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公务员体质健康状况与体育锻炼行为研究
2011-06-17张祝平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体育教研室河南郑州450002
张祝平(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体育教研室 河南 郑州 450002)
1 公务员的概念及其界定范畴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 “公务员”的概念的界定范围,即指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该法明确了我国公务员需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这样公务员的范围并不仅仅限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而将党的(包括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和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全部纳入了公务员范围,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仍按过去的做法,参照国务院法进行管理。根据人事部长张柏林所作的公务员法草案说明以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公务员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我国公务员主要包括以下七大类机关的工作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2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为河南省范围内在职的省直和市直单位的公务人员,不含中央单位驻豫机构人员。人员随机在到中共河南省行政学院和各地市行政学院进修、培训的公务员培训班的公务员中抽取,并进行现场调查测试。
2.2 研究方法
采用指标测试法、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和逻辑分析法。
3 讨论与分析
3.1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年龄分布情况
抽取河南省城市公务员600人进行相关体质测定,年龄范围在20-59岁之间,其中男性372人,女性228人,被测试的公务员年龄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年龄分布表
3.2 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05年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手册》,在规定时问内在统一的器材上对训究对象进行测定,此次测定内容主要为身体形态和机能相关指标。在身体机能方面主要是对心肺功能能力测试,采用方法为二次功率车负荷试验的方法,测试所有训究对象的心脏功能能力(FC),并以此为指标来评价机体的运动能力。测试所得数据采用SPSS14.0统计软件包进行常规数据统计处理。
3.2.1 身体形态特征
1)身高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身高情况见表2,男性公务员的的身指标基本上与年龄成正比,公务员随着年龄段的增加身高逐渐成下降的趋势,与第二次国民体质检测公报相比,我省男性公务员各年龄段的身高都普遍略高于全国同年龄组平均身高,我省女性公务员各年龄段身高差异并不明显,但也都超过全国同龄人的平均水平。
表2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平均身高与全国平均身高对照表
2)体重
表3显示了河南省务员的体重状况,除了20-24岁年龄组基本上与全国平均数据相当外,男性公务员的各个年龄段的体重均显著高于全国相同年龄段的平均值,40岁是一个明显的分界线,40岁以上组的体重指标高于平均数的状况更为明显。同男性一样,女性公务员40岁年龄段以下与全国平均水平整体而言没有较大的区别,40岁以上组的体重则有明显增加的现象。
表3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平均体重与全国体重身高对照表
3)BMI指数
BMI指数是衡量身体形态特征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BMI指数判断标准,BMI计算公式为体重/身高 2(千克/米 2)其评价标准为:BMI<18.5 为“体重过轻”,18.5≤BMI<24.0 为“体重正常”,24.0≤BMI<28.0 为“超重”,BMI≥28.0为“肥胖”。按照这个公式计算,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BMI指数见表4。由表4可以看到:河南省男性公务员40岁以上组BMI指数均在超重范围,尤其以40-44和45-49岁组最为明显,而河南省女性公务员的BMI指数均在正常范围内,但这并不容乐观,女性40岁以上组的BMI指数均很接近24.0这个超重范围临界点。肥胖是引起多种疾病的诱发因素,因此,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群体应加强体育锻炼,科学饮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正确的生活方式和加强健康教育。
表4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BMI指数状况
3.2.2 身体机能水平
1)肺活量
表5显示:河南省男女公务员在肺活量指标上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并无显著差别,互有优劣,整体而言男性公务员肺活量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25-29岁年龄组高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女性公务员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则在20-24岁年龄、25-29岁年龄、55-59岁年龄占有优势。
表5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平均肺活量与全国平均肺活量对照表
2)台阶指数
台阶指数是体质测试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利用上下一定高度台阶所持续的运动时间,与运动后心率的恢复速度之比来计算指数,从而评价心血管系统对运动负荷的反应。它可以客观的反映出机体心血管机能。表6显示:除20-24岁年龄组男性公务员台阶指数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外,其余各组都普遍低于全国同年龄组平均水平,而女性公务员在20-34岁之间则相对具有优势,在35岁以后则均低于全国同年龄组平均水平。对照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组《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手册》的相关标准,河南省男女公务员的适应能力等级均处于3分段,即“一般”靠下状态。因此,加强体育健身锻炼,提升心肺功能水平很有必要。
表6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台阶指数与全国平均数据对照表
3.2.3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认为最影响自己健康状况的因素
由表7可以看出,53.00%公务员认为缺乏锻炼是影响自己健康状况的主要因素,充分认识到了体育锻炼的对健康的巨大促进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公务员缺乏体育锻炼的现象,其次,有21.17%的公务员认为工作重、压力大是影响自己健康状况的主要因素,再次,生活方式的不规律对公务员的健康状况也有一定的影响,在所有可供选择的最影响自己健康状况的因素中以18.50%的比率居第3位。
表7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认为最影响自己健康状况的因素一览表
