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浅谈构建具有针对性的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模式
2011-06-28李大守
■李大守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福建福州350003)
(作者为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高级经济师)
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和相关部门统计,至2009年9月底,我国中小企业个数1023.1万户,占所有企业总户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纳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人员。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我国经济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今年以来,由于国内银根紧缩,广东、浙江等省、市中小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而扎堆倒闭,这十分不利于当前保增长、稳物价、调结构宏观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因此要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应亟需解决其融资难问题。
1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相关优惠政策落实难到位
各级部门为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方面出了许多优惠政策。主要有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规模和比重。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等。财税方面主要有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对部分中小企业减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等。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苏、广东等15个省份财政部门共增加支援中小企业资金约10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2009年3月中央财政部下达人民币10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资助符合条件的330家信用担保机构。当时对于引导资金流向、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各地担保机构良莠不齐,有些因为规模小、实力弱难以发展,导致担保资金的放大作用和担保机构信用能力不佳。这反映了财政拨款补助解决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问题不具有持续性和普遍性,有时还难以兼顾公平。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减轻负担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目前各类银行中,除几家政策性银行外,其他银行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由于中小企业自有资金有限,多数属于企业初始或成长时期,资金少、资产小、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规范,良好的信用记录少等原因,加上贷款额度小,笔数多,即使国家有一定的补助,银行出于经济效益与防范风险的考虑,也倾向于放款给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企。据有关统计,中小型企业只能在正式金融体系获得30%左右的信贷。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指出: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部分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两年来,情况又进一步恶化,银行、担保机构的数量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关联交易多样化,金融机构良莠不齐的情况越来越突出,对中小企业相关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更不乐观。2011年8月11日海峡都市报《3万亿贷款流入民间借贷》一文报道:“现在由于信贷需求旺盛,纷纷转行从事高利贷业务,而放贷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是来自银行给大型企业的贷款。(这些贷款)在浙江这些沿海地区都是低成本,(企业拿到)后放高利贷赚取巨额利息、利差,实际成为高利贷市场从银行融资的平台”。这反映出当前贷款结构不合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和现有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1.2 中小企业之间的融资需求与满足情况差别较大
由于各中小企业的行业特性、发展阶段、效益、规模、资产结构、信用记录、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的健全、规范情况不同,因此融资需求与满足情况差别较大,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近年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直接融资,因发行价较高,这类中小企业的融资额度,有的超过了融资项目的需求,超额融资主要是用于“理财”,一般不会直接流入实体经济,有的还同时得到财政补助和税收减免,也常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这类企业属于融资过度。二是有的中小企业专门为融资设立的,这类中小企业往往是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范围等十分符合国家政策,有许多概念,其实际控制人还有其他需要融资的关联企业,如房地产公司、担保公司等等,由中小企业向银行取得贷款后,通过关联交易流入房市、股市、理财等取得暴利或套利收入,有的为了扩大融资规模还通过关联企业帮助包装上市等。三是不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中小企业。如耗能大的小煤矿、小水泥,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纸厂、化工厂等等,但由于有的效益好,金融机构也给予放贷。四是符合政策扶持条件,发展前景好、潜力大,也具有一定资产的企业,但由于资产结构、信用记录、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情况等不符合放贷机构的要求,而无法融资,或只得到小部分贷款,也不能解决发展的需要。五是符合政策扶持条件,并且发展前景好,但由于自有资产、资金少,如许多三农企业,农民自有资金不多,机器设备少,农村房子土地评估不了多少钱,不能提供抵押物而贷不到款。六是当前货币紧张,放高利贷之风盛行情况下,虽然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56%,但各银行都想把风险降到最低,收益率尽量提高,利率上浮,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且多数与担保公司联手放贷,除了利率,还要负担担保费率等,企业接受贷款的年利率超过8.5%,而许多国家扶持的中小型“三农”企业和新兴产业的企业利润率却难以超过8%,这类企业能够贷到款也不敢借。从中小企业之间的融资需求与满足情况差别分析,保障中小企业贷款要有针对性,需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才能有利于当前保增长、稳物价、调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2 构建具有针对性的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模式
2008年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物价通缩,中小企业倒闭现象屡屡发生。2009年初开始我国采取了积极的财税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多次降低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信贷规模急剧放大,在大河满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得到了兼顾,与此同时,2009年股票指数从1700点上涨到3400多点,许多大中城市当年房价涨幅超过50%。可见当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和房市,信贷政策没有针对性,为后来的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最近央行正在酝酿“定向宽松”的货币政策,也就是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2004年、2009年我国先后针对性地开办了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目前共上市800多家,这些企业融资得到了保障,发展势头良好,但是能上市融资的企业毕竟少数,从数量上来说只有约万分之一,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资金主要还得由信贷解决。我们可借鉴证券市场的做法,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
2.1 设立中小企业银行
中小企业属地特征明显,因此中小企业银行可从地方先成立,资金由相应的省、市、县财政部门筹集,可将地方融资平台(如市、县国投公司等)改制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并相应退出部分金融企业的国有份股作为中小企业银行周转金,财政对中小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改为通过中小企业银行实施,拨改贷,贷款利率一般不宜高于同期国家公布的基准利率。中小企业银行为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主要职责是按规定保障中小企业贷款和回收贷款。由财政会同发改委和其他相关部门规定哪些中小企业能纳入保障信贷,即制定保障范围准入条件,企业申请加入,初期范围可小一些,如规定属于国家规划的7个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和“三农”中小型企业,作为保障的范围;制定移出保障范围的情况,如到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则不再属于保障范围,如果由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满足资金需求或发展成为大型企业的不再属于保障范围,同时规定保障范围内的中小企业不得将资金转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保障范围之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等,否则将被踢除。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准入条件和移出情况,决定保障范围规模的大小。尽量不增加或少增加财政负担,不影响国家金融政策,不影响市场经济,主要是将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大部分集中起来通过中小企业银行来实施,保障政策落实,保障真正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能借到款。
2.2 完善中小企业扶持体系
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方面的缺陷主要有:资金少、资产小、管理不够规范、透明度和企业知名度、诚信度不高等,这加大了放贷方的风险,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6月末,福建省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为2%,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44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不良率为2.63%,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1.07个百分点;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境内小型企业贷款不良率高达9.38%,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7.82个百分点。说明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上述缺陷没有得到较为全面的解决,只靠定向宽松政策也难以为继。目前在倒闭的中小企业中有的是由于企业主个人出了问题而倒闭,有的是由于盲目扩张导致亏损,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因此协助中小企业解决企业管理和发展方面的问题至关重要。国家要设立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扶持体系,除个别已有的专门机构外,地方各级政府可在发改委内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机构,利于上下级之间的相互交流,并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中介机构,形成纵横交错,结构稳定的中小企业扶持网络,重点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能力差,对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动态把握不好,管理不够规范、透明和企业知名度、诚信度不高等问题。一是经常性地了解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机制,培育职业经理,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二是收集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产、供、销市场信息,国内、外金融信息和相关的法规政策,并提供给企业,协助企业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使企业能够根据比较全面、准确的信息决策和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三是协助企业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系统、全面地反映财务状况。四是与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诚信档案,共同征集共享信息,增强企业诚信建设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杜绝弄虚作假,避免不良诚信记录,不断积累企业知名度、诚信度。五是联系有关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为中小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提供并购重组机会,积极推荐中小企业到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或到场外交易市场融资。中小企业银行通过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机构的密切联系,在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比较全面地掌握中小企业的管理、发展、财务和诚信状况,做到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又有效控制对中小企业放贷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