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会计准则差异的比较研究
2011-07-24邱锋陈涛
邱锋 陈涛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也是一种商业语言和竞争游戏规则。我国的公司要参与美国市场的经贸合作与竞争,就必须了解美国的会计准则,以便更好地同美国打交道和减少交易成本。美国目前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强国,我国的经济总量也已在2010年跃居到全球第二的位置。中美两国已是互为第二大的经贸合作伙伴,在经济上相互依存度很高,互相影响,且优势互补。随着美国经济走向复苏,两国间将有更广阔的经贸往来和合作前景。在会计准则方面,因具体国情不同目前还存在着诸多差异。因此,对中美两国的会计准则作以比较研究,这对与美国打交道的中国企业,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美两国会计准则的现状
(一)中国的会计准则
中国政府本着积极推进国际会计趋同的态度,由财政部于2006年制定和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企业会计准则》包含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实施,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这标志着中国的会计准则向国际统一化方向又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精神,在框架结构上也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的。2010年4月2日,中国财政部又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路线图的发布是在总结我国多年会计改革成就与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及其持续国际趋同而做出的重要规划和部署。
(二)美国的会计准则
美国会计准则通常被称为“公认会计准则”(GAAP),主要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FASB)发布,包括150多项财务会计准则(FAS)。按照美国法律,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监管权力属于美国证监会(SEC),美国证监会将制定会计准则的工作委托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但保留了充分的否决权。
美国的会计准则也正在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趋同的方向发展。这也使中美在会计准则方面有了共同的基础,这对促进中美经贸今后合作是有着进步意义的。也方便了更多的中国公司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和投资经营活动的深入开展。
总的来看,中美两国近期在会计准则方面,各有特点和独立性,相互间在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又都不同程度地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方面靠拢,并将进一步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方向发展。
二、中美两国在会计准则方面的差异
(一)两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管理体制的不同
两国会计准则制定的主体不同。我国制定主体是政府机构,美国制定主体是民间组织。我国的会计主管机关是财政部,会计准则的制定者也是财政部。而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它是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叫证监会)委托制定会计准则,并可以直接发布,美国证监会只负责对其监控和可以行使充分的认可权和否定权。如果一项美国的会计准则受到来至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会三者的任何一方的否定,该项准则就必须修改。
(二)两国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不同和权威性不同
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是政府批准实施的,属于行政命令和会计法规的一部,兼有法律和行政上的双重权威性、强制性和全国统一实行性。只要一颁布企业就必须严格执行。而美国是民间型的,制定的准则直接代表了不同社会团体的共同利益,也属于会计职业界自行规范和共同认可的性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不属于法规范畴和行政命令,可见,中国的会计准则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美国的会计准则具有浓厚的民间色彩。中国的会计准则属于法的范畴,也是法庭审判的法律准绳。而美国的会计准则只属于会计职业界的行业规则。在美国,法官是根据案例经验独立审判的,可以不必以会计准则做审判的依据。所以,美国会计准则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比中国的要低一些。
(三)两国会计准则体系内容构成不同
美国会计准则体系比较复杂,中国的会计准则体系比较简单。2007年我国实行的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有三部分构成,即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而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体系则分成四级:第一级是FASB准则公告和解释、APB意见书、AICPA会计研究公报;第二级是AICPA的行业审计与会计指南、FASB的技术公报、AICPA的见解声明;第三级是FASB的紧急实务委员会研究报告、AICPA的实务说明;第四级是AICPA的会计解释、FASB的执行指南、普遍认可或接受的行业会计实务。可见,美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层次多,内容繁杂而具体。
(四)对财务会计基本概念框架安排的不同
我国把与财务会计相关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原则安排在会计准则中,叫做基本准则。基本准则是纲领性的,既是制定各项会计制度的准则,也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准则。内容包括有: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而美国却不同,美国没有把这些财务会计的概念、理论和原则安排在会计准则中,而是另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形式来发布,即概念框架不属于会计准则。这是中美会计准则上最大的差异之处。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异,这和两国在会计准则建设上的起步早晚有很大的关系。我国是在改革开放后的1991年,财政部才制定和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即使在现行的2006年新制定的会计准则也只是对会计常见业务制定出了38项具体准则,这样就包括的业务内容来看,还很不够全面。对于那些不常见的会计业务就只能按照基本准则所规定的原则来指导执行了。而美国会计准则建设的起步较早,所制定的会计准则包括的业务内容既广泛又详尽具体,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了。至于会计上的一些理论、原则和概念,则不在会计准则里包括,认为只属于会计的理论基础。中国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这对预防因具体准则规定得不到位所导致的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无疑是非常有用的。这样做法的好处是,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在没有具体准则可遵循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基本准则所规定的原则来处理,从而保证相关会计核算和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最大程度地反映了企业的真实价值。这对避免发生美国式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是有着保证作用的。
(五)在会计要素方面存在的差异,美国的多,中国的少
美国的会计要素没列入会计准则内,而是在概念框架里加以阐明。我国把会计要素作为基本准则之一。美国有10个会计要素,即: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业主投资、分红和全面收益,而中国只有6个,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方面的差异主要是缘于两国国情的不同,企业的资本来源不同,利润分配的去向不同而设计的。
(六)在收入和费用方面包含的内容不同
美国将导致利润增加和减少的要素分为营业收入与利得和费用与损失。而我国则直接将其分为收入和费用。这是因为美国将偶然的或者边缘的交易为利润所带来的增加或减少划分为利得和损失。我国会计界则认为,两者的最终结果都是导致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可以认为是一致的。所以将其纳入收入和费用中。
(七)所有者权益的范围不同
美国会计要素中的所有者权益+业主投资+分红+全面收益=中国会计要素中的所有者权益。美国是资本经济发达的国家,以私有个体经济为主体,涉及权益业务的事项多,而且十分复杂,需要更为详细的业务处理。业主投资、分红和全面收益会计要素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但由于我国涉及到权益业务较少,企业的投资主体比较少,基本是国家、企业和个人三种,所以我国会计界认为不须将所有者权益细分,用一个所有者权益概括就够清晰了。
(八)在具体准则上存在的差异
从业务范围上看,美国的会计准则涵盖到的会计业务种类或事项繁多,内容详尽却不注意全面性;而我国力求具体准则全面且要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但内容较少。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具体准则只是对我国企业常见的38项业务制定了准则,其他业务的处理就只能根据基本准则所提供的理念和原则来进行。而美国陆续发布的《公认财务会计准则》约有150多项。从内容上看,在业务处理上和我国既有许多共同之处,也存在着诸多差异,有关会计人员可就相关准则内容逐一进行对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中美两国在会计立法体制上和会计准则上目前仍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中国企业要想进入美国证券市场或从事经营活动,会计人员就必须了解这些具体的差异。现在,中美两国在会计准则上都在致力于向国际趋同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中美经济的相互依存度会进一步提高,并进一步朝着会计国际化或全球化方向迈进,会计准则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语言必将在全世界完成最后的统一。
[1]王涛,会计准则执行机制影响因素分析[J].财会通讯2007.(11).
[2]刘玉廷,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架构、趋同与等效,会计研究,2007(3).
[3]刘玉廷,中国会计改革八大领域全面推进[J].会计研究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