮扩大内需项目和重点工程督查,对3个市煤焦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三)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多次强调要把廉政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教育和机制上打牢反腐倡廉的基础。全年三次召开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四次廉政专题教育,党组书记、厅长潘军峰同志就贯彻省委书记袁纯清重要讲话和学习“右玉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重要精神亲自部署、明确要求。2010年1月,党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专门作出安排,依据《廉政准则》,深入分析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6月中旬,组织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了《廉政准则》,各单位也以不同形式组织学习。9月下旬,我厅召开新任处级干部廉政教育大会,邀请省纪委党风室领导就如何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组织2006年以来任用的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宣誓,观看了省纪委最新录制的党风廉政教育警示片,并填写了《廉政教育谈话记录卡》。11月下旬,我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厅直单位和市、县水利部门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强了政风行风和干部作风建设。在政风行风建设上,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主线,努力践行水利行业精神,积极支持省重点工程建设。本着快办快结的原则,全年对120多项省重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及时审批。厅领导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先后三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提出的问题,需核实解决的,责成有关部门实地核实解决27个,并向听众进行了反馈。注重人大代表建议并优质、高效地完成了32件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全力抓好饮水安全全覆盖,投资15亿元建成饮水工程7 300多处,解决了31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了饮水安全全覆盖,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对农业灌溉电价补贴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使这项农民得实惠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厅年初向社会作出的各项承诺基本兑现。经省评议办考核,我厅在13个省直经济管理部门中(财政系统免评)排名第一。

在干部作风建设上,以学习“右玉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民生水利,坚定不移地推进兴水战略各项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兴水战略规划建设的35项应急水源工程有28项基本完工,10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部完成,全省1 170万农村人口告别饮水安全问题,农田灌溉面积在2009年突破107万hm2的基础上,2010年达到了114万hm2,还有水保、汾河清水复流、地下水保护等民生水利项目都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这就是全省水利干部职工顽强拼搏、创先争优和作风转变的最好体现。

三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水利部和省里安排部署,2009年10月开展工作以来,共召开领导组会议4次,全省动员会2次,各专业性推进会4次,组织省级重点抽查活动2次,印发有关文件25个,下发整改意见39份。按照水利部及山西省的安排,对100万元以上817个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自查和重点抽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抽查项目294个,共发现问题332个,已完成整改177个。与此同时,接受了省纪委组织的第二轮对省直机关扩大内需、重点工程项目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是逐步健全制度及有效的权力运行和制衡体系。按照省纪委关于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上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项目申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项目验收制度,出台了行政审批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我厅还会同省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同时,按照省纪委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厅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在全厅范围内进行权力梳理,共清理各类职权1 072条,对其中的280条重新进行了修订和规范,绘制流程图134套,查找风险点137个,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137条,现已上报省纪委。

(四)核查了信访举报

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27件,其中重复3件,涉及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9人,其他l5人。上级要结果的4件,其中省纪委1件,水利部3件。驻厅纪检组自办5件。上级要结果的已如期查结并上报,自办的也全部办结。

2010年的工作进展是顺利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但同时我们的工作距上级的要求和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主要是对一些工作如何做到事前、事中监督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建设管理中还有漏洞,监督检查力度也不够;制度虽然比较完善,但执行中存在打折扣甚至有章不循等问题,对违反制度追究不力;惩防体系建设进度还不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个别党员干部铺张浪费、弄虚作假、作风漂浮、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随着投资的增加和大量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等等。这些都需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水利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关键之年。水利投资将大幅增加,建设任务将更加艰巨,纪检监察工作仍责任重大。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以保持党同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努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干部任用等重点环节,加大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的力度,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201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水利工作会上,刘维佳副省长专门强调要全力抓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指出,对干部的从严管理,就是对干部的最大爱护和保护。潘军峰厅长在工作报告中用大量篇幅讲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强调在面临水利大发展的新形势下,要全力做到“五个加强”、“五个严禁”、“五个确保”。“五个加强”就是要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加强水利建筑市场规范、加强工程验收、加强工程后续配套和管护工作。“五个严禁”就是要严禁随意调整工程计划、挪用建设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严禁“报大建小”套取国家资金,严禁行政领导担任项目法人代表,严禁上项目时随意承诺自筹资金、立项后自筹资金不到位。“五个确保”就是要确保工程设计和预算合理、确保工程建设按期完工并投入运行、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确保生产安全、确保干部安全。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按照讲话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发挥监督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整体合力,以行政监察执法的形式,对水保工程、农水工程、水资源费使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对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进行效能监察。以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中央纪委提出的“五个严禁”。严肃查处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意见,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1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这是当前中央对水利工作最系统、最全面、最重要的指示和要求。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定位,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水利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在刚结束的水利工作会议上,厅党组提出了八项重点工作和四项保障措施,任务非常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予以完成。纪检监察、稽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作为重点,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检查,使厅党组出台的措施落到实处,部署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完成。

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四个安全”。特别要加强对应急水源、防汛保安、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等民生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首先,全省各水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摸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尽快进行整改。其次,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稽查、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从资金的拨付到工程项目整个运行渠道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看有无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等问题;从工程的立项、初设、招投标、建设、监理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程序进行检查,看有无不符合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违规转包、分包、超出概算、未经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及时纠错,认真整改,堵塞漏洞,防止出问题。第三,集中力量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突破几个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第四,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干部的监管。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在继续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突击抽查和挂牌督查的基础上,出台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要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水利部已与监察部商定,建立水利建设联合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各地方水利部门也采取相应措施。我厅将与省监察厅协商,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特别是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强农惠农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等需市、县大力配合的工作强化监督检查。通过经常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水利系统“四个安全”目标。