3.2.4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身体健康总体状况
由表8可以看出,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无任何疾病的比例仅占总数的31.83%。有个别同志还同时患有两种疾病。在所患疾病中,颈肩腰椎病的比例最高,达42.00%左右。远远高于患其他疾病的比例,这可能与公务员久坐、长期伏案工作的工作性质有关。
3.3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体育健身状况
3.3.1 锻炼的时间、频率特征
体育人口反映一个国家公民参与体育锻炼和身体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我国对“体育人口”确定的标准主要是每周参与体育活动3次以上,每次活动持续30min以上且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强度以上这两项,依据表9统计,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在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中每周大于或等于3次的有191人,每次锻炼时间超过30min的有239人。继续对以上的191人和239人进行进一步分析统计,得出既符合锻炼次数每周三次以上,又符合每次锻炼持续时间30min以上两项指标者共计121人,由此可以得出河南省城市公务员体育人口占被调查总数的比例仅为20.17%,远远低于体育总局公布我国平均体育人口为33.90%的统计值。由比可以看出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经常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比例是比较低的。
表8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身体健康情况一览表
表9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参与体育活动的时间、频率一览表
3.3.2 锻炼目的和态度特征
表10说明,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不断开展,体育的健身、医疗等功能已被广大公务员所认识,在河南省城市公务员中,将强身健体作为参加体育活动主要动机者高达63.50%,高居榜首,其次是调节心情和医治疾病两项,比例分别为16.50%和8.33%。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提高生活质量,增进身心健康水平已成为人们普遍追求,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运动适时地将体育的魅力和功能展示给民众。体育的健身、医疗、娱乐、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功能也得到了广大公务员的认识和肯定,认为有必要进行一些体育健身活动的比例占调查对象的84.67%以上。
3.3.3 时间和空间结构特征
由表11可知,河南省城市公务员进行体育锻炼的时间所占比例依次为晚上、早晨和下午,且三者所占比例较为平均,在所有备选项中,将晚上作为首选健身时段的公务员为最多,达到38.33%。以早晨和下午作为锻炼时间段的公务员分别占被调查对象的33.17%和26.83%。
在空间结构上,公共体育场馆和本单位体育设施成为中青公务员锻炼的主要场所,随着近年来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经济收入的增加,部分公务员已在家中添置了一些较为常用的健身器械,因此,选择在自家庭院或住宅内进行健身活动的公务员已达9.83%左右。
表10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和态度一览表
表11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参加体育活动时间和空间结构一览表
4 促进河南省城市公务员体质健康状况与体育健身行为对策措施
4.1 加强对河南省城市公务员体质健康状况与体育健身行为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健康和体育健身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公务员能够深刻地理解健康和体育健身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对公务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有效的降低公务员的患病率,提高公务员对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的了解程度,提升公务员群体的自我健身意识。针对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及特点,编写和出版一部分对公务员健身起指导作用的书籍、音像制品等,对公务员参与健身活动进行积极引导和科学指导,使其能够基本掌握一至二套科学的健身方法,创建一个良好的健身软环境。
4.2 落实有关促进公务员体育的发展相关政策
严格按照全民健身计划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要求,加强硬件建设,配备相应的健身设施和健身场地。
组织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可以针对公务员组织一些体育活动,以激发公务员的体育兴趣和参与健身活动的持久性。适时地举办一些“市长杯”网球赛,“县区长杯”乒乓球赛等性质的一些体育文化活动。
4.3 减轻各种压力,营造公务员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按照三维健康观的观点,人体完整意义上的健康不仅仅包括身体层面上的健康,同时也包括精神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而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影响的关系。所以精神层面的因素也可以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到生理(即身体),改善和提升公务员的精神状态同样有助于公务员身体的健康。因此,公务员要积极采取诸如主动咨询心理医生等多种措施,缓解心理压力、排除精神烦恼。
4.4 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的体育活动,提升体质健康水平
科学证明,不同的体育项目对治疗不同的疾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因此,公务员参与健身活动,也要有一定的目的性和针对性。诸如针对公务员心血管机能相对较差、台阶指数合格率相对较低、心肺耐力相对较差的特点,要加强提高心肺耐力的运动锻炼,如跑步、快走、爬山、游泳等。用太极拳、太极剑、武术、广播体操、瑜伽、形体训练等运动来提高柔韧性,用进行太极拳、武术等运动来提高平衡性。在体育锻炼中,能够针对自己体质健康的客观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的体育锻炼,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健身效果。
5 结论
5.1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体质状况与全国同年龄段平均水平相比整体上还存在差距,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还呈现着扩大的趋势。
5.2 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整体健康状况不佳,主要存在的健康问题是:代谢紊乱综合症(如高血脂症、脂肪肝、高血糖等);职业病(如颈椎病、咽喉炎、肩周炎、痔疮等);退型性病变(如颈椎、腰椎病等)。
5.3 造成我省河南省城市公务员的身体状况不佳的社会及其它因素主要包括:工作压力、社会心理因素和生活环境因素。
5.4 脂肪肝等某些疾病在河南省城市公务员身上呈现出年轻化的现象十分明显,40岁是一条较为明显的健康状况好坏的分界线,这与我国体育和卫生领域对其他行业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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