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三难』问题透视
2011-06-24杨爱民
杨爱民
村民自治『三难』问题透视
杨爱民
目前,在我国绝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农民们已经从缺少民主基因的传统中走了出来,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活动,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是,综观村民自治的现状,目前还存在“三难”,即农村妇女的参政难、“难点村”的转化难、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难。
一、农村妇女的参政难问题
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参与民主事务管理,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农村妇女占农村总人口的半数以上,是农村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是对于农村妇女这一中国妇女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来说,由于生活在农村特有的文化环境中,她们的政治参与水平与城镇妇女相比,仍处于相对劣势,在政治参与时还面临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从当前村民自治的情况来看,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仍然不高,而且多为副职和委员;女性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村里召开的各种会议多数由男性家庭成员参加,等等,农村妇女的参政情况仍不尽如人意。
进一步扩大妇女参加村民自治实践,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因此,应多管齐下,以解决农村妇女的参政难问题。
——抓政策落实,营造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良好环境。
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落实好相关政策是基础。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要注重选拔女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可试行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并吸收妇联主席进入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政高度重视、妇联主动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妇女积极参政的良好局面。
——抓教育宣传,激发广大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
让广大农村妇女自觉、主动参与村民自治,唤醒她们的民主参与意识非常重要。一方面,积极开展“我参与、我争当、我提高、我发展”为主题的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利用远程教育网向农村播放农村妇女参政能力培训课程。通过开展多种活动,发动更多妇女主动参与村民自治实践。
——抓机制创新,为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创造条件。在总结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的基础上,推行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在村委会换届中试行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以充分表达妇女的话语权,展示女性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形象,提高女性的胜选率。
——抓跟踪服务,提高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实效。为了使当选的妇代会主任、“两委”女委员选得上、留得住,更有效地参与村民自治,让干部服气、群众认可,要为她们提供后续服务,即大力推广“妇代会+协会+基地”的基层组织建设模式;建立农村妇代会干部激励关爱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妇代会主任待遇问题;积极推荐优秀的妇代会主任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推荐优秀的农村妇女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力选树优秀农村妇女干部典型,表彰优秀女村干部;对当选的妇代会主任、村支部女委员进行岗位能力建设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妇女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难点村”的转化难问题
“难点村”大多表现为经济发展慢、民主管理弱、民生服务少、社会风气差、社会治安差、矛盾纠纷多、村级运转困难。在这些村中,有的村级组织不健全,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村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不强;有的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得不到贯彻落实;有的管理不民主,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有的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难点村”表现出来的问题,是中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农村管理体制、经济利益和社会关系格局不断调整并发生深刻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要实现“难点村”面貌的根本性转变,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综合协调、总体谋划、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动村级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基本组织形式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机制,严防少数干部违规决策重大村务;建立健全以农村“三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重点,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为主要管理方式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促进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帮助“难点村”选准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路子。
“难点村”的治理,是一个动态性的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发展,还会出现新的矛盾,形成新的“难点村”。“难点村”治理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健全“难点村”治理的长效机制,防止“难点村”的产生和反弹,并做到出现一个,及时治理一个,分步骤进行。因此,不能仅仅满足于对现有“难点村”的治理,治理中也不能仅满足于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规章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上了墙等外在看得见的方面,更应该在如何提高村“两委”班子素质和能力建设上,在解决造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上,在如何保证规章制度落实和“难点村”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等内在的、带有根本性的工作上下功夫。
三、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难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广大农村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于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目前一些地方搞的村务公开并不是为了让群众了解、监督参与决策村务,而只是为了完成村务公开而公开,走走形式而已。有的村存在半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假公开或支应公开、不愿公开或不会公开等现象,村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不能满足广大村民的要求。尤其是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问题存在较多异议。
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不仅能真实反映村务工作的整体情况,也是取得群众信任的基础。因此,提升村务公开的质量,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完善。
一是从有效推进村务公开制度的实践看,组织落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舆论倡导和监督都很重要,但关键还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这是一条重要的经验。
二是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其公开方式要适合农民特点,与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和政策水平相适应,尽量使村务公开的内容简单化、通俗化。如财务公开除要公布收支总额和主要分项数额外,还应尽可能以流水账方式公布每一笔收支,并落实到经手人,以便村民了解细情和发现问题。
三是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广泛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并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虚假信息,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进行修改,以真正取信于民。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责编/朱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