(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水利发展环境

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学习弘扬“右玉精神”,大力倡导坚韧不拔、脚踏实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围绕改革发展干事创业、狠抓落实。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着感情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切实做到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六个一”。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规定。继续引深纪律作风整顿,狠刹“闲话风、吃喝风、玩乐风”,集中整顿会风,深入治理吃拿卡要、大操大办和赌博歪风。

继续推进水利政风行风建设。面对繁重的水利建设任务和难得的水利发展机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强化对扶贫救灾、移民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资金物资的监管,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按照省评议办要求,制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并注重评议结果运用。要认真整改行风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逐步扩大水利基层单位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范围,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民主评议指标。要进一步健全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要继续推行办事公开,研究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导意见,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水利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群众,是民生水利工作的前沿和“窗口”,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密切党群关系、惠及民生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下大力气抓好水利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防止和克服抓党风廉政建设重领导机关、轻基层单位,基层“末端”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推动基层建立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问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要重视解决和纠正个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庸、懒、散等问题。领导班子要正确处理单位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在涉及民生水利问题上真正做到谋利于民、让利于民;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职工利益的关系,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领导干部要首先把群众利益放到首位,并按规定程序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应当提交职代会讨论的事项要通过职代会决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在基层单位形成团结和谐的良好风气。

进一步优化水利发展环境。水利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完成。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一要督查推动,建设政令畅通的政治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二要支持创新创造,为干事业者撑腰鼓劲。围绕加快改革发展,鼓励探索创新;围绕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鼓励大胆突破。纪检部门要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建设高效廉洁。三要坚决整治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效率低下等损害水利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件。

各级党组织要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形势的民生水利工作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鼓励真抓实干、敢于负责、开拓创新的干部放手工作、大胆干事。对于回避矛盾、推托责任、当老好人、无所事事的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营造水利系统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要认真分析研究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纪律松弛的,要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责任追究和处分。对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宣扬,以此引领和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治理:一是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稽察,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资金管理混乱以及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招标投标和资金安排使用,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抓好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工作机制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注重做好专项治理案件查办工作,对典型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公布在水利建设市场中有违规违纪违法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问题要从制度管理、监督等层面,认真研究整改对策,强化防范措施。二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要认真按照省纪委要求,全面清理,强化监督,巩固2010年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注重研究完善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各类庆典、研讨会等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规定;对于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活动,也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管理,纳入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此类活动。四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要尽快出台并认真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的规定,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企事业单位也要制定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五是开展行政单位与所托管企业脱钩的专项治理。要集中对行政单位所托管企业进行清理归类,提出限期脱钩的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切断行政单位与托管企业的利益链条,使行政单位与托管企业彻底脱钩。

(四)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要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要继续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使廉洁自律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要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能够自查自纠且情节轻微的,责令其作出检查,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三是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继续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厅党组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不能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个人专断。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继续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新闻舆论的监督。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的新要求,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执法监察为切入点,整合监督力量,形成执法监察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水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监察,稳妥有序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切实提高水行政许可效能。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研究制定水利厅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腐败行为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在新水源工程、库区移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水土保持、河道采砂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从严查处在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

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只要严重违纪,就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同时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从中发现管理和监督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监察建议并帮助案发单位尽快整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审理、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大对反映问题的核查力度,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对实名举报试行反馈和回复制度。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按期办结上报,移交直属单位查办的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六)严格执行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最近颁发了经过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总结经验,规范检查考核程序,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以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继续巩固和扩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工作成果,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下大力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落实制度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管理事项、法规依据、管理流程、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等内容,进行进一步排查和细化,找准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更主要的是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汇总后由省厅统一研究,年内建立起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年9月出台的《山西省水利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把任务分解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6大项57小项,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经过两年多实施,已初见成效,特别是制度建设成效明显。2010年5月用实施办法进行了对照检查,进度还不够快,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也不够大。2011年,各牵头及协办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及实施步骤,抓紧落实所承担的任务,纪检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争取早日建成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责

不断加强水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落实“十二五”水利规划,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带头执行廉政规定。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引导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三要加强专门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统筹安排干部培训计划,努力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教育培训创造条件。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积极开展工作,围绕当前形势搞好培训,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夯实工作基础。

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近年来,各单位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要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水利形势,不断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向工作创新要解决困难的办法,靠工作创新来提高效率和质量。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推进相结合,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支持纪检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纪检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抓源治本等方面开展组织协调,按照上级部署和我厅工作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抓好落实。要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对需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要有效组织,合理调配,整合力量;对与业务紧密相关的工作,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形成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提供良好服务

2011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把目标变成行动,把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必胜信心,脚踏实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

(一)服务中心工作,推动科学发展

推进水利事业改革发展,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纪检监察部门主要的工作着力点。要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水利发展的实践中来思考、把握和推进,旗帜鲜明地支持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要清醒认识我省水利事业既处于发展机遇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的特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是否有利于改善民生、是否有利于和谐稳定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牢牢把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与加快水利发展的内在统一性,正确处理查办腐败案件与维护党的形象、维护系统和谐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严肃党的纪律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关系,妥善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政治责任,确保任务落实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厅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把心思放在抓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求实效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对策措施;要周密安排部署,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促进年度中心工作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逐级落实责任,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支持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落实。

(三)不断探索创新,提高反腐水平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尊重科学、探求规律;必须总结经验、改革创新。要全面系统地总结近年来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结合新形势不断丰富和发展。要针对近年来水利系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情况,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形成规律性认识,采取前瞻性举措。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注重运用科学方法和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工作。要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继承与创新、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的关系,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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