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建议
2011-06-08古丈县农机局杨正武
■ 古丈县农机局 杨正武 张 军
古丈是湘西山区的一个小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至2010年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94500kW/19168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年年有所调整,我们希望越调越合理,越调越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惠农政策的效益和引导作用。根据古丈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对完善农机购补政策提出几点建议。
(1)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实施配套工作经费。省及市州县应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加专项工作经费额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保障补贴“阳光操作”,防止和杜绝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发生。
(2)不搞硬性指标任务并不搞定点产品。目前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分配到各县的方法不科学,有待改进,应实行省或市州统筹,以避免发生补贴指标“剩余”和“不足”的问题。现实中是指标多的个别地方,多得要“想办法用完”;指标小的地方,农民实实在在买了农机具也没有补贴,理由是“不是普惠制”。建议在取消补贴指标分配到县的此基础上,还要取消定点农机产品,凡是经国家工商、农机部门检验合格的农机产品即上了推广目录的产品,农民只要购买可都享受补贴。
(3)因地制宜实施农机购置差别补贴措施。现在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没有充分考虑大型农机具在山区适应性差的特点,使补贴存在“大型机具大补、小型机具不补”的现象,如古丈县水田多是山丘梯田,收割机既上不了山也下不了田,而深受山区农民喜爱的小型动力打稻机等小型农机具却没有补贴。省里应该针对不同地地理条件制定不同的补贴措施,满足不同区域农业生产的实际,不能搞“一刀切”。
(4)完善监管机制并严控补贴机具价格。现在购机实行差价补贴,从而为企业“明补暗抽”提供了空间,一些生产企业一年多次调价,抬高补贴机具销售价格。不少购机农户反映,性能一样、型号差不多的农机具,没有补贴的售价仅在1.2万元,有补贴的就卖到1.5万元。扣除国家补给的30%,可里外一算,农民实际得到的只几百元钱好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及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力度,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得实惠